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是确认之诉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2:56:24 424 人看过

探望权是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确认之诉具有以下特征:

1.法院只是对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确认,而并不判另一方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

2.当事人提起确认之诉的目的是谋求法院对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不存在,以及存在的范围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裁判。

3.由于在确认之诉中,当事人之间没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之争,故法院的裁判不存在执行问题。对于确认之诉来说,根据当事人请求的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肯定的确认之诉和否定的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的条件范围

1、当事人适格。

①当事人适格,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可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

诉讼当事人有原告和被告两类,相应地,当事人适格,亦可分为原告适格(积极适格)和被告适格(消极适格)。诉的利益是指,当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时,需要运用民事诉讼予以救济的必要性。

③在确认之诉中,当事人是否适格的问题是解决何人可成为特定确认之诉诉讼或案件的当事人的标准问题,是否具备诉的利益的问题是解决特定确认之诉纠纷是否有诉讼保护必要性的问题。因而,它们的共同功能和意义主要在于,一方面符合诉权要件,就可以行使诉权,启动诉讼程序,要求法院提供司法救济,法院也必须接受和保障诉权的行使。另一方面,不符合诉权要件,法院就拒绝提供司法救济,也就不能启动诉讼程序,从而避免滥诉。

④民事诉权要件旨在排除不必要通过诉讼救济的纠纷,而将有必要通过诉讼救济的纠纷纳入诉讼视野。确认之诉的诉权要件关系到究竟何人可就何事提起确认之诉,关系到普遍意义上的确认事宜中哪些才能成为司法救济的特定对象,因而更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

2、确认利益。

①在《民事诉讼之基本理论》中有提到“当事人适格与确认利益具有表里一体之关系”,“有确认利益(诉的利益)的人即为适格当事人,适格的当事人即有确认利益,所以确认之诉的当事人适格和诉的利益是同一的”,这是就二者之间的关系而言,仅仅指出了二者之间存在的联系,不能因为二者相互之间存在联系而忽视了二者之间的区别,进而认为确认之诉的诉权要件只需其中一项即可。

②就确认之诉的诉权要件的确定而言,并不能仅仅列明只有“当事人适格”一项或仅仅只有“确认利益”一项。当事人适格与确认利益从不同的角度,按照相应的法定标准,从两者不同的内涵出发,发挥着对具体确认之诉纠纷和案件的作用,割舍掉二者之中的任何一项似乎是不妥当的。

