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他人无权处分房主被判高额赔款赎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5:23:20 168 人看过

姜先生因工作原因一直在北京市海淀区居住。1995年,姜先生委托其弟弟将自己位于顺义区的一处住宅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同村的田先生夫妇。13年后,姜先生将自己的弟弟以及田先生夫妇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以13年前的房屋买卖行为未经自己同意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法院经审理认为,田先生夫妇购买姜先生的房产后违反了一户只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判决房屋买卖行为无效,田先生夫妇返还姜先生房产,同时姜先生需支付田先生夫妇高达23万余元的经济补偿。

姜先生诉称,1982年其因工作原因搬至海淀区居住后,他的父母一直居住在其房屋处直至1994年去世。自那以后姜先生就再也没有回来过。直到2008年11月份,姜先生回到此处来看房,被告知该房已被居住在该村的弟弟以4000元的价格出卖给田先生夫妇。姜先生认为,其弟弟与田先生夫妇的行为侵犯了他的财产权,于是将其弟弟与田先生夫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田先生夫妇立即返还院落,并立刻腾空房屋,归还使用证。

姜先生弟弟辩称,出卖该房屋,是受原告的委托,房价也是原告所定,卖房时,原告没到场,是自己全权代表的,但是所得卖房款4000元后来交给了原告。

田先生夫妇称,卖房的事情姜先生是知情的,1995年4月28日准备签买卖合同,27日田先生曾打电话给姜先生,让其回来,但姜先生称工作太忙,赶不回来,由其弟全权委托。签合同当天,还有同村二位证人在场。同年5月,姜先生曾回到村中,并到田先生家看过。房屋出卖已有14年,早已超过诉讼时效,姜先生无理由再要回该房。

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证人出庭作证,以及田先生夫妇提交的电话录音,证实出卖该房屋确实是由姜先生委托其弟所为。田先生夫妇均系农户,且在该村拥有一处宅基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夫妇购买涉诉之房产违反了一户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故应当确认姜先生之弟与田先生夫妇签订的卖房买房证明无效。姜先生应当知道田先生夫妇在本村有自己的宅基地及房产,仍将其房产卖予其二人,又以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弟将自己的房产出卖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故姜先生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

