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事处罚和受过刑事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6:52:29 74 人看过

我国刑事处罚的处罚情况:对于犯罪分子可以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同时可以并处也可以单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一、管制拘役如何定义

管制和拘役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方式,两者经常被混淆。1、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2、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是一种短期自由刑,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二、什么叫管制拘役?

我们常听说某人被管制,或者是被拘役,那么管制和拘役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管制不是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然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矫正机构监督改造。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拘役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综上,管制和拘役都是刑法中的刑罚方式,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

三、管制的规定有哪些?

管制的规定如下:

1、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2、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3、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法律规定,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2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能提干部?
    担任公务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资格,一旦被发现有刑事犯罪行为,将失去担任公务员的资格。免予刑事处罚并不代表没有刑事处罚,犯罪案底仍在,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免予刑事处罚虽然能够提拔,但无法升职。因曾犯下刑事罪行者,不得担任公务员。一旦被认定为具有刑事犯罪行为,就意味着不再具备担任公务员的资格。免予刑事处罚不等于没有刑事处罚,只要犯罪的案底还在,就没有办法提干部。所以免予刑事处罚能够提拔,但是不能够升职。受过免刑能否继续担任公务员?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被免职:(一)年满六十五周岁的;(二)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的;(三)长期病假超过两年的;(四)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男干部年满六十周岁的;(五)连续工作满三十年的;(六)在两个以上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担任担任领导职务或者从事专项工作的;(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职的。因此,按标题“受过免刑能否继续担任公务员
    2023-11-10
    206人看过
  • 怎么知道有无受过刑事处罚
    目前查询个人犯罪记录的,只能通过公安机关进行查询,个人是无法查询的,查询犯罪记录时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如:《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第三条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的外,其他人员均为无犯罪记录人员。第四条我省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是证明被证明对象在广东省居住期间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书。第五条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能用于诉讼、仲裁用途。第六条无犯罪记录证明按用途可分为因出国(境)使用和非因出国(境)使用的证明两类。(一)因出国(境)等事由申请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指公民因移民、出国留学、经商、旅游、务工等事由申请而为其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二)非因出国(境)事由申请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在国内从事某种特定职业、办理公证等需要的申请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查询需要什么材料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一)
    2023-06-01
    183人看过
  • 曾受过刑事处罚不能应聘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一般的非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用人单位,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也可以应聘;但是如果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等,受过刑事处罚的则不能应聘,因为政审不会通过。《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024-04-17
    128人看过
  • 判处缓刑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吗
    判缓刑也算是受过刑事处罚。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依法被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一、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呢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一年是指暂不执行刑罚,给予一年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不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二、教师判处缓刑是否开除公职一般情况下教师被判缓刑是会开除公职的,具体的要看教师所在学校的意见。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
    2023-03-12
    226人看过
  • 如何查询个人受过刑事处罚
    当事人需要查询刑事处罚的,可以到公安机关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有被处刑事处罚的,证明上面会有相关的处罚记载。一个人的违法犯罪记录属于个人隐私,是不对除本人外任何个人查询的,如有单位需要调取,需要单位派单位正式员工携带单位介绍信、员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查询。一、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在异地派出所开吗??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只需要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如果长期在外暂住的,还应当由长期暂住地派出所出具。必须是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根据公安部新规,违法犯罪记录不对个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由用人单位派人到公安派出所进行开具,必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办理出国、移民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其它方面所需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派出所不对个人开具。二、妈妈坐牢了,对小孩的影响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违法记录、还是犯罪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
    2023-03-13
    360人看过
  • 受过行政处罚会影响刑事量刑吗
    一、受过行政处罚会影响刑事量刑吗受过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刑事量刑,因为二者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不会相互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
    2023-04-24
    417人看过
  • 受害人不服刑事处罚
    是这样的,被害人是否具有上诉权,要根据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加以区分确定。一、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家属对刑事判决部分并没有上诉权。1、对于刑事部分,仅被告人及辩护人有上诉权,受害人并没有上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这里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并不包括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其潜台词含义就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没有上诉权。2
    2023-03-17
    229人看过
  • 如何理解受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体是人身罚。具体情况是:《刑法》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
    2023-06-01
    481人看过
  • 依法受到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缓刑的应征公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应征公民正在被依法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一、怀孕刑期怎么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怀孕的妇女犯罪并不影响定罪量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其中就包括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所以,对于怀孕的妇女,前期在侦查和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一般可以争取不予羁押。在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时间应计入刑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二、刑事拘留可以进行保释吗可以的。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
    2023-03-07
    336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受到刑事处罚吗
    一、交通事故受到刑事处罚吗行为人若因过失导致了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据《刑法》中的相关细则规定,若该等违法行为引发了重大的交通事故,致使他人遭受重伤、死亡或者公共或私人财产累计重大损失者,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而对于那些在交通运输肇事之后选择逃避责任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行为人,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即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
    2024-04-28
    63人看过
  • 受刑事处罚的包括缓刑吗
    不是。所谓缓刑,它实际上并不是一种刑罚种类。它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拘役的被告人。对于被告人如果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没有在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是可以宣告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023-06-19
    284人看过
  • 缓刑算不算受到刑事处罚
    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仍然属于受到刑事处罚。一、缓刑是刑罚吗缓刑不是刑罚。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违反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也就是说,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二、犯罪被判缓刑算刑事处罚吗缓刑本身不属于刑事处罚。我国缓刑制度,是附有一定条件的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它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缓刑不是具体的刑种,本身不是刑罚,只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适用缓刑是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前提下,给犯罪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罚运用中的具体化。三、缓刑是受过
    2023-02-16
    340人看过
  • 医生受过刑事处罚影响以后吗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五)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六)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一、误工费医院证明怎么开(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二)《收入状况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
    2023-03-28
    318人看过
  • 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能判缓刑吗
    缓刑本身不属于刑事处罚。我国缓刑制度,是附有一定条件的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它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缓刑不是具体的刑种,本身不是刑罚,只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适用缓刑是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前提下,给犯罪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罚运用中的具体化。一、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1、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不必坐牢,同时设定4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4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三年的刑罚,如果在4年内表现不好,则按原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的决定,也就是坐牢三年;2、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
    2023-03-05
    10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受过处罚,那么受过刑事处罚能做辅警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5
      警务辅助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各地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科学配置并合理控制警务辅助人员规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同时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明确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
    • 受过刑事处罚选举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9-03
      按照《村委会组织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而又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如果依照法定程序当选应当有效。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生、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受过刑事处罚如何定义?刑事处罚包括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9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 以前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记录在哪里查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22
      1、记录在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2、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6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
    • 刑事处罚受过刑罚的也算犯罪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24
      是的。所有受过刑事处罚的人都被视为犯罪。刑事处罚包括主要刑罚和附加刑罚。主要刑罚包括:控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罚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以及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