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债权执行中的异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4:21:54 395 人看过

1、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2、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3、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一、执行有两种执行方式:

移送执行:民法院在作出裁判后,因为情况特殊而认为有必要时,不待当事人的申请,由审判庭直接交执行机关执行的叫移送执行。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二、被执行人建房怎么办

第一,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保障的是被执行人的居住权,而不是房屋的所有权。

第二,这种居住权是被执行人及所抚养的家属生存所必须的,否则,就不属于必要的保障。

第三,这个保障是有期限的,所谓“救急不救穷”,被执行人最终居住权的保障还是要靠当地政府的各种救济保障机制,就是说应当向当地政府申请社会保障,而不能让本来应当由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义务全部转嫁给申请执行人。

第四,被执行人不能利用法律对他生存权的保障来逃避执行。我们通过充分调研发现,很多案件中,被执行人本来有几套房子,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一做出来,被执行人意识到自己马上要输官司了,就赶快卖房,把自己名下的房屋全部转让、转移,有的转移到自己子女或者自己父母名下,等人民法院执行的时候,被执行人称自己只有一套房子,不能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申请执行中的债权让与协议
    债权的转让程序如下:一、确定该合同债权是否符合转让的条件。二、通知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生效。三、通知到达债务后人,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受让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关于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中的问题:(一)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1、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3、系同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且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二)不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适用《执行规定》第88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1、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被
    2023-07-19
    498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中的异议执行
    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执行过程中,案件当事人或利益相关的案外第三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15日;办理完毕的期限:1个月。法院在收到执行异议后,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
    2023-07-20
    75人看过
  • 对执行金额有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金额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的异议申请,法院收受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核。一、执行异议之诉影响强制执行吗1、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确定是否停止执行。2、执行异议,是指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执行异议审理期限执行异议审理期限
    2023-02-08
    248人看过
  • 委托执行中的执行异议规定是什么
    委托执行中的执行异议规定是可以在执行过程当中提出执行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但这个执行异议程序会产生一些问题:1、提出执行异议门槛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对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规定比较宽泛,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时只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而不要求预交案件受理费或保证金。即使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也无须承担任何费用。2、虚假执行异议行为法律风险低。部分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签订虚假合同
    2023-03-04
    282人看过
  • 案外人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异议怎么进行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1、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2、对执行到期债权期限的规定,应优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若案外人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异议,执行法院都应当予以支持的话,那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将无法进行。3、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案外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提出异议,又未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继续执行。鑫鑫公司在法定异议期限内未
    2023-06-13
    448人看过
  • 提出执行异议中止协助执行吗
    一、提出执行异议中止协助执行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当事人不服驳回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的裁定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原裁定,不予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复议申请。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二、什么是协助执行协助执行,是指实施执行措施的人民法院通知有关
    2023-06-06
    364人看过
  • 对执行优先受偿债权异议怎么办
    一、什么是优先受偿债权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二、对执行优先受偿债权异议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三、破产中优先受偿权的顺利(一)、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1.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2.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
    2023-03-15
    390人看过
  • 执行异议程序和执行异议诉讼程序的差异
    执行异议为执行程序,而执行异议之诉为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的价值理念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审判程序的价值理念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前置异议审查程序对执行异议之诉的裁判结果不能产生影响。两者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应有所不同。执行异议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以实质审查为例外,这既是由两者的价值理念决定的,也取决于两者的制度设计。执行异议只有十五天的审查期,在这十五天内要求对当事人享有的所有权利均进行实质审查,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因此,执行异议审查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以实质审查为例外。而执行异议之诉作为审判程序,有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其制度设计使实质审查具备了可能性。从这一意义上讲,执行异议之诉对于当事人的保护更为周到。从法院审查的角度讲,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不应适用同一标准。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已过,还有什么救济渠道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已过,还有申请再审这一救济渠道。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
