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问问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09:52:56
241 人看过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我国对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除斥协议有吗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土地承包合同的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但是关于承包期限法律有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堂叔想问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
450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传承问题
18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
341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
40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时效问题吗
31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浅析
41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
词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土地承包经营权
最新文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问题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8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的书面请求;(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
-
-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问题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9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4民事纠纷的事情。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的回答,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
-
问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1一旦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当事人如果协商解决不成,是可以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寻求调解、解决的。如果整个过程中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还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果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是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就具有了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