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代表诉讼双重代表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1:04:16 357 人看过

一、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代表诉讼双重代表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四)》)第31条以及第35条。其中第31条第1款规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监事’包括全资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监事。”第35条第2款规定:“股东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利益受到损害,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向全资子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应予支持;请求被告向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不予支持。”上述条款正式对实践中争论已久的双重代表诉讼问题作出回应,有限度地承认双重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

《公司法》第151条、152条对股东代表诉讼作出了规定,是追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信责任的法律机制,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少数股东的利益。《公司法解释(四)》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直接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诉讼地位、胜诉利益的归属、诉讼费用的负担等方面内容。

二、明确了公司直接诉讼的情形及公司的原告诉讼地位

根据《公司法》第151条规定,股东可以请求监事、董事对违法失职的董监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容易让人误以为是监事、董事作为原告起诉。但实际上,此时公司应当是原告,《公司法解释(四)》第23条对此进行了明确。

与董监高违法失职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相关诉讼有公司直接诉讼、股东直接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三种。公司受到董监高的损害,公司起诉董监高,即为公司直接诉讼。股东受到董监高的损害,股东起诉董监高,即为股东直接诉讼。但是当公司受到了损害,董监高又不以公司名义去起诉维权时,就会间接损害股东利益,因此法律为了保护股东,赋予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代表公司去起诉的权利,这就是股东代表诉讼。因为股东代表诉讼是从公司直接诉讼中派生出来的,因此理论上又称为派生诉讼。《公司法》第151条第1款规定的是公司直接诉讼,第2、3款规定的是股东代表诉讼,第152条规定的是股东直接诉讼。

另外,第23条第2款规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可以代表公司提起直接诉讼,而监事会或监事并未被赋予同等的权利。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董事会系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系公司的监督机构,在公司董事会未丧失其职能属性的情况下,应当由董事会代表公司行使权利,维护公司利益及暗含的股东利益。《公司法解释(四)》第23条对于监事会和监事代表公司起诉的范围予以限制,将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直接诉讼的决定权交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更加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要求。

《公司法解释(四)》第二十三条规定,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应当列公司为原告,依法由监事会主席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代表公司进行诉讼。

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监事提起诉讼的,或者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他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列公司为原告,依法由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代表公司进行诉讼。

三、明确了股东代表诉讼情形下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诉讼地位

《公司法解释(四)》第24条对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主体进行了明确规定。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应该满足《公司法》第151条第1款规定的条件,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同时规定了应当列公司为第三人,其他适格原告可以申请参加诉讼,作为共同原告。

《公司法解释(四)》规定其他适格股东可以参加诉讼是为了避免帮助被告取得一事不再理的效果,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同时,对于参与诉讼的其他股东的条件予以限制,要求其他股东必须符合《公司法》第151条关于持股比例和期限的要求,这意味着即便其他股东以相同的诉讼请求参与诉讼,法院在受理其他股东申请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时仍需要审查股东的持股条件和期限。且其他股东拟提起不同的诉讼请求,则无法申请作为共同原告。但其他股东的权利如何保护,能否以不同的诉讼请求对就公司与被告之间的同一纠纷再次起诉同一被告仍存在疑问。

《公司法解释(四)》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直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列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其他股东,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其实应该说对于代表诉讼双重代表的这个问题我国的公司法当中还是有所限制的,因为其中只是规定了股东可以针对全资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提起相关诉讼,代表诉讼双重代表的这个问题,在我国的实践还比较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30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直接诉讼相关文章
  • 公司法关于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一、股东有哪些权利?1、知情质询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2、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
    2023-03-08
    128人看过
  •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规定《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
    2023-02-18
    451人看过
  • 公司法人代表,公司法人代表职责是什么?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
    2023-02-20
    118人看过
  •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区别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区别1、法人法人通俗的说就是指一个独立的单位,法律上把一个单位看作一个法律上的人,他就像自然人一样有自己的财税和荣誉。最常见的是公司,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则是国家法律要求在法人成立的时候报送政府备案的主要负责人。这个人一经审批备案就不能随意变更,而且会写在营业执照上面。当然经过一定程序重新报到政府审批后可以更换,不是某个人随意决定想换就换。这个法定代表人是一个普通的自然人,不是虚拟的。以公司为例,一个公司可能没有董事长但一定会有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本公司处理事务时,一般不需要公司另外出具授权委托书。而公司里的其他任何人对外办理事务都应有公司的书面授权文件,不然将来这个公司可以不认可这个他人签署的文件(也就是说公司可以不认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
    2023-04-12
    199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死亡公司诉讼代表人应如何确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新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尚未产生的,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为公司股东,其死亡后公司只剩余一名股东的,该股东即系当然的公司诉讼代表人。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利益冲突不能担任公司诉讼代表人的情形相近似。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稳定诉讼进程,可参照《关于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股东、董事与公司之间引发诉讼应如何确定公司诉讼代表人问题的解答》所规定的步骤,确定公司诉讼代表人。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为公司股东,其死亡后公司只剩余一名股东的,该股东即系当然的公司诉讼代表人。《公司法》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之前,其所为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公司法定代表人所为的诉讼行为系职务行为,其法律效力并不受法定代表人死亡的影响,因此法定代表人生前所作出的诉讼行为在其死亡之后仍然有效。
    2023-02-26
    437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死亡公司诉讼代表人应如何确定
    公司法人(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经死亡的,仍可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公司法人死亡的,对公司本身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仍具有民法意义上的实体资格,所以仍可以直接起诉公司的。一、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英国实行先算后散体制,解散即意味着公司法人人格的终止,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陆国家亦然,这种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1、进入清算程序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我国未作规定。日本准予自愿解散的
    2023-04-12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治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直接诉讼
    相关咨询
    • 司法解释四代表诉讼双重代表内容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1
      双重代表诉讼的逻辑展开从股东代表诉讼的立法目的可以合理地引申出双重代表诉讼的概念。在母子公司或者说存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企业集团之间,双重代表诉讼有存在的空间。在子公司(或者被控制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有权提起直接诉讼的应该是子公司(被控制公司)本身,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则应该是包括母公司(控制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被控制公司)的股东。此时如果母公司(控制公司)不愿意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代表诉讼的规定是哪些的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5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 (二)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四)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
    • 股东代表诉讼司法解释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4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特别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18
      特别代表人是其对受托事务之处理,应为委托人进行一切必要的行为,其义务中即含有授权。特别代表人可以帮委托者实行各种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更改合同。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诉讼,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由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
    • 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代表是指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6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监督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