    2023-07-07
    251人看过
  • 以物抵债执行内容异议
    执行程序中以物抵债情况张某诉吕某合伙纠纷一案,由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吕*松偿付张可71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吕某未自觉履行,经张某申请,法院于2005年4月立案执行。执行中,执行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吕某所有的一间门面房和一套住宅房,并决定拍卖门面房,2005年7月,在第一次拍卖流拍后,经过申请执行人张某同意,执行法院裁定将门面房按第一次拍卖保留价折价38万元交申请执行人抵债。2005年8月,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吕某约定对被查封的另一套房产(住宅房)不作评估,折价30万元交申请执行人张某抵债,申请执行人张可放弃超额的部分债务,同月办理了住宅房的过户登记(门面房的过户登记一直未办理),申请执行人张某要求执行法院就该抵债约定作出裁定予以认可。对以物抵债行为的异议情况2005年9月,异议人王某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异议人王某称:其诉吕*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于2005年8月生效,判决确定吕某应当继续履
    2023-06-13
    236人看过
  • 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的区别,执行异议的提出条件
    一、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的区别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有如下区别:1.异议的主体范围不同。执行异议的主体仅限于对被执行人负有到期金钱债务并被执行机关通知履行的本案以外的第三人。而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可以是执行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2.异议的期限不同。执行异议的期限为15日,从第三人收到履行通知的次日起计算。而案外人异议的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至结束前提出。3.处理异议的原则、方式不同。执行异议具有排除强制执行的绝对效力。而案外人执行异议不具有这样的效力。4.异议期间可采取的执行措施不同。执行异议期间,执行机构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而案外人执行异议提出后,执行机构在审查期间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二、执行异议的提出条件执行异议的提出条件根据提出执行异议的当事人有所不同:1.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1)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2)有明确的排除对
    2023-06-06
    299人看过
  • 异议之诉对强制执行有何影响?——探讨执行中的异议之诉
    1、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确定是否停止执行。2、执行异议,是指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异议之诉一审二审是合理的吗执行异议之诉一审二审是合理的。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
    2023-07-04
    115人看过
  • 异议执行中的司法解释规则
    执行异议司法解释就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该规定。大体内容包括:1、《异议复议规定》从三个方面确保相关利益在执行程序中达到合理的优化平衡状态:一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二是申请执行人与案外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三是当事人、案外人与执行标的受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2、立案是司法程序的入口,是当事人等利益主体寻求司法救济的最初环节,《异议复议规定》严格贯彻“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精神,对执行异议的立案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符合条件的执行异议都能够立案受理。3、分权制衡原则,实现执行审查权对执行实施权的制衡。4、被限制出境的人有权申请复议。5、办案人员的分离,明确要求办理执行实施案件的人员不得参与相关执行
    2023-07-05
    118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异议权的起诉状
    范例债权人行使异议权的起诉状原告:XX市E公司,地址:XX市X街X号,法定代表人:曾XX,职务: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朱XX,XX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债权人会议(A公司破产案),会议主席:韩XXX。请求事项:请求撤销A公司破产案债权人第一次会议决议。事实及理由:19XX年X月XX日通过的A公司破产案债权人第一次会议决议,认定债权人d公司债权总额70万元,其中50万元属于担保债权。对这一事实的认定,在债权人会议上没有进行认真审查,A公司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材料中,没有材料证明其中5O万元属于担保债权,会议期间我公司代表曾提出质疑,希望待d公司的有关证明材料送齐后,会议再作出决议。而主持会议的主席韩XX无视这一请求,强行进行表决。尽管通过的债权人会议决议认定d公司债权总额70万元,其中50万元属担保债权,但没有证明材料为依据,不足以服人。为了保障所有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特向你院提出异议,望及
    2023-06-09
    277人看过
  • 民法典中执行异议中可以追加权利人吗
    一、民法典中执行异议中可以追加权利人吗执行异议只能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提出异议,不是申请执行,所以提出执行异议,不能追加权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对执行法院依据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被申请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人为被告。申请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被申
    2023-06-19
    19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执行过程中转让债权债务人有异议的怎么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执行过程中转让债权债务人有异议,法院会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15日内给提出异议的人一个很明确的书面答复。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
    • 那么对到期债权执行异议的要求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13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 异议、复议中止执行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9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被执行人提出异议的审查期间不中止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 债权转让所得转让执行过程中,债权人有异议怎么办?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6
      执行中转让债权债务人有异议,法院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15日内向提出异议的人提出明确的书面答复。原因成立时,裁定取消或修正的原因不成立时,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法律上对债权执行异议的管辖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14
      法律分析 对到期债权执行异议的要求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