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10:31:02 401 人看过

一、宝鸡市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第二十六条不具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应当先与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签订协议,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在治理活动开始之前,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治理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申请。

二、宝鸡市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林业局令第11号)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申请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治理地点符合国家和当地防沙治沙规划;

2.依法取得治理范围内土地使用权;

3.资金有保障;

4.治理方案经过专家技术论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9: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所有权相关文章
  • 宝鸡市门诊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宝鸡市门诊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宝鸡市门诊费用报销办理材料1、诊断证明(急诊提供)2、病历复印件3、门急诊费用清单4、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实体社会保障卡5、银行卡号6、医疗收费票据三、宝鸡市门诊费用报销办理条件1.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缴费状态正常;3.提供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023-05-18
    221人看过
  • 宝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宝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第三十六条:下列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一)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的企业;(二)投资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与科学技术进步有关的其他企业。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3-05-18
    433人看过
  • 宝鸡市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宝鸡市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19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2.《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林资发〔2015〕242号):放宽部分使用林地审批权限临时使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的审批权限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审批权限1、临时使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含5公顷,下同),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含20公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2、临时使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地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
    2023-05-18
    372人看过
  • 宝鸡市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宝鸡市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二、宝鸡学历证书免考申请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三、宝鸡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材料1.自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学校所学课程合格成绩的学籍档案,或由教育部颁发的非学历证书原件四、宝鸡学历证书免考申请受理条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区自学考试考生如果在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中取得合格证书,可依规提交自学考试对应的课程免考申请,自治区自考委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进行考生免考条件审核确认。五、宝鸡学历证书免考申请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
    2023-05-14
    461人看过
  • 宝鸡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宝鸡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第七条“经劳动部批准,有关行业可建立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外非社会通用的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二、宝鸡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受理条件1.获证人员数据经省鉴定中心审核通过;2.已打印获证人员资格证书,并盖平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章且贴了获证人员照片。
    2023-05-18
    130人看过
  • 宝鸡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宝鸡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法律依据是什么《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第五章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
    2023-05-18
    273人看过
  • 鸡西公证员变更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鸡西公证员变更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3月14日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经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由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二、鸡西公证员变更许可执业机构需要的资料1.执业公证员变更职业机构事项登记表;2.变更执业公证机构申请书;3.调出公证机构书面同意意见;4.调出机构管辖司法局书面同意放行报告;5.拟调入的公证机构推荐意见;6.拟调入机构管辖司法局书面同意接收报告;7.原执业证和其他与执业相关的证件;8.公证员近期二寸蓝底彩色规定着装免冠照片二张。
    2023-05-19
    315人看过
  • 宝鸡市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宝鸡市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四条: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及工伤职工的住院天数,核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业务部门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交通、食宿费标准,核定交通、食宿费用。二、宝鸡市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什么时间办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
    2023-05-18
    448人看过
  • 宝鸡市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宝鸡市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1、《企业年金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节选)第九条: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第十一条:……变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重新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在企业年金方案变更或者终止后10日内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2、《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节选)统一企业年金方案范本:……用人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重要条款发生变更的,要修订企业年金
    2023-05-18
    143人看过
  • 宝鸡市林木良种跨省引种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宝鸡市林木良种跨省引种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修改)第十九条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全国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通过省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种农作物品种、林木良种的,引种者应当将引种的品种和区域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引种本地区没有自然分布的林木品种,应当按照国家引种标准通过试验。二、宝鸡市林木良种跨省引种备案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规定:林木良种跨省引种备案可在下列条件下实施:1.属于林木良种跨省引种;2.属于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林木良种;3.属于同一适宜
    2023-05-18
    249人看过
  • 鸡西渔业捕捞许可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鸡西渔业捕捞许可审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三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10月14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0月20日农牧渔业部发布)第十五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的,由经营者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
    2023-05-19
    109人看过
  • 宝鸡市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宝鸡市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四十二条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本人应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或同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填报《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并经过业务部门批准。二、宝鸡市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办理流程1、受理: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大厅办理;材料齐全,即时办理;2、审定:经办人员审核相关材料,经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核;3、办结:将办理结果反馈参保单位或个人。三、宝鸡市就医申报所需材料和流程有哪些异地就医申报所需材料申报异地就医所需资料参保人带齐以下资料到我市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申报手续:(1)《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长期异地居住(工作)申报表》(以下简称“《异地申报表》”
    2023-05-14
    84人看过
  • 宝鸡市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宝鸡市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11月4日修订)第五十八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除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种子进出口许可。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林木种子的审定权限,农作物、林木种子的进口审批办法,引进转基因植物品种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订)第二十九条从事菌种进出口的单位,除具备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外,还应当依照国家外贸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从事菌种进出口贸易的资格。第三十条申请进出口菌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进(出)口菌种审批表》,经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法办理进出口手续。二、宝鸡市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办理材料1.进(出)口食用菌菌种审批表;2.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3.营业执照副本;4.进出口贸易资格证明;5.食用菌品种说明;6.进(出)口
    2023-05-14
    388人看过
  • 宝鸡市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宝鸡市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二、宝鸡市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的办理流程1、接收参保单位新参保、停保、注销提交申报材料2、初审、录入相关信息(企业同步市场监督局信息)3、复审申请材料4、登记,并
    2023-05-14
    49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主要由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构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土地所有权
    相关咨询
    • 公务员法规定禁止公务员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依据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1
      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1、《公务员法》第53条第14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公务员法》第55条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3、《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可以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02
      一、可以,不违法就行。 二、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它的划分方式较多。有按经费来源划分,按编制管理划分,按组织机构划分等等。按照经费来源划分,包括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组织机构划分可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机构。其中,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构、国家行政机构、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政治机构;事业单位包括:农、林、水利、气象事业单位、文教卫生事业单
    • 农资经营者应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但不得从事哪些活动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0
      应当从事注册的经营范围内的经营行为,超越经营范围经营是不合法的,会被处罚。并且不得从事非法行为。
    •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是否可以作为投资人设立?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4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合伙企业。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的法律有: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该法第三十条规定,法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检察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
    • 专利强制许可的依据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8-22
      专利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那么实施强制许可需要哪些条件呢?我国《专利法》规定,强制许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   这里具备条件的单位;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具备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