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垮塌事故救援行动简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8:01:20 383 人看过

建筑物倒塌事故一般是指由于地震、风暴、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人为等因素,造成建筑结构整体或局部倒塌,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灾害。近年来,我国房屋建筑垮塌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衡阳11.3建筑火灾坍塌事故和宜宾1.14电大教学楼拆除垮塌事故,给我们带来了警示,研究建筑倒塌事故的危险、搜索和救援行动的规律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建筑物倒塌抢险、搜索和救援行动的分析

1.事故救援行动的组织

2005年1月14日16时02分,宜宾市电大教学楼在折除过程中发生局部垮塌事故。宜宾市市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组织公安、医院、安监、建设、电力等部门在现场召开了简短的碰头会,并启动宜宾市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指挥长的抢险救援指挥部,由市消防支队作为现场施救组的责任单位,全权负责现场施救的组织和指挥并立即投入抢救工作;同时设立了现场保卫组,由市公安局负责对现场进行封锁,设立警戒线,划定安全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设立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设立事故善后工作组,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排和安抚工作;设立医疗救护组,负责及时对救出的伤员进行医疗抢救;设立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调查。各小组成立后分别迅速投入工作。

2.救援方案的制定

首先针对建筑物是局部垮塌,残余建筑物有随时垮塌的危险,给救援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二是抢险救援场地狭窄,只有一个约4m的通道,给大型机械的进出造成困难;三是由于拆除施工单位的管理问题,最初没能确定被埋人员数量和具体方位(后经详细调查询问才弄清楚)等特点。现场施救组经充分考虑,制定出科学、安全、高效、以人为本的抢险救援方案,将救援力量分成四个分队,同时派遣两个分队从两个作业面进行救援作业,成功救出3名幸存者,在次日14时挖出被埋的最后一具尸体后,救援工作结束,整个抢险救援工作历时22小时。

3.救援行动使用的设备

由于宜宾市消防支队配备的特勤救援器材比较落后,没有配备生命探测仪,他们针对当初的被埋人员数量位置的不确定性,采用人工挖刨的方式搜寻被埋压的人员,用剥笋子的战术,逐步深入的顺序,使用两台挖掘机对西面垮塌现场逐层由上向下地边观察、边挖掘;调集两辆吊车吊运大块的垮塌物,并用6辆货车轮流对挖出的垮塌物进行清理,抢险现场使用特勤车的照明装置保证现场照明,一支水枪对废墟灰尘进行降尘处理,还调用了工程液压剪、液压扩张器等切割、破拆工具。同时,120急救中心出动3辆紧急救护车时行现场救援,电力部门的电力抢险车也随时侯命,确定一个施工企业准备人员和小型建筑机械(如切割机、电焊机等)侯命。

4.二次垮塌事故的防范

在成功救出第3名幸存者后,现场施救工作向纵深推进,施救作业面逐渐接近建筑倒塌的方面断裂层,断裂层上尚未脱落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直接威胁施救消防官兵的生命安全,针对建筑物有可能发生再次垮塌,现场施救组立即组织相关建筑结构专家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人员对施救方案进行了研究,对建筑物发生再次垮塌的危险性进行了论证,专家组在充分考虑原建筑结构性能和垮塌状况后,确定为边观察、边施救;并采取了限定人数、不动用大型机械、不挠动原建筑物结构的方案。

二、建筑物倒塌抢险、搜索和救援行动的特点

通过对以上实例的分析,概括建筑物倒塌抢险、搜索和救援行动具有以下特点:

1.统一指挥,部门联合,协调作战

建筑物倒塌事故常导致人员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旦发生事故,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必定会赶到现场参加救援指导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消防、公安、医疗救护、建设主管部门、水、电、燃气、交通等部门联合作业,而公安消防部门作为社会救援力量必然成为抢险、搜寻和救护行动主力,其他部门在消防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助行动。

