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经调解房产赠与给子女,后以子女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可以撤销赠与吗?杭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专业解答
李晓娟律今天要说的这个案子,男方的房子经两次调解全部赠与给自己女儿,并且办理了过户。问题是,男方还能不能把房子拿回来了?
杭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以此案为例,来解答一下大家的相关问题:离婚时,夫妻一方的房子赠与给子女,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并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后以子女不孝为由,能撤销赠与吗?法院对此问题会怎么判呢?法院会支持吗?
具体来看案件时间线:
1997年,小明在与小红离婚后购买房屋。
2009年,小明与小红复婚。
2010年,民事调解书确认小明名下房产50%份额赠与婚生女小小红。
2012年,小明与小红离婚,经调解,前述房产余下50%份额赠与小小红。此后,房产变更登记在小小红名下。
2015年,小小红提起物权保护之诉,要求小明腾退房屋。小明以小小红未履行赡养义务为由要求撤销赠与。
杭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分析:
本案小明将其所有的诉争房产份额赠与小小红,已为生效民事调解书所确认并已履行完毕。
小明依民事调解书将应属本人房产份额赠与小小红,并据此解除其与小红的婚姻关系,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一定道德义务性质,属于一项诺成性约定。
在小明、小红婚姻关系事实上因该离婚调解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调解协议其他内容已履行情况下,应视为赠与财产目的已实现,小明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本案各方当事人系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协议并制作民事调解书,其法律效力并不低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依法律规定亦属不可撤销情形,所以小明要求撤销赠与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小明撤销房屋赠与的诉讼请求。
由此,李晓娟律师提醒,无论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对子女的房产赠与,还是民事调解书的,或者是经公证过的房产赠与,法院的态度比较一致,赠与就是属于不可撤销。
-
离婚时赠与子女的房产可以以子女不赡养父母为由撤销吗
219人看过
-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145人看过
-
孙女未尽赡养义务赠房合同被撤销
313人看过
-
离婚后赠与子女可以要求还原房产吗
360人看过
-
法院调解书确认赠与子女的房产可以随意撤销吗
445人看过
-
婚内赠与孩子房产,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的,可以撤销赠与吗?
379人看过
房产赠与是指房产权利人将其名下的房产所有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赠与是一种无偿行为,房产权利人在赠与时需要做出自愿放弃所有权利益的决定。 在进行房产赠与时,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包括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协商、签订赠与协议、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 更多>
-
不赡养孙子孙女可以撤销赠与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1根据《民法典》第658条以及663条的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予的情况: 1、赠与财产没有转移权利; 2、受赠人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比如: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可以撤销经生效调解书确认的对子女的房产赠与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0如果能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
把房产赠与给成年子女多年未过户可以撤销赠与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6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子女离婚后共同房产可以赠与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1-05-28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房屋,并对包括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的,除非能够举证证明双方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就该财产分割协议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否则双方离婚时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将共同
-
离婚协议中可以撤销子女的赠与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8民法通则规定,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根据上述规定,不能享有任意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