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或法院确定由父母一方行使亲权时,未取得亲权的父母一方仅一时停止其与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关系,他(她)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因此而消灭。依各国民法之规定,离婚后,与子女分居的父母一方不仅与子女之间的扶养、继承等权利义务关系不发生任何变动,而且还享有监督子女教育、必要时管理子女财产、请求告知子女情况等权利,如我国澳门地区民法第1761条规定,无权行使亲权之父亲或母亲,有权监督子女教育及生活状况。在这些非亲权性质的父母之女间权利义务关系中,较为重要的是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
法院赋予离婚后父母一方以探视权,其目的在于实现子女的最大利益,因此当决定是否对一方的探视权进行限制时,仍应以是否符合子女最大利益为标准来进行。当探视权的行使违背此目标时,就应当对探视权予以限制。如根据1968年苏俄婚姻与家庭法,如果与子女分居的父母一方同子女的往来妨碍对子女的正常教育和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监护和保护机关即可在一定时期内剥夺其与子女来往的权利。根据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当探视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就应当对探视进行限制。在美国司法实践中,法院越来越注意无监护权父母的性行为与探视的关系,当无监护权父母一方不符合道德的性行为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时,法院就会限制其探视权。
一、监护人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有抚养权就会相对的有监护权,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与由谁抚养没有法律逻辑关系,也就是说丧失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对子女拥有法定监护权,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父母对子女的亲权和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而对于抚养权,夫妻双方离婚后就分居了,父母双方的抚养权必须分割,有其中一方享有抚养权,另一方则丧失抚养权。
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离婚后,有法院判决双方之间谁享有孩子的抚养权,是可变更的,随着婚姻关系的变化。
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委托自己的父母对子女进行抚养和代行监护,如果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发展是合法的,但是,在抚养子女过程中,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发现抚养条件发生了不利于子女的教育和个性发展的因素,这时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同时,抚养权纠纷不影响父母亲权监护权和探视权等的存在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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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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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什么?探视权的行使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15探视权,也称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确定探视权的时间方式的两种途径:“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婚姻法在确定探视的时间和方式上,明确规定了父母双方协议和法院判决两种方式,并且确定了协议优先的原则。按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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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的法定一月几次,如何行使探视权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13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夫妻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协议,达到双方都比较满意的效果。 当事人如何行使好探视权,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是要行使好探视权的请求权。 是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要明确。当事人协商或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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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探视权的行使方法广西在线咨询 2024-12-2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探望权是协商确定的,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是判决确定的,就按照判决书规定执行。如果子女在异地,父母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探望权,协议好后按照协议执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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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行使探视权的复议程序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4一方不让行使探视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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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探视权怎么行使,探视权的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1-08-19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