2.救援难度大,作战时间长

一旦发生了大型建筑物倒塌事故或地震等自然因素引起了大片建筑物倒塌,往往导致较多的人员伤亡,并多数伴随有次生灾害的发生,救援工作难度极大。由于被埋压人员的数量和位置的不确定性,加之现有的搜寻及挖掘设备性能较差,因此,建筑倒塌事故后的搜寻和救援工作将是长时间的连续作战。以2003年11月2日的湖南衡阳一栋8层建筑物发生特大火灾并倒塌事故为例,该事故现场搜寻及救援工作从3日开始到5日才结束,用时近30个小时。

3.多种设备作业

常用的救援设备器材有:侦检、救生、破拆、牵引起重、夜间照明、洗消等器材设备。

4.容易衍生二次垮塌事故

一般的建筑物垮塌事故,可能会使建筑物内部电力、燃气等设备毁坏,甚至导致发生火灾;而建筑物局部垮塌,则可能因为施救、震动等因素影响原有建筑物,造成二次垮塌,给搜索和救援行动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5.确定正确的救援措施

建筑物垮塌事故埋压人员的具体位置的不确定性,决定搜索和救援行动宜采用人工施救为主、机械施救为辅的救生排险措施。

三、搜索和救援行动中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对救援行动实例的分析,提出在建筑物倒塌抢险、搜索和救援行动中必须关注的问题:

1.搜救工作应由政府统一领导

建筑垮塌事故搜索和救援工作离不开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地方政府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平时要认真进行演练,做到事故发生时临危不乱,各部门各方面力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调配合,这是取得搜索和救援工作成功的前提和保障。

2.要及时疏通救援通道

由于城市建筑密度很大,导致建筑物垮塌后的搜救工作作业面小,影响搜救工作的开展。事故发生后,要及时疏通救援通道,开辟救援施工作业面,尽量加快搜救进程。

3.谨慎使用大型建筑机械

据国内有关救援组认为:被建筑物废墟埋压的人员只要还活着,一般在一周之内还有生还的希望。因此,在建筑物垮塌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在了解被埋压人员数量和位置后,对埋压人员的部位,应该组织救援力量用手或铲、镐等手工小型器具小心刨挖,如果有较重或较大的建筑废弃构件可以用吊车吊移,在确认没有被埋压人员的地方,并且不会对被埋压人员造成危险的地方可以使用大型工程机械,以加快搜索和救援进度。

4.充分发挥现代化科技手段

在搜救工作中充分发挥现代化科技手段,将会大大加速搜索和救援工作进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利用生命探测仪、侦检探测仪等科技含量高的仪器,很快就可找到幸存者,可也以使用搜救警犬等手段。

5.防止垮塌事故的再次发生

对局部垮塌的建筑物或毗邻的建筑要及时观察,确定测量专业技术人员使用经纬仪等建筑勘察仪器进行不间断点和多点观察,并分析监测数据,报告监测情况,如果情况确实很严重,还应对局部建筑进行加固或提前推倒,以防止搜索和救援过程中出现再次垮塌事故,伤及救援人员。