合同无效后,田先生夫妇应当返还买受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姜先生应返还卖房款。合同无效导致房产的返还,作为买受人对买受房屋的修整、添附所造成的损失,及信赖利益所受损失,应参照其现有房产和宅基地区位等因素,根据买卖双方的过错责任,由姜先生予以赔偿。最终,法院判决田先生夫妇将购买的北正房四间及院内的全部附属建筑物、树木十五棵,返还给姜先生,姜先生返还给被告田先生夫妇房屋及附属建筑物价款四千元,并赔偿经济损失23万余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雇员高空作业坠亡,房主雇主双双被判赔偿。
    一雇员在受雇施工过程中摔死,房主雇主相互推卸责任均不赔偿。6月20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房主承担40%、雇主承担60%的责任,且房主雇主相互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李彬平时经常在郧西县夹河镇承建别人的房屋。自2006年初,惠远新就一直随李彬给别人建房施工。2007年2月1日上午,在给刘存传建房施工支二楼立柱模板时,在墙外悬空施工的惠远新不慎从二楼的挑梁上摔下,当即七窍流血,急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李彬预付8000元安葬死者,后李彬、刘存传为赔偿问题互相推脱责任,惠远新的亲属遂将李彬、刘存传告上法庭。法庭审理后认为,李彬作为雇主,安排惠远新高空悬空作业时没有架设安全网,没有采取任何劳动安全保护措施,且自身没有建筑资质,应承担主要责任。刘存传作为发包人即房主,明知李彬没有建筑资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仍将自己的房屋发包给李彬承建,有失察之责,应与李彬互负连带赔偿责任。惠远新作为雇员在施工中没
    2023-07-02
    356人看过
  • 原告的诉讼主张被驳回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之后原告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驳回起诉是什么意思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缺乏证据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证据,或者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
    2023-08-13
    157人看过
  • 是否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房屋赎回?
    保证赎楼是指在二手楼交易时,如果卖方房屋是按揭买下且借贷尚未结清,由于其房屋典质给了银行,需结清欠款,赎出房地产证,才能进行正常交易。在卖方不采取自主赎楼的清况下,可由保证公司提供保证,银行向卖方发放短期信用借贷,或者由买方按揭银行提前发放借贷用于还完原借贷,赎出房地产证,从而完成房屋的注销典质登记,过户及再次典质登记等手续。授权委托人可以两个吗可以,只要是自由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就是合法有效的委托合同。授权两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代理人的情况下,若未独立授权,则需要两位受托人同时到场签字;若分别授权,则享有相应权限的代理人到场签字即可。不建议一个人同时授权给两个代理人来签署合同,若一个人不能到场确实需要授权给两人,请分别写清楚代理权限。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后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
    2023-07-11
    411人看过
  • 学校出资人主张知情权欠缺证据被驳回
    张某是北京某民办教育学校的出资人,以学校拒绝其查阅账簿为由将学校告上法庭。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此案,张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曾经向学校要求查阅账簿,由于欠缺前置程序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张某起诉称,该民办教育学校是其和毛某、水某、孙某、朱某共同出资举办,经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批准注册的非企业、开展非学历教育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张某为教育学校的出资人之一,占出资比例32%的份额。张某要求查阅会计账簿,但教育学校拒绝查阅,侵犯了张某的知情权。张某请求法院判令教育学校向张某提供原始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参照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认定张某作为教育学校的出资人有要求查阅该学校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但是张某应向教育学校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在教育学校拒绝其查阅后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教育学校提供查阅。由于张某在诉讼中未能举证证明其向教育学校提交书面请求并说明
    2023-06-06
    206人看过
  • 调换耕地不彻底主张权利被驳回
    近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村委会调整责任田不彻底而引发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作出裁定,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起诉,并告知其应向有权部门申请解决。1988年至1999年期间,汤阴县某村委会决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根据本村新增和死亡人口数对本村责任田进行部分调整。为方便责任田的耕种,村小组把洪军原有的责任田调给另一承包户耕种至今。当时村委会和村小组的干部认为,张鸣家因有死亡人口应退出一人的责任田给洪军耕种,但张鸣以自家还有新增人口为由不同意退地。因当时洪军长期在外打工,加之农业种植收益不大,当时还要负担部分农业税赋,所以洪军也未回来参与分地。村委会因此将此事搁置。近年来,因城市建设需要,该村土地即将被国家征收,考虑到土地的补偿问题,洪军开始找村委会要求解决自己的责任田问题,村委会干部称他的责任田应由张鸣退还。在经几次与张鸣交涉无果后,洪军将张鸣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鸣退还其责任田2.2亩。法院经审理
    2023-06-07
    83人看过
  • 房屋被他人出租时算无权处分吗?
    出租他人房屋属于无权处分,房屋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无权处分行为如得不到房主追认,转租合同无效。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夫妻共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所购的房屋属于出卖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定要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确认夫妻双方均同意卖房,即使作为出卖人在合同上签字的是夫或妻一方,也应当要求提供其配偶授权卖房的委托书。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该种情况下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夫妻另一方的追认。二、配偶一方签订买卖合同有效吗上述情形属无权处分,但在不存在买卖双方恶意串通等合同无效的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应均为有效。即使没有证据证明出卖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也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出售的房屋是登记在签订合同的这一方的名下的话,那么合同就
    2023-03-24
    297人看过
  • 解雇工会副主席程序不当被判高额赔偿
    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高某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累计旷工达34天,被公司解除。只因其是工会干部,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事先征求上级工会意见形成违法事实,这一程序上的错误导致该公司不得不再支付79728元经济补偿金了事。侵权事实工会主席严重违纪不合规定高某于2001年2月1日到某体育用品公司工作,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至2007年12月31日。该劳动合同约定:高某任公司东区区域总监,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月基本工资24000元;高某需遵守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若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可依企业规章制度作出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2003年6月,高某当选公司工会副主席,任期5年。该公司还于2007年年底制定出新的《员工手册》,并在2008年1月1日起实施。2008年1月21日,公司向高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高某自2007年11月26日至2008年1月21日累计旷工达34天,严
