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继红罐案胜诉后,王老吉再度向广东高院提出诉讼请求,申请将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加多宝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的原诉讼标的额10亿元变更增加为29.301555亿元,广东高院已受理。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索赔金额29亿多元为历年索赔额之最。如果案件胜诉,加多宝将付出惨痛代价自不必多言,同时也将为其他侵权案例的判决树立法律界的标杆与执行范例。
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由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行贿签订的两份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及加多宝能够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最终期限截止2010年5月1日。而事实上,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日期为2012年5月19日。
2014年4月,为维护国有资产不受侵害,广药集团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东加多宝赔偿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新年伊始,王老吉再度变更索赔金额,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力求以经济重拳让加多宝反思自己的侵权行为。
据了解,在国际惯例中,商标使用费为销售额的5%。据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00年时,加多宝销售额已突破2亿元,应支付王老吉商标使用费为1千万元,此后按照加多宝官方销售额每年20%左右增速的说法,需支付的商标使用费也将按照20%递增。然而,王老吉与鸿道集团签订的合同中,10年间商标使用费仅从450万元增加到506万元,即便在被裁定无效的补充协议中,到2020年其商标使用费也只有537万元。刺目的数据说明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相关法律专家表示,国有企业的基本责任之一便是保护国有资产不致流失,王老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值得肯定。如果胜诉,此次判决也将有重要意义,不但能让侵权企业承担严重后果,也将为其他相似案例提供法律参考。
在中共十八大之后,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视,通过侵占他人权益为己谋私利的发展路径已然行不通了。事实上,加多宝对王老吉的侵权官司未有一例胜诉就是最好的证明。
从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法院对王老吉与加多宝的七起官司进项宣判,案件涉及商标、装潢、广告语等多项侵权行为,加多宝均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累计需支付赔偿金额近1.7亿元。
在倡导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下,任何侵权行为都将付出惨痛代价。加多宝众多案件的败诉,不但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了难以估计的损害,更是为自己的侵权行为付出巨额赔偿。再联系到此次广东高院已受理的29亿多元的赔偿案,累计30多亿元的索赔一旦被强制执行,足以令其成为企业发展的掣肘。
一位长期关注双方事态发展的业内人士对此评论,企业做大做强,最基本的就是要对法律心存敬畏,而不是肆意蔑视,屡屡触碰红线,那么,它终将自食其果。面对巨额赔偿,加多宝更应将目光投向共同做大凉茶行业,承担更多的企业责任,不要透支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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