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6:51:38 457 人看过

一、小区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是与业主委员会订立,与多少业主同意无关。

1、《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的职责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第三十四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3、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分类

1、根据物业的性质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性物业服务合同。

2、按照服务提供的所在阶段不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

(1)前者是指在物业销售前,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后者是指在建设单位销售并交付的物业达到一定数量时,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三、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

物业服务合同主体是指物业服务合同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物业服务合同主体包括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即有关物业的开发单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服务活动。建设单位在与物业买受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纳入物业买卖合同中。

2、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经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它代表业主利益,实行自治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经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后,取得合法资格。

3、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是指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接受业主或者业主大会的委托,根据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专业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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