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安置协议是什么性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02:59:18 491 人看过

一、征地拆迁安置协议是什么性质

征地拆迁安置协议属于行政合同的性质。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人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它有如下特征:

1.合同当事人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即具有法定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合同的内容是行政管理的公共事务,具有公益性。

3.合同内容是用超越民事法律以外的规划。它表现为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中具有相应的特权。

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

拆迁补偿协议签字后,一般是不能撤回。如果拆迁补偿协议在胁迫或者欺诈等情形下签订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补偿协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n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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