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2:50:21 384 人看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03]29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03年9月1日起,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实行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制度,同时调整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分两档:市本级、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缙云县为430元;云和县、景宁县、松阳县、遂昌县、庆元县为390元。对应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为3.9元、3.5元两档。

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6: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低工资相关文章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的通知/及标准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县级以上企事业单位:为了完善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若干费额标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经市人民政府1995年4月24日第16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调整我市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现将调整后的《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一、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费额标准。二、费用种类及其标准:(一)房屋拆迁管理费。1、费额标准: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计收;2、收费单位:由区市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向拆迁人收取;3、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按《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履行其法定职责,不再另行收费(包括各种证照、表报、公告等工本费用)。(二)委托代办拆迁服务费1、费额标准: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25元计收;2、
    2023-04-22
    122人看过
  •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筹集和管理第三章待遇享受标准第四章个人专户第五章就业和失业第六章附则莲都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丽水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丽水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根据浙政发[2002]27号、浙劳社农[2003]7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范围和对象是:丽水市城市规划区、市经济开发区内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含现役义务兵、在校大中专学生)。第三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参保人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计算平均每人占有耕地数量时的人数为征地时的实有人数减去95年以来已货币安置的人数)。具体对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由村集体
    2023-06-09
    97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和土地市场运行变化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更好地履行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地价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部决定对《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实施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工业用地出让前应当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进行评估,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土地供应政策和最低价标准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二、对各省(区、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优先发展产业是指各省(区、市)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2023-06-10
    171人看过
  •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病统筹保险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省营以上企业:大病统筹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措施,是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大病统筹保险从2001年实施以来,在解决“因病致贫”、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是,几年来,经济社会发展了,全市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大病统筹保险费征缴标准却始终没有进行相应调整,大病统筹保险费征缴标准相对较低与人均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从2004年起,我市大病统筹保险基金出现赤字运行的不良状况。为了尽快扭转市直大病统筹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状况,解决好参保职工“因病致贫”的问题,促进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和《阳泉市职工大病统筹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本办法实施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视大病统筹保险基金支付水平,对本保险缴费标准、支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等进行适时调整”的规定,结合我
    2023-06-07
    312人看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政府决定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
    2023-04-13
    265人看过
  •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切实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市政府第34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1999年5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收入200元调整到210元,因调整标准增加的经费,由市、区县财政各负担50%。这次调整城市居民最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切实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市政府第34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1999年5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收入200元调整到210元,因调整标准增加的经费,由市、区县财政各负担50%。这次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市委、市政府为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迎接建国五十周年和澳门回归而采取的一项具体措施,有利于首都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及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级民政、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切实做好具体工作,保
    2023-06-09
    495人看过
  • 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04]932号)要求,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经研究确定,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一、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临清市、高唐县、茌平县辖区内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3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9元;冠县、莘县、阳谷县、东阿县辖区内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7元。二、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职工工资的)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企业不得将其作为工资发放标准。用人单位按小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时,不得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三、学徒、熟练、见习等新进人员适用最低工资规定。四、今后调整最低
    2023-06-09
