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缴纳社会保险比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21:04:47 332 人看过

一、劳务派遣缴纳社会保险比例

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保缴纳标准为:五险缴费比例单位百分之三十左右,个人百分之十点五加十元,地区、行业稍有差异;缴费基数:按规定就是工资标准,实际操作中一般是当地最低基数或协商一个上下限之间双方都能接受的基数。公积金缴纳比例为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二,缴费基数的原则同上午五险缴费基数一样。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二、劳务派遣中是否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务派遣中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务派遣单位是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三、劳务派遣单位都有哪些法律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例如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而派遣单位违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要承担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等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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