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登记机构不能超出登记职责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1:25:30 129 人看过

登记机构不得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是指国家行政主管机关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的内容和范围及相应的程序,各类不动产行政登记机构都必须遵循相应的行政登记法规。如果发生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行为,就是无效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撤消。如某地的房产行政登记机构在房产行政登记中向当事人收取土地收益金,该行为显然超出了房产登记的职责范围,当事人有权拒绝该行为。如果行政登记机构坚持这一做法,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撤消该收费行为。

外资登记机构职责人员分工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分局的机构职责

工作职责:办理授权登记管辖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确认其企业法人资格和合法地位,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违法违章行为。

工作人员职责

杨X平局分管领导、三级企业注册官

林世X分局局长、四级企业注册官

唐自X分局副局长、五级企业注册官

黄凯X副主任科员

刘剑X明四级企业注册官

唐X四级企业注册官

范X五级企业注册官

吴X五级企业注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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