    163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调整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死亡赔偿金)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死亡善后工作,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及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与企业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和退休(职)人员(以下统称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后,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二、调整办法及标准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者死亡时有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基本养老金)。三、资金列支渠道(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其死亡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二)企业在职职
    2023-07-02
    376人看过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滩涂围垦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合理开发利用我市丰富的沿海滩涂资源,鼓励和扶持围涂垦造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干衡,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市政府决定对我市沿海滩涂围垦的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补助政策(一)补助对象。符合我市围垦总体规划,经市计委会同财政、水利和国土资源部门商定后立项,并按有关规定批准的海涂围涂项目,可享受围涂补助。用于垦造农业用地的项目,可享受垦造补助。(二)补助标准。围涂补助:围涂工程达到标准海塘技术要求的,按标准分等级补助。达到50年一遇海塘标准的,杭州湾南岸所围滩涂每亩补助1200元,其它地段所围滩涂每亩补助1600元;达到20年一遇海塘标准的,杭州湾南岸所围滩涂每亩补助800元,其它地段所围滩涂每亩补助1200元;20年一遇海塘标准以下的,酌情补助。垦造补助:根据围垦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所围滩涂中用于垦造耕地、养殖水面(不含
    2023-06-10
    231人看过
  •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旧城区工交企业搬迁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
    莲都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了实现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城市和工业发展环境,促进市区产业集聚提升,鼓励旧城区工交企业有计划搬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若干规定通知如下:一、计划向外搬迁扩建的旧城区工交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现有工交用地补偿价格按原工交用途的评估确认价补偿,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在此基础上,每亩用地再给予企业10万元的奖励,并进入土地收储成本。二、企业现有厂房、仓库等建筑物,按照房屋重置成新后的价格给予补偿。三、企业搬迁费用、因搬迁所造成的各种设施损失按照中介机构评估价给予补助。四、搬迁工业企业由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优先安排工业用地,其它需安置企业由规划、土地部门给予安排。五、企业搬迁工作程序(一)市建设(规划)局会同经贸委等部门科学编制旧城改造规划和企业搬迁计划,尽早通知企业做好搬迁准备工作。(二)企业要精心制定搬迁方案,提出搬迁改造申请及有关测算依据,
    2023-06-10
    63人看过
  •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开展丽水市区直管公房清理整顿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建设局《关于开展丽水市区直管公房清理整顿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二○○四年七月七日关于开展丽水市区直管公房清理整顿的实施意见市建设局(二○○四年六月十五日)为了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使直管公房管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根据《浙江省城镇公有房屋管理办法》,结合丽水市区直管公房的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决定对直管公房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现就清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全面调查直管公房产权,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一)按照《浙江省城镇公有房屋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部分尚未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直管公房进行全面调查,对资料不全或已经无法补足来源资料的直管公房,经测绘单位测量后,由房屋管理单位出具书面证明,经市建设局审核,给予登记并发放《房屋所有权证》。(二)对现承租公房住户进行全面登记和调查凡现承租公房的实际居住户(人),都要进
    2023-06-10
    317人看过
  • 关于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标准有关内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于2001年发布施行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求,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状况,我部组织专家论证后,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中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申报条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现印发施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中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原相应申报条件停止执行。二○○五年十月十七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申报条件一、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
    2023-06-09
    226人看过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矿区征税范围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文号:鲁政字〔2008〕171号发布日期:2008-8-1执行日期:2008-8-1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济南等14市工矿区征税范围,按照《工矿区征税范围表》执行。对这次调整征税范围的工矿区同时开征房产税。本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二○○八年八月一日附件:工矿区征税范围表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04-24
    365人看过
  •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特色工业园区内工业项目用地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
    定海区、普陀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扶持我市特色工业园区和朱家尖旅游度假区建设,促进全市工业的快速发展,特对进入市政府确定的特色工业园区的工业项目,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中应交纳的各项税收及政府性基金(费)明确如下。一、国家税收1、耕地占用税: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额缴纳。2、契税: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额缴纳。二、政府性基金(费)1、新增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额缴纳。2、耕地开垦费:按规定标准的20%缴纳(浙政发[2000]292号)。3、新菜地建设基金:免征。4、市场风险基金:免征。5、水利建设基金:免征。三、土地按成本价出让。如园区内工业企业改变用地性质,应补交减免的各项政府性基金(费)及土地出让金。本通知自2001年1月1日起实行,时间暂定一年。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2023-06-10
    110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 更多>

    #最低工资
    相关咨询
    • 工资调整幅度低于政府公布标准,企业属于违规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最低工资标准是有强制性的,工资调整幅度无强制性。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是?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8
      渝府发〔2013〕5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调整征地补偿
    • 海南劳动法关于调整2009年最低工资标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6
      海南最低工资标准2014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9元,适用于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0元,适用于儋州市、琼海市。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9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8.6元,适用于三沙市、文昌市、万宁市、五指山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
    • 市关于调整城市搬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5
      根据我国的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城市搬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如下: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 2018年深圳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决定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15年5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和适用地区见附件。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并报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