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163条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1:52:06 52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163条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简称“销案”,司法机关终止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

一、盗窃无证据能立案吗

盗窃没证据不可以立案;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若是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中,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罪犯有罪,没有证据证明的,不得判处刑罚。

二、打架多久自动销案

如果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有罪判决的,永远不会销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所谓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是指经侦查查明的事实不是犯罪的事实者虽有犯罪事实而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者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特赦令免除的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罪嫌疑人死亡的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的。

三、到法院拘留是不是就一定会判刑

不是。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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