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解散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5:41:29 284 人看过

一、法院判决解散条件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僵局并不必然导致公司解散,司法应审慎介入公司事务,凡有其他途径能够维持公司存续的,不应轻易解散公司。当公司陷入持续性僵局,穷尽其他途径仍无法化解,且公司不具备继续经营条件,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法院可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判决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审理公司解散案件应坚持的原则

司法解散是应对公司僵局中最为严厉的方法,一旦作出,结果无法逆转。因此,法院在决定是否判决解散公司时,应该重点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最大限度地维持公司原则。对于大多数陷入僵局的公司而言,公司的经营状况尚未恶化到濒临破产的地步,只是由于内部决策和管理机制的失灵,使得公司无法自行维持。如果贸然进行司法解散将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浪费大量的司法资源和增加社会成本。因此,公司解散是下策,须从严掌握。

2、对股东提出解散的正当性进行判断的原则。提起公司解散之诉的股东必须证明公司僵局确实存在,公司僵局的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和公司遭受不可弥补的重大损失等。防止股东不负责地随意要求解散公司,或通过解散达到明显不当的目的和利益。

3、自力救济优先原则。法院在审理股东请求解散公司之诉中,应当首先要求当事人协商,通过庭前设置当事人必须召开两次股东会等程序性要求给予股东对僵持意见的充分考虑和协商时间。如果协商不成,再进行开庭审理,开庭以后,仍然可以给予当事人一定期限进行自力救济。

4、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法院在审理股东请求解散公司之诉中,应当考虑与公司有关的公众利益,对于公司规模较大、公司解散后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应就有关问题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以查明判决解散公司是否对股东和公司成员有利而不损害公众利益,避免因公司解散而造成社会不稳定。

三、解散公司诉讼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所有股东都能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吗?

并非所有股东都能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只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股东何时可以起诉要求解散公司?

法律规定了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除了以上四种情形外,以其他理由起诉解散公司的,法院不予受理。

3、股东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2)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3)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4、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1)不能同时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与申请法院清算公司。只能在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由公司自行清算或另行申请法院清算。

(2)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股东可以请求法院保全公司财产或作相关证据保全。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3)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只能被列为第三人。

