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有什么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9:01:20 497 人看过

1、所谓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

2、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对转租行为作了如下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然而,问题在于: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与第三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到底是无权处分所引发的效力待定合同还是有权处分的有效合同?学界一般认为,应认定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按照该条规定,承租人只有经出租人同意才有权处分该租赁物,否则即是无权处分,如果出租人事后不追认转租合同效力的话的,该转租合同即为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房屋转租期间,承租人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接受转租人对承租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但出租人与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租房合同到期合同要销毁吗

1、租房合同到期时合同文本不一定非要销毁。租房合同到期时是否要销毁合同文本,要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若是当事人之间约定销毁的,可以销毁;若是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销毁的,建议保留租房合同,作为日后解决租赁合同纠纷的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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