③另外,存在着诉讼担当人的情形。所谓诉讼担当,是指实体法律关系主体以外的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为了他人的利益或者代表他人利益,以正当当事人的资格提起诉讼,主张一项他人享有的权利或者诉求的一种法律制度。在诉讼担当中,不是实体法律关系主体但提起诉讼的人,称为诉讼担当人。如果将当事人适格与诉的利益归一,则不能说明诉讼担当人不是实体权利利益所有人但却是适格当事人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4: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探望权相关文章
  • 确认之诉侵权之诉还是合同纠纷
    原始股投资者主张权利时,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不同的投资者可能有不同的诉讼请求。有的投资者可能是要求确认其股东的地位,向法院提起一个确认之诉;有的投资者可能会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返还投资款;有的发行公司存在回购的承诺,或者是分红的承诺,投资者可能要求公司履行承诺,这种承诺作为一种双方达成的协议,也不能说它是无效的。面对不同的诉讼请求法院怎么判决?如果确认投资者的股东地位或者判决公司履行回购承诺和分红承诺,意味着承认股份转让是有效的;如果判决公司侵权,又意味着转让是无效的。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时,法院可能遇到这样的矛盾,需要通过细则加以明确。第二个问题,就是债券转为股权的情形,如何适用四部门《通知》精神。公司最初没有发行股票,而是发行了债券,每个月给投资者一定的利息,到了一定时间没有办法继续支付利息,债券全部转成了股票,这种情况如何适用四部门《通知》,也值得探讨。最后一个问题是,法院可能因为不确
    2023-06-08
    110人看过
  • 探望权中止后孩子又有探望权吗
    对孩子的探视权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自然就会享有,不需要经过什么步骤。探望权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一、离婚后是否可以不让对方探望孩子离婚后不可以不让对方探望孩子。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探望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父或母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对方行使这一权利。不过如果探望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中止其探视权:(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二、探望权到底包括哪些内容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
    2023-04-07
    375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如何确定子女探望权?
    法院会根据有探望权父母实际情况,根据子女的年龄、身体状况等情况,根据不同探望方式的特点,本着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利的原则来确定具体探望方式,时间和地点。同时法院在判决中应对探望权的安排作出明确确定,增强可操作性,以免当事人在执行时发生争议。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每月一至二次的探望时间,原则上探望会安排在周末,由探望权人自行到另一方住处或是子女所在学校将孩子接回,周日下午再负责送回。根据案情的不同会有不同的判决。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和判决是怎样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调解离婚有助于解决财产和子女问题,由此而达成的调解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履行。经过诉讼中的调解,会出现三种可能:第一种是双方互谅互让,重归于好。人民法院将调解和好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
    2023-07-17
    175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的探望权该怎样确定
    离婚诉讼中,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每月一至二次的探望时间,由探望权人自行到另一方住处或是子女所在学校将孩子接回,然后再负责送回。一、离婚的孩子探望权归谁离婚孩子探望权由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决定的,当然探望的时间以及探望的方式,可以由夫妻双方商量之后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探望孩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关于孩子探望权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三、离婚前藏匿孩子违法吗?离婚前将孩子藏匿起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离婚后探视时带
    2023-03-24
    204人看过
  • 自愿中止探望权可以中止探望权吗
    自愿中止探望权不可以。探视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属于间接抚养一方的,任何人不能无故进行剥夺。即便是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自愿放弃探视权的条文,这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一、探视权可以被剥夺吗?探视权是不可以被剥夺的。探望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父母对小孩子的探视权包括父母单独相处吗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探视权是法律赋予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合法权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是由孩子的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的,双方可以约定以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时与孩子单独相处。但是如果对子女的探视给子女健康成长造成了不利影响的话,抚养孩子的一方则可以申请中止探视权。三、女方起诉离婚可以放弃探视权吗?离婚协议写明一方放弃孩子探视权,法律上无效。探望权从
    2023-04-12
    322人看过
  • 探望权和探视权一样吗?
    探视权与探望权一样,都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看望孩子的权利的一种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经过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判决执行。一、没有抚养权还用抚养孩子吗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否由父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亲、母亲探望儿童,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探视权。二、离婚探视权一般时间如何规定的离婚探视权,一般每个月两或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
    2023-03-27
    317人看过
  • 股权继承属于确认之诉吗
    属于。确认之诉是指诉的目的仅在于消除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查明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公司法》第76条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股东资格继承的条款只是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主要是考虑有限责任公司要平衡人合与资合的问题。在继承人起诉有限责任公司主张确认股权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案件中,依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此类案件系属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涉的争议股权虽登记于被继承人名下,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因合法继承人对所涉的财产继承并不存在争议,即使此类案件涉及继承,但仍不属于继承纠纷。同时,股东资格的确认是对股权归属的确认,而股权属于综合性权利,既包含财产性权利,又包含非财产性权利,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亦涉及诉讼标的额。因此,在确定案件管辖法院的级别时,股权的财产性价值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如果
    2023-03-22
    315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涉及探望权问题明确探望时间和地点吗
