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作者是指从事与教育有关的各类人员以及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里的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的总称。教育工作者的主体是教师。受教育者是指在教育过程中以学习为职责的人。教育工作者为受教育者提供学习的方法、知识的传授,受教育者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三十三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四条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六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五章受教育者
第三十七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九条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四十条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供条件和便利。
第四十二条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四条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条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
受教育者与教育行政机关的关系
364人看过
-
受教育者维护权益的途径有哪些
158人看过
-
教师与受教育者的教育权:促进法的最新规定
126人看过
-
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保护及主要权利有
230人看过
-
教育工作者薪酬标准
85人看过
-
受教育者有哪些依法可享的权利?
70人看过
作者包括自然人作者和法人及非法人单位作者。自然人作者是创作作品的公民。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是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作者。两人以上合作创作作品的创作者是合作作者。... 更多>
-
受教育者依法享有哪些权利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02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什么受害者的受教育权利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30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利及其他有关权益,建立学生申诉制度,及时处理学校和教师侵害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建立有利于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评价制度,督促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
消费者为什么要受教育?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3现代社会,商品、服务的种类越来越多,消费者作为商品的使用者及服务的接受者,面对的是日益复杂的商品和服务,这就要求消费者必须获得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否则,就难免在进行消费时受到损害。同时,消费者要保护自己,必须明确自己的利益是否受到侵害,受到哪些损害,如何获得救济,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这就要求消费者应当了解有关消费者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
对教师在教育机构或者学校工作中的哪些行为应给予教育行政处罚处分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7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
-
如何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教育的宣传教育力度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61.树立典型,学习先进。加强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要注意运用身边的典型,为职工树立看得见、摸得着的职工道德楷模,让广大职工学有目标,赶有方向。使广大职工从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和品质中受到教育和鼓舞,从而建立起良好的职工道德。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宣传专栏、研讨会、演讲比赛等灵活多样的舆论形式,大力宣传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向职工宣灌职业道德基本规范,以规范行业行为,礼仪标准,树立行业新风,鼓励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