    2023-06-09
    79人看过
  • 债权主张是否涉及他人的合法权利?
    主张债权是民法上要求他人的权利。根据权利义务的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人的债务,必须是民法行为的民法义务。因此,债务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就失去了意义。1、债权是财产请求权,不得限制债务人人身;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主张;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内容相同的债权可以在同一标的物上建立,相互平等,在效力上没有排他性和优先性;4、债权为有期权,不得设定无期权。债权人的父母能主张债权吗?(一)债权人的父母能主张债权的情况1、关于债权人的父母是否能主张债权,首先要弄清楚债权人的继承人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2023-07-04
    154人看过
  • 离职主张双倍工资被驳回
    2012年初,小王应聘进入某电子公司工作。由于小王表现出色,第二个月公司就与小王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社保。一年后,小王不满意目前的工资待遇,而且认为公司加班工资也存在少发现象,于是在外寻找新的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小王从公司人事部门的同事口中得知自己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被不慎遗失。这让想要跳槽的小王萌生了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离职并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费的想法。当小王向公司提出这个要求时,公司直接拒绝了他的请求。小王随即于当天向公司申请离职并解除劳动关系。事后,小王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及加班工资。经劳动仲裁部门仲裁结果为:公司支付小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周六加班工资。公司对于该裁决不服,诉至法院。审理中原告公司提交了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备案信息、考勤记录、照片光盘、仲裁裁决
    2023-06-08
    338人看过
  • 高空坠物怎样主张权利?
    高空坠物主张权利的方法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被高空坠物伤人后,如果找不到责任人,那么高楼所有的使用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除非能够举证,证明自己能够免责。一、高空坠物砸伤人赔偿问题怎么认定?1、认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是指人工建造的附着于土地的永久性或临时性的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堤坝、隧道、涵洞、埋设的管道、路标、
    2023-03-24
    476人看过
  • 被侵权人能否既向销售者主张权利又向生产者主张权利
    可以。《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被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该条是关于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责任承担的规定。最高法院的观点认为,为了充分救济被侵权人利益,使其获得足额赔偿,又防止其获得重复赔偿,应该认定生产者与销售者在外部关系上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有权以销售者与生产者为共同被告起诉。如果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生产者和销售者,则应该尽量采用诉的合并的方式进行处理,即使是在不同地方起诉,也应该尽量通过移送管辖等的方式进行合并审理。如果被侵权人先后起诉了生产者和销售者,则在判决生产者或销售者某一主体承担责任或不构成产品责任的判决做出后,另一主体即可以依此判决进行抗辩而
    2023-06-13
    410人看过
  • 挂靠合同无效权利人怎样主张工程款
    1、工程挂靠合同无效的,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实施施工人作为权利人可以主张工程款,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主张工程款:(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4)、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因被挂靠的建筑企
    2023-08-12
    251人看过
  • 公证侵权赔偿案件如何主张赔偿金额
    商标侵权案件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
    2023-02-06
    322人看过
  • 无证据证明到期债权不主张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被驳回
    原告起诉称其与第三人杭州某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发生塑料买卖业务往来。截至2014年8月31日,第三人结欠原告2558461元。原告多次向第三人追讨欠款,但第三人都以在外应收款未收回无款支付不予履行付款义务。被告结欠第三人货款1438078元,并且此笔货款已经全部到期需支付第三人,但第三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未向被告追讨,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438078元。庭审中,第三人陈述:第三人多次到平湖向被告追讨货款,原告所称第三人怠于行使债权没有依据,且第三人已于2014年11月24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就被告所欠第三人货款起诉。法官说法: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案中,因被告在第三人处有到期债权,虽然被告并不结欠原告款项,但原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被告,要求被告支付本应支
    2023-06-08
    39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主张无权处分合同怎样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19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前者是指发生债权债务的行为,又称债权行为,如赠与、租赁、保证等,后者是指使某特定权利直接发生得失变更的行为。所以说,无处分权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无权处分能不能主张A抗辩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可以主张即使你是无权处分人,基于合同关系,那么与你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如果出现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那么你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义务,主张不安抗辩,不先予履行义务。你之所以无权处分,是因为想获得你想要的利益,那么基于合同,不能实现你的利益,甚至可能危害你的利益,那么你就可以为了维护你的利益行使。至于你无权处分,那是所有权人想你追究责任的另外的法律关系。
    • 房主无权处分我的房产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19
      他们的合同是有效的,房主无权处分您的房产不意味着他们的合同当然无效,但是还需要看他们成交的价格是不是符合市场交易的正常水平、以及当时买主是不是知道房主无权买卖楼梯道。如果您认为房主卖掉的部分是有您的权益在,可以考虑起诉房主的。请问你们的房子建好后有没有办证呢?土地性质是什么样的呢?具体情况您可以联系我详谈、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无处分权人可否主张自己与第三人签订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果是恶意抗辩,那是违反诚信原则的,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 无产权的房子如何主张?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具体办理登记手续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十一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您爷爷过世后,房产由您父亲和姑姑继承,具体办理登记手续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