    探望权作为一种特殊权利,它需要直接抚养方的协助和子女的配合,否则探望权人难以真正行使该权利。因此为了切实保障未成年子女及探望权人的合法权利,司法实践中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首先应由当事人双方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目的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当在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居住地点、工作性质、身体和精神的健康状况、个人品德等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予以综合判定;另外为确保裁判文书的可执行性,判决主文中不宜对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确定得过细;因为这种过于详细的规定可能因为某些客观原因造成探望权人的权利无法真正实现,这不仅会降低裁判文书的可操作性,同时更是加大了探望权纠纷案件的执行难度。爷爷奶奶对孙子有探望权吗爷爷奶奶对孙子没有探望权。探视权是只能针对孩子的父亲或者是母亲并且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其他人不享有探视权,也不能代替行驶。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但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孩子在小的时候都是由爷
    2023-07-25
    236人看过
  • 什么是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的特征
    一、什么是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探望权的特征探望权有如下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
    2023-06-27
    272人看过
  • 看守所探望制度:家人有探望权吗?
    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涉嫌犯罪刚被拘留还未判刑或者判刑后未移送监狱的,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第二种情况,刑期届满仍关押在看守所的已经判决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直系亲属可以根据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去会见。服刑期间女朋友可以探望吗法律上服刑期间女朋友是不可以探望的。因为女朋友还不是男生的亲属和家人,更不是监护人,不符合探望的身份。但是,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探监需要出示以下证件: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2023-07-06
    66人看过
  • 是管辖权异议还是确认之诉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联合开发房地产合同,合同约定:如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发生纠纷后,甲公司认为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不确定且未排除法院管辖,遂向当地基层法院丙提起诉讼,丙法院审查后认为双方约定的仲裁协议无效,遂受理了此案。在答辩期内,乙公司提出异议,认为双方约定的仲裁协议有效,丙法院无管辖权。本案存在以下问题:问题一:乙公司应提出管辖权异议还是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之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千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法的意见》)第147条又规定:因仲裁条款或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而受理的民事诉讼,如果被告一方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就管辖权作出裁定。这一规定显然从司法解释的角度确立了被告的异议属于管辖权异议的范畴。所谓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有效或者无效的诉讼。确认仲裁
    2023-06-08
    348人看过
  • 探望权的起诉流程
    一、探视权起诉需提供的材料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6、被告的身份信息。注:以上材料都得用A4的。二、探望权的起诉流程1、要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两年内提起诉讼,申请法院执行。2、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准备好起诉状,还有下面这些材料证据:(1)双方的身份信息;(2)离婚证;(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4)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单。(5)不让探望孩子的证
    2023-02-24
    72人看过
  • 产权纷争惹确认之诉
    为侄子侄女将来就近上学,陈女士将自己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哥哥名下,却因哥哥离婚遭遇房屋权属纷争。陈女士一气之下将哥哥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房屋归己所有。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二审法院依法认定房屋归世纪产权人陈女士所有。陈女士诉称,2002年,其在幸福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同年,哥嫂生了一对儿女。哥哥主动找到陈女士,表示因该房屋附近有较好的小学,希望把孩子户口登记到陈女士的房子名下,以受到良好的教育。考虑后,陈女士表示同意,并约定房屋归陈女士所有,房产证落在哥哥名下。之后,陈女士协助办理了手续。2007年,哥哥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将该房屋列为婚后财产,侵犯了陈女士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要求确认该房屋归陈女士所有。庭审中,哥哥陈先生认可妹妹的说法,并同意房屋归妹妹所有。而作为案外第三人的嫂子曹女士则认为,房产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的,该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对于陈先生与妹妹之间关于房屋产
    2023-06-08
    56人看过
  • 探视权与探望权是否相同
    一样。都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一、离婚子女探视权有什么规定?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是一种身份权。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所有的权利义务。探望权属于亲权范畴,探望权产生的基础是父母对子女享有的亲权,其权利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特有权利,因此是一种身份权。二、离婚后对孩子的探视权最低限制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
    2023-03-26
    320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望权
    词条

    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多>

    #探望权
    相关咨询
    • 探望权是取消我对方的探望权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8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对方提出
    • 中止探望权,恢复探望权需要提起诉讼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08
      中止探望权,不是从实体上处分权利,只是暂时限制探望权的行使。因此,有关中止探望权和恢复探望权的问题不宜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讼,是属于履行法院已生效的裁判文书过程中发生的情况,应在执行程序中以裁定形式作出即可。对于恢复探望权的决定,可以不用裁定而用通知的形式。
    • 姥爷有探望权吗?探望权的权利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9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姥爷是没有探望权的。
    • 探望权还是探视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30
      关于探望权还是探视权区别具体如下: 孩子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孩子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产生的一种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权利
    • 探望权有规定探望时间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4
      探望权没有规定探望时间。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由当事人协议的;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如果探望权人与孩子见面对孩子成长有利的,法院会延长探视时间,或增加探视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