(4)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

(5)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8: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判决解散相关文章
  •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法院判决不符合规定,不予解散
    本报讯一对恋人各出资一半成立公司,后因感情拉爆,女方将男友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散伙。昨日渝中区法院有关人士透露,因此案不符合新公司法规定,法院在本月17日判决不准散伙。审判长戴伟介绍,熊女士和杨先生在8年前各出资18万元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各占50%的股份。首届股东会决定,杨为执行董事,熊为公司监事。该公司成立后运行良好,现有奔驰轿车、解放碑的门面等,还有两个建筑项目尚未结算。今年3月,熊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散伙。熊诉称,她和杨从2004年开始对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分歧,致使股东会无法形成统一意见。另外,董事和监事的任期在2001年就到期,双方对谁任董事和监事都有分歧,导致组织机构瘫痪。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她要求公司散伙。戴法官披露,引发此案的深层原因是两人感情拉爆。熊称杨有第三者,并举示了证据。今年2月28日,熊书面通知杨,以公司出现严重的经营管理困难为由要求解散公司。杨回函称公司尚有两个在建工
    2023-06-09
    483人看过
  • 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程序的详细过程
    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律程序:(一)不能同时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与申请法院清算公司。只能在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由公司自行清算或另行申请法院清算。(二)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股东可以请求法院保全公司财产或作相关证据保全。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三)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只能被列为第三人。(四)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五)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判决离婚的程序(一)去法院起诉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离婚起诉书标准格式》)(二)法院审理阶段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
    2023-07-03
    354人看过
  • 法院判决解散的公司怎样进行清算
    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可以自行清算,也可以由法院组织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一、公司解散需要清算吗?公司解散需要清算的。但公司因分立或合并而需要解散的除外。且公司解散后,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二、公司股东清算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清算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股东自愿平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区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自行终止的行为无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
    2023-03-29
    319人看过
  • 法院判定公司解散依据
    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律程序:(一)不能同时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与申请法院清算公司。只能在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由公司自行清算或另行申请法院清算。(二)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股东可以请求法院保全公司财产或作相关证据保全。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三)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只能被列为第三人。(四)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五)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请问股东可以解散公司吗?股东可申请解散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023-03-14
    484人看过
  • 公司被法院判决解散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法院作出解散公司判决,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债权人或公司股东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一、公司被法院判决解散后怎么注销?流程主要分为七步:工商注销备案注销登报公告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代码注销银行注销。公司注销的条件,只有满足一下条件的公司才能注销:1、公司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依法责令关闭。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二、公司解散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公司解散,指公司经过一定法
    2023-06-20
    374人看过
  • 无法解决僵局可判令公司解散
    美奂公司诉欲望公司及林植解散公司纠纷案严重损害股东利益且无法解决公司僵局可判令公司解散原告厦门市美奂工贸有限公司(下称美奂公司)与被告林植于2004年11月29日签订了《欲望都市(厦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欲望都市(厦门)餐饮有限公司(下称欲望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1万元,双方各占50%股权。由于被告欲望公司处于营业亏损状态,2005年11月25日,被告林植未经原告美奂公司同意以欲望公司名义与南国春公司签订合同书,将被告欲望公司的经营场所以承包方式交由南国春公司作为酒店经营场所,被告林植作为欲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书上签字。2005年11月,被告欲望公司经营活动报停,其公司经营场所由南国春公司作为酒店经营场所使用。由于被告欲望公司成立至今,从未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每半年召开定期会议或根据股东的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亦无股东会决议产生,且被告林植和欲望公司均未向原告美奂
    2023-06-09
    266人看过
  • 公司解散问题获得法院批准解决
    并没有法律规定裁定公司解散的有效期,正常来讲法院宣布公司解散时,就会立即就生效。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公司破产,但仍然在破产清算阶段,公司的主体仍然存在。破产程序完毕后,由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这时,公司的主体就不存在了。公司解散诉讼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公司解散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四条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023-07-03
    446人看过
  • 江苏江阴:法院首次适用公司法判决公司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该条规定了解决公司僵局的司法途径,为人民法院处理公司僵局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近日,江阴法院就适用该条规定,首次判决解散公司。2004年12月,原告王某与第三人蒋某、金某共同出资成立了被告艾普公司,其中王某出资23.4万元占公司39%的股份,蒋某出资22.8万元占公司38%的股份,金某出资13.8万元占公司23%的股份。公司多舛,在经营期间,三股东发生冲突,持续三年未召开过股东会,致使公司经营陷入僵局。期间,蒋某伙同其妻子故意仿造工资单、故意增加成本、隐藏设备,导致经营无法开展。2008年9月18日,艾普公司申请自行注销了税务登记后公司便一直未再经营。江阴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王某持有艾普公司的39%股权
    2023-06-09
    207人看过
  • 法院判决后检察院抗诉的条件
    (一)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二)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三)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四)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五)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一、检察院在法院做出判决后多久可以抗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对一审判决认有错误的,自判决作出后可以提出抗诉,对一审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在未生效时,可以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交抗诉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
    2023-02-25
    448人看过
  • 关于判决解散时的判决范围
    关于判决解散公司时的判决范围问题实践中,股东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时,往往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部分学者及实务界从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效率的角度来看,认为判决解散公司时应当根据股东申请一并判决公司股东于一定期限内组织清算。笔者对此不予赞同,理由为以下三点:(一)公司解散之诉与清算程序是两种不同的诉讼程序股东请求解散公司之诉,性质上属于变更之诉,人民法院对此采用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以判决的方式做出认定。而清算程序则是一种给付之诉,适用的是非诉程序并以裁定的方式做出确认。故人民法院不宜对二个不同诉讼程序的请求合并审理,否则,不仅不符合法理,且公司清算是一件非常复杂繁琐的事情,也会导致案件久拖不决。此外,能否一并判决公司股东在一定期限内组织清算呢笔者认为,从诉讼程序角度来考虑也是不妥的(下文从另外的角度也给予分析)。人民法院对给付之诉做出的判决具有司法执行力,对变更之诉做出的判决,
    2023-02-19
    208人看过
  • 公司两股东长期不和怎么办法院判决解散
    一家公司有两个股东,如果这两个股东长期不和该怎么办?那就让这家公司解散!前天下午,平湖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个案子,并作出了解散的判决。据了解,该案适用的法律是今年5月19日才开始施行的,这也是该院首个判决解散公司的案件。据悉,这是一家生产儿童用品的公司,由刘某与杨某共同投资设立,投资比例各占50%。杨某担任执行董事,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担任监事。本来是志同道合的好朋友,但想不到的是,在随后的经营过程中,刘某与杨某之间经常产生矛盾,摩擦不断。去年5月,杨某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代码证、商标证带回了家中,不到公司上班了,并起诉要求解散公司,后因故撤诉。同年7月,刘某以监事身份要求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但没有开成。到了8月,公司终于召开了股东会临时会议,刘某和杨某参加了会议,两人就公司解散及经营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来,杨某对公司的存折、印章予以挂失,并补办了新存
    2023-06-09
    386人看过
  • 强制解散的原因包括命令解散和判决解散两种
    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或法院撤销或裁定解散。强制解散类型为行政强制性解散及司法强制解散。也就是说的命令解散和判决解散一、解散公司诉讼的公司解散的类型公司解散类型如下:1.自愿解散。是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的决议而自动解散公司。这主要是基于公司自己的要求而自愿进行的解散。2.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吊销证照、撤销登记或者被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解散。二、解散和清算有什么区别1、含义上的区别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
    2023-02-25
    62人看过
  • 公司解散具备四条法定条件
    法定解散公司包括以下4个条件: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解散的一、怎样认定公司进入清算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宜,成立清算组之后可以认定公司进入清算。清算流程如下: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
    2023-03-20
    277人看过
  •  解决法院乱判的方法
    依据法院判决不服时可以采取的救济途径有三种:1. 在判决书送达后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 对已生效的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3.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提起抗诉等。依据法院判决不服时可以采取的救济途径,有以下几种:1.在判决书送达后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对已生效的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3.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提起抗诉等。 寻 求 救 济 : 中 级 法 院 判 决 不 服 怎 么 办 ?当事人对中级法院判决不服时,可以寻求救济的途径有多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上一级人民法院一般会在收到再审申请后3个月内作出是否同意再审的决定。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再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在2个月内作出再审决定。如果上一级
    2023-09-09
    43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清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判决解散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根据法律规定,判决解散某一团体或组织。这是一种强制措施,通常在特定情况下使用,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等情形。... 更多>

