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扶养义务的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1:32:27 141 人看过

一、夫妻扶养义务的范围是什么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夫妻间扶养费计算标准

具体应考虑以下因素:

1、双方的经济能力;

2、配偶双方在家庭内部的分工及对婚姻贡献大小;

3、双方婚姻存续时间长短;

4、双方当事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

5、发生纠纷前的生活水平及目前双方生活水平的差异程度;

6、夫妻双方各自的谋生能力;

7、双方当事人各自的经济负担;

8、双方当事人对当前纠纷的过错;

9、双方是否存在婚前财产或财产约定。

三、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怎么办

夫妻一方拒绝扶养丧失劳动能力的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

1、请求有关部门调解;

当夫妻间因履行扶养义务问题发生争议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索扶养费的民事诉讼,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强制有扶养义务的夫妻一方履行扶养义务,这是夫妻一方采用司法救济的方法维护其权利,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必要时,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审理扶养纠纷所做出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均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3、情结恶劣,构成遗弃罪时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夫妻一方不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致使需要量扶养一方陷入生活无着落的境地,从而构成遗弃罪的,则在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时亦不免除其应当继续承担的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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