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
(一)道路交通事故应限于车辆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必须有一方为车辆,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而飞机、轮船、火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以及行人与行人之间在行走中发生碰撞就不能算是交通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道路上。在非道路上发生的事故不适用道路事故的有关规定。如水上交通、空中交通、轨道交通等。
(三)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损害后果发生,这种后果不包括间接的损害后果,且为物质损失。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损害后果的发生,就不能形成交通事故。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没有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事故不在其调整的范围内。例如,仅造成了精神损失的交通事故。
(四)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是因为过错或者意外,不能为故意行为。这是因为事故本身包含非故意的要求,如果为故意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就将构成犯罪,不适用。例如常说的碰瓷,如遇到此类情况,应向公安部门报案。
二、不同情况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如果发生的交通事故比较轻微,可以进行私了,如果交通事故比较严重,甚至出现人员伤亡的,应立即停车并作出相应措施的处理,然后报警,等待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勘验现场,查明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后,确认事故责任等。下面针对不同情况的交通事故处理方法为您详细介绍。
(一)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
如果交通事故事故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可以将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后,自行私了。私了的最大好处是快捷,最大弊端是有可能不彻底,出现反复。所以私了时,最好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双方确认的交通事故责任,以及达成的赔偿用事宜写成书面材料(该私了协议应该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然后双方签字确认,有条件的还可以对事故现场和车辆进行拍照。以便以后一方反悔或不履行,这些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院。
(二)严重
如果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停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危险警告标志等;然后报警、及时抢救伤员,抢救伤员时注意保护现场,有条件的可以对现场进行拍照,对有目击者的,要记下目击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最后等待交警现场调查询问。
(三)交通事故后续处理程序
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勘现场调查后10天内;或检查、鉴定结论确定之后5天内;如逃逸的,查获逃逸人和车后10天内;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人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一般很难改变,除非你有过硬的证据,另外还可以通过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质疑,并向法院举证,如果证据过硬,法院将不采纳交通事故认定书。
-
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怎么处理交通事故
30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的哪些情形交警不予处理
251人看过
-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处理交通事故注意什么?
65人看过
-
交通事故哪里处理?谁来处理交通事故?
117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方法有哪些?
27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要做鉴定交通事故补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142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责任的有哪些情形交通事故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0在我们的生活中,交通事故是不少发生的。而对于一些没有取得驾驶资格证的朋友来说,不是很了解交通事故的认定,对于交通事故的全责与认定都不是很清楚,这是我们需要了解的一些基本的生活常识。那么交通事故需要负全责的情形是什么,有哪些?
-
有哪些交通事故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
交通事故要负全责的情况有哪些,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05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下几种情形都可以认定是当事人一方需要负全责的。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
-
交通事故情形痕迹鉴定的范围都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11、平面痕迹鉴定 平面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线形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 一,以及痕迹的物理、化学成分与嫌疑造型客体上的成分是否同一。例如,两车刮擦事故,此车上的刮擦痕迹与彼车上的刮擦痕迹是否相对应,此车上的油漆减层与彼车上的油漆加层颜色、成分是否相同;人车相撞事故,行人衣物上的轮胎印迹与该车的轮胎花纹是否一致。 2、立体痕迹鉴定 立体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形状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
-
交通事故要做鉴定,交通事故补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2一、交通事故补充鉴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二)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三)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四)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二、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形重新鉴定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任何一次重新鉴定,都会使伤者承担非常大的。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