6.确保救援现场通信畅通

救援现场必须确保通信畅通,保证指挥命令的快速下达和现场行动进展情况的及时汇总上报以及各小组之间的信息传递和交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损失相关文章
  • 关于建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的问题
    建筑物等倒塌致人损害的责任应当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并且二者承担的是连带责任。若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则不需要承担责任。一、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责任是谁?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责任是由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共同承担。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二、甲方挪用工程保证金是犯罪吗属于违法行为,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一般包括投标保证、履约保证、预付款保证、支付保证等四类品种,主要是为建设工程中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各类合同义务的履约保证。在建设领域保证环节全面引入保险机制,是世界通行的做法。履约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为了全面履行合同条款中,所承的条件,在施工前,用自己的流动资金抵押在建设单位用,不计利息,待工程全部完工后该款元、、并且全部履行合同条款时,
    2023-03-27
    368人看过
  • 建筑物等倒塌致害责任怎么承担
    法律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一、瓷砖掉落砸伤人物业负责吗物业作为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高空坠物是连带责任吗1、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只要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对高空坠物是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
    2023-03-23
    99人看过
  • 建筑物等倒塌致害责任谁担责呢
    一、建筑物等倒塌致害责任谁担责1、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2、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明确,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建筑物等倒塌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不适用过错责
    2023-03-19
    212人看过
  • 建筑物起火的自救方法
    法律综合知识
    火灾发生时有烟出现,如火仍小,则尽力扑灭。用毛毯或厚窗帘盖住火苗,隔绝其氧气供应,或者用沙土、水或灭火器。用电造成火灾:如果可能是由于错误用电引起火灾,不能用水,先切断电源,最好是切断总开关,煤气管也要关掉,同样关闭总管道最好。如是电视机或计算机起火,不能用水,即使已经关闭了电源,残留的大量电荷也会给你重重一击(甚至致命)。冰水可能造成显像管爆炸,所以应使用窒息方式灭火。从电器的后面行动最安全,因为显像管有爆炸危险。灭火器的使用:拉或打开开关。目标要对准火苗。抓住或按住扳机。扫射要从一边到另一边。首先要查看灭火器型号,有些灭火器只能用来扑灭微弱的火势,而另外一些可则可用来扑灭油料、甘油、油漆或溶剂等引起的火灾。(例如:汽油的溢出引起的火灾),第三种灭火器适于扑灭电路起火。多功能干粉式灭火器可用于多种火灾。应该合理的使用。在自救的同时,飞快拔打火警电话“119”。
    2023-04-24
    302人看过
  • 建筑物倒塌损害责任要怎么认定
    1、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2、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一、高空坠物受伤责任承担是如何规定的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二、借用机动车发生事故时赔偿义务人如何确定?借用机动车发生事故时,赔偿义务人为实际使用该机动车的人。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21年1月1日生
    2023-03-31
    83人看过
  • 工程建设坍塌事故现场紧急救护小帖士
    坍塌事故是建筑行业的五大常见伤亡事故之一。随着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大量增加,基础工程施工工艺越来越复杂,在土方开挖过程中的坍塌事故也在增加。同时,由于建筑物的质量缺陷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也将引起建筑物坍塌事故。当土方或建筑物发生坍塌后,直接造成人员被砸、被埋、被压,往往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巨大损失。(1)当发现土方或建筑物有裂纹或发出异常声音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组织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2)当土方或建筑物发生坍塌后,造成人员被埋、被压的情况下,立即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在确认不会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前提下,立即进行抢救受伤人员。(3)当少部分土方坍塌时,抢救或救护人员要用铁锹进行撮土挖掘,并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当建筑物整体倒塌造成特大事故时,应在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工作,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4)被抢救出来的伤员,现场救
    2023-04-24
    154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损失
    相关咨询
    • 桥梁垮塌的事故责任有那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16
      桥梁垮塌事故责任人是管养单位、监管单位、投资决策单位。 根据法律规定,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疏于养护管理,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桥梁技术状况,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而导致的桥梁安全事故,由管养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负责公路桥梁养护经费的投资决策单位未根据桥梁技术状况和管养要求安排相应投资而造成的桥梁安全事故,由投资决策单位和具体管养单位共同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省级交通
    • 建筑物倒塌事故责任应由哪方负责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31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 建筑物倒塌有赔偿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
      1、会补偿,但不赔偿,有补贴。 2、不可抗力因素是可以免责的,既无法得到开发商的赔偿,也无法得到国家的赔偿,但是国家会有补贴,并且组织力量进行灾后重建,重建后的房屋抗震等级会更高,并且价格非常优惠。国家还会对无法重建房屋的灾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助,并帮助其重建房屋。
    • 因建筑物倒塌而发生的侵权纠纷如何救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16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应当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有多种原因,有的是因质量不合格,有的是由于年久失修,有的是业主擅自改变承重结构,不宜都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责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建筑物倒塌致人事故一般要由谁负责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1
      建筑物等倒塌致人损害的,由该建筑物的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他们能够证明建筑物不存在质量缺陷的,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建筑物倒塌是因为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则侵权责任由他们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