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没有财产有罚金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7:44:40 459 人看过

强制执行没有财产也没钱法院可能会判执行终结,没有罚金。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强制执行期间没有财产不会有罚金,可以直接终止执行。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人除外,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人,名下没有财产,但是其直系亲属有名下有财产的,也会被法院征收,强制执行。

一、家庭困难交不起罚金怎么办?

1.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是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2.如果却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有可执行财产后恢复执行。

3.如果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裁定终结执行。

二、强制执行对方没有钱,没有财产怎么办?

强制执行对方没有钱,没有财产可以终结执行,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以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的处理方式更有法律依据、更合理。因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对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作出弹性条款的规定,在立法上预留了空间,使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执行终结时有了法律依据。

作为被执行人是公民且已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或者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被执行人是法人但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上述情况均应作彻底的执行终结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7: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名下没有财产,是否可以进行强制执行?
    名义上什么都不能强制执行。1、被执行人有财产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结案;非诉讼执行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2、应当扣除暂停执行期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院长或者副院长批准;3、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6月以上未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示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行政裁决强制执行是否可以中止行政裁决强制执行是可以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
    2023-07-03
    391人看过
  • 能否强制执行有争议财产
    有争议财产如果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执行的财产,例如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专属于被执行人的人身损害赔偿金等,不能强制执行;如果不属于的,则在权属明确后,仍然可以强制执行。一、法院应该如何执行担保人债务有生效判决确认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可以列为强制执行对象,法院会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划扣等措施执行其名下的财产,对拒不履行的还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如擅自违反以上限制则涉嫌刑事犯罪,则可能被提起刑事诉讼。强制执行范围仅限于个人财产,不会牵涉父母、子女等。还有,强制执行以不影响被执行人基本生活需要为底线,譬如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不得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唯一居住用房。担保人被执行后,有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向债务人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
    2023-03-25
    382人看过
  • 我没有及时把罚金交上去罚金强制执行算利息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9次会议通过)法释〔201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4年6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7月7日为规范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解释。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
    2023-02-17
    399人看过
  • 没收财产执行时限有限制吗?
    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人民法院应该在执行案件立案6个月内执行结束。按照实际情况,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38条,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机构执行。第439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了,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缴纳。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折扣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第440条,执行财产刑附带民事裁判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被执行财产提出权属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有关执行异议的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第441条被判处财产刑,同时又承担附带民事
    2023-06-17
    498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后,没有可执行财产该如何处理
    一、申请强制执行后,没有可执行财产该怎么处理1、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但被告方没有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定中止执行,而执行申请人在将来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随时可以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1、查封是一种临时性
    2023-06-23
    247人看过
  • 加强罚金没收财产执行监督方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罪犯没有依法予以执行的,或者执法不当,或者财物未及时上缴国库的,应当及时通知纠正。而实践中罚金、没收财产(以下简称“两刑”)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严重。一是执行机关重视不够。人民法院既是“两刑”的判决机关,又是“两刑”的执行机关,存有重判决轻执行的思想倾向,表现在对“两刑”执行的人力、物力配备不足,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不到位。二是检察机关监督不力。有的检察机关尚未指定相关部门派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发现有执行不到位的或者违法的未能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笔者认为,对“两刑”执行的监督应抓以下重点内容:一查判处罚金的罪犯是否按期按数缴纳,对不能按期按数缴纳的要查明情况和原因。二查对期满后拒不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是否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三查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时,人民法院是否追踪执行,
    2023-06-14
    138人看过
  • 对方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申请强制执行还有用吗
    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名下没有财产会中止执行。经过调查后,确定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下发裁定中止执行通知,或者另一方可以申请中止执行,法院下发债权凭证,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一、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
    2023-06-28
    449人看过
  • 强制执行无财产能强制搜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不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是可以进行搜查的,确实无财产供执行的,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30.被执行人拒绝按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供其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搜查。31.人民法院依法搜查时,对被执行人可能存放隐匿的财物及有关证据材料的处所、箱柜等,经责令被执行人开启而拒不配合的,可以强制开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法院强制执行的内容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
    2023-06-13
    469人看过
  • 没有非法财产线索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1、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方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等)确定的义务。),对方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换句话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在判决或者裁定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没有财产线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仍然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执行申请后,法院将责令被执行人依法向法院申报财产,或者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处分等措施,并根据情况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以促进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保护申请人的权益。恶意逃避债务怎样申请强制执行(一)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1、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2、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后,一方当事
    2023-08-05
    323人看过
  • 老赖没钱没财产怎么强制执行
    一、依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没有钱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等被被行人有能力执行时再执行,也可以要求被执行人分期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二、申请执行费: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规定,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判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2023-03-23
    427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怎么处理
    一、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怎么处理1、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直到执行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二、强制执行名下没有财产怎么办1、经过调查后,确定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下发裁定中止执行通知,或者另一方可以申请中止执行,法院下发债权凭证,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2、在民事纠纷诉讼中,涉及到有关于财产纠纷时,法院可能会强制执行一方
    2023-04-21
    418人看过
  • 罚金刑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家人财产
    罚金是要从你的个人财产中执行,如果没有个人财产也不会从你家属或其他人的财产那里强制执行。1、如果家庭困难,确实不能交纳罚金,可以申请减交或者免交。2、《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并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
    2023-05-01
    241人看过
  • 财产没法分割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财产无法分割法院一般不会强制执行。但需要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共有物由共有人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如果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当事人可以就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如何判决?法院判决离婚财产纠纷,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
    2023-08-10
    466人看过
  • 刑罚罚金的强制执行是否有必要?
    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判决罚金的,罪犯或其家属必须按时足额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对于缴纳罚金确实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怎么缴纳刑罚罚金缴纳刑罚罚金方式如下:1、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2、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强制缴纳措施有查封、变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等;3、随时缴纳。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4、减免缴纳。指在判决生效后,由于犯罪分子遇到了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按原判决数额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罚金的缴纳方式如下: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
    2023-07-07
    40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没有财产怎么执行,没有财产怎么强制执行,没有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9
      1、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等)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 换句话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没有财产线索可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
    • 法院有权对没有财产财产强制执行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7
      案件审理完成后,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应当积极向法院执行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并随时请求恢复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申请执行人应承担执行不能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
    • 没收财产的刑罚有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09
      没收财产的刑罚通常都需要进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没收财产是强制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一部或者全部的财产无偿地收为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 检察院,判罚金,没有交罚金,法院会强制执行吗?怎么强制执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0
      根据刑诉法规定,判决生效后法院随时都可以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扣划个人存款、查封拍卖房产等措施。
    • 失业金有没有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5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常见的有婚假、产假等,但生活中这些权益并不都能得到保障。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劳动保障制度,违反劳动保障制度的依法是要受到相应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