    #判决解散
    相关咨询
    • 法院判决公司解散财产分配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0
      按照《公司法》规定,只有债权人才能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股东则没有这一权利。股东如果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行使公司解散请求权,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解散事宜进行表决,解散议案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那么,公司解散的清算是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组来完成。股东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公司解散请求权,就给受诉法院设置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公司被判决解散后必须及时进入清算程序,清理债权债务,实现股东的
    • 公司法院判决后公司怎么解散?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21
      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
    • 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的相关内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2
      按照《公司法》规定,只有债权人才能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股东则没有这一权利。股东如果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行使公司解散请求权,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解散事宜进行表决,解散议案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那么,公司解散的清算是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组来完成。股东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公司解散请求权,就给受诉法院设置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公司被判决解散后必须及时进入清算程序,清理债权债务,实现股东的
    • 法院解散公司用判决还是裁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3
      裁定。如果起诉状中所声明的事由都没有往这方面靠的话,这类诉讼是不受理的。这些事由不仅是立案时要审查是否立案的形式审查依据,也是我们最后判决是否解散公司的实体审查依据。作为法律条文还是183条,但这里一方面是形式审查的依据,一方面是实质审查的依据。反过来说,如果股东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时候,仅以股东权益受损,比如说以股东的知情权受损(不让看会议决议,账册)要求解散公司——如果起诉状中就这么写的,那么
    • 法院判决解散公司有哪些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1、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制定财产分配方案,若是有剩余财产的,分配给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依法清算之后,公司才能够注销。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