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如何通知被告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7 20:10:23 279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中如何通知被告方

行政诉讼中是这样通知被告方的:被告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应当到庭。如果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行政诉讼法案件中的被告如何确定

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的确定可以参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在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三、如何中止征收决定行政诉讼

在行政诉讼期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这样中止征收决定: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3、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其他情形。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法院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
    一、行政诉讼法院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二、行政诉讼法院立案后通知被告多久出判决六个月内或者四十五日内。《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三、行政诉讼法院立案后通知被告的方法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
    2024-01-17
    190人看过
  •  被告在离婚诉讼中何时收到通知
    一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此案件后,需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需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进行答辩,这意味着法院已认为该案件应予受理。被告的答辩内容将作为后续程序的一部分。另外,在开庭三日内也应通知被告开庭时间、地点。一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此案件后,需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需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进行答辩,这意味着法院已认为该案件应予受理。被告的答辩内容将作为后续程序的一部分。另外,在开庭三日内也应通知被告开庭时间、地点。 被 告 收 到 离 婚 诉 讼 状 副 本 后 多 长 时 间 答 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因此,如果原告提起了离婚诉讼,被告需要在收到开庭前十五天内提出答辩状。如果被告不提出答辩状,
    2023-09-15
    238人看过
  • 如何保护行政诉讼中原告诉权
    一、如何保护行政诉讼中原告诉权如下保护行政诉讼中原告诉权:1.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2.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4.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5.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
    2023-07-04
    28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被告是行政机关吗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对于被告资格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024-05-10
    37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如何进行诉讼控告行政机关可以查
    行政诉讼中,法院可以通过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方式来审查行政机关。如果法院发现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违法违纪的,则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如果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则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撤诉吗?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申请撤诉的,法院会同意,诉讼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
    2023-08-12
    85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原告撤诉,被告是否会被通知?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原告从申请撤诉那天起的七天之内,就会收到撤诉裁定书。原告撤诉必须通过书面的形式,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还要到人民法院办理相关的手续。经过法院的批准后,原告和被告双方都会收到法院送达的撤诉裁定书。因此,原告撤诉的话,法院会通知被告。离婚时被告缺席能审财产吗离婚缺席能分到财产,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如果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当事人不在离婚可以分割财产。缺席审判中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如被告庭前有书面答辩意见的,应当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认定,这属于被告的自认;没有答辩的,则应按照
    2023-07-01
    231人看过
  • 被告不出庭如何进行行政诉讼
    一、被告不出庭如何进行行政诉讼被告不出庭进行行政诉讼的方式是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法律制度。二、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是什么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如下:1.诉讼客体和诉讼目的不同。行政诉讼的客体是行政争议,其目的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而民事诉讼的客体是民事争议,其目的是解决民事纠纷,保障当事人的民事权益的实现。2
    2023-07-28
    46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方包括哪些人?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如何认定行政诉讼主体的资格一、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000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原告资格作了扩充界定,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由此可见,我国
    2023-07-06
    23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被告(哪些可以为被告)
    一、行政诉讼中被告(哪些可以为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二、行政诉讼被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吗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1、公安局在行政诉讼中属于当事人之一,可以
    2021-11-18
    156人看过
  • 原告方在审判中被告方未到场,如何进行诉讼?
    起诉对方不出庭的,对方作为被告,经过人民法院的合法传唤,在没有合理的情况下,还是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审理并且做出判决。如果是由于法院没有把开庭的通知依法送达给被告人,从而导致被告人没有出庭的,法院就需要按照规定,重新明确新的开庭时间,并且把开庭时间依法送达给被告人,然后重新开庭。如果起诉对方,对方不搭理怎么办如果起诉对方,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的,不然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3-07-19
    213人看过
  • 如何更换受理被告行政诉讼
    原告起诉的被告不合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原告不同意追加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就是说,如果你完全告错了人,法院会让你改变你而不改变,你会拒绝起诉。但是如果应该有多个被告,但是你只告诉了一个被告,在这个时候,如果你不同意追加被告,他们就是第三人。公证受理的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如何答辩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中,被告的答辩应当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作出。被告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如果决定答辩,应当就原告在起诉状中所主张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并就反驳内容可以提出相关的事实主张以及相关的证据。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需要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2023-08-07
    452人看过
  • 法院在诉讼中怎么通知被告
    法院通知被告人有六种方式,具体是:1、由人民法院直接送达,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2、留置送达,是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3、委托送达,是当直接送达确有困难时,委托其他法院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4、邮寄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5、转交送达,是基于受送达人的有关情况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交有关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6、公告送达,是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上述方法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
    2023-08-03
    31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如何有效行使原告诉权
    一、行政诉讼中如何有效行使原告诉权行政诉讼原告诉权行政的方式是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应该符合的条件有哪些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行政诉讼撤回后可以再次提出申请吗行政诉讼撤回后可以再次提出申请,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2023-08-13
    386人看过
  • 被告如何写行政诉讼答辩书
    一、被告如何写行政诉讼答辩书1、被告写行政诉讼答辩书:写明答辩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写明答辩请求、事实与理由,最后答辩人签名并附上日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二、行政机关能否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行政机关一般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参加诉讼。但是,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一重身份是作为国家行政权的行使者,对
    2023-05-17
    14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被告如何代理行政诉讼,被告代理行政诉讼中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9
      接到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后,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做好下列工作:1、确定出庭应诉人。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可以由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也可以指定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也可以聘请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2、答辩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一般而言,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被告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如果被告到期不提出答辩,不会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3、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关材
    • 行政诉讼中原告怎么被告知?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6
      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诉讼原告的要求是适格,即构成原告资格的条件是:第一,起诉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第二,起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只要具备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一种,便可认定其符合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 行政诉讼中被告如何取证,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如何举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8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通常是行政机关,作为公权力主体,行政机关和原告处于不平等地位,如果允许被告自行取证,很容易造成毁灭证据等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出现。这种规定是保护私权利主体的利益。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自行收集证据。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因此,民事诉讼中的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是可以收集证
    • 如何在行政诉讼中告知第三人?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30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认为被告应当增加,原告不同意增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除外;法院增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不愿意参加诉讼或者放弃实体权利的,应当增加第三人。
    • 在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身份,行政机关如何确定被告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8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