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行政复议交由“第三方”议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5:11:17 121 人看过

记者从11月30日召开的哈尔滨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37次行政复议案件议决会上获悉,该市在行政复议制度改革中创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得到国家有关部门肯定,并已于今年在全国8个省、市、自治区推广其经验。据了解,哈尔滨行政复议案件的议决权不再由政府和其部门行使,而是交由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35名委员由来自社会各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法学教授、资深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该委员会作为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议决机构,主要职责是审查议决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委员会议决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案件进行票决,依法公正地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据了解,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但由于历史原因,行政复议工作一直由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承担,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决定进行复议,即所谓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影响了行政复议决定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为解决这一问题,2007年,哈尔滨市建立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结果最终决定权交给作为中立第三方的专家代表,保证行政复议案件的公正性。与此同时,各界专家学者也能够为行政复议决定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复议决定公信力明显提升。(通讯员陈程记者郭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5: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决定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谁
    行政复议第三人
    你的这个行政复议第三人是谁的问题,从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复议实践来看,包括以下几种:(1)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受害人或被处罚人。如在治安、食品卫生、药品管理等行政处罚复议案件中,受处罚人不服行政处罚而申请复议,受害人可作为第三人;或受害人不服行政机关处理决定而申请复议,受处罚人可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2)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共向被处罚人。在同一个行政处罚决定中处罚了两个以上的违法行为人,其中一人或几人申请复议,另一部分人没有申请复议,那么这部分没有申请复议的人,可以第三人身份参加复议。(3)在不服行政裁决、行政确权的复议案件中被裁决、被确权的民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是复议申请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4)行政机关因越权处罚被申请复议时,被越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作为第三人。行政机关超越其权限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越权的行政机关与此有利害关系,因而,该行为被提起复议时,被越权的行政机关具有以
    2023-02-28
    343人看过
  • 哈尔滨民政局上班时间
    法定结婚年龄
    一、哈尔滨市结婚证办理地点延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哈尔滨市延寿镇北吉盛路96号电话:0451-53021181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通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哈尔滨市通河县通河镇大通河大街6号电话:0451-57422351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二、办理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均无配偶;4、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023-03-24
    81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第三人
    行政复议第三人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而参加复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第三人有以下特征:(1)行政复议第三人是除了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行政复议第三人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行政复议决定将会影响其权益。(3)行政复议第三人存法律上有自己独立的复议地位。行政复议第三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的,其参加复议的宗旨在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既不必然地依附于申请人,也不必然地依附于被申请人。一、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有什么《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条件有: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属于该复议机关管辖的范围等。二、行政复议还有几次只能复议一次,我国实行一级复议制度,即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
    2023-03-03
    344人看过
  • 行政复议第三人的定义
    行政复议第三人
    行政复议当事人,即因发生行政争议,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并受行政机关复议决定约束的组织或个人。复议当事人通常指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复议中的第三人。一、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包括哪些(一)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行政复议法》第10条规定: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2、有权申请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复议。(二)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指申请人的对方当事人,即因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而由复议机关通知其参加复议的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的特点在于,它一概是行政主体。但是,由于行政活动的复杂性,被申请人在实践中也相当复杂。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1、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
    2023-03-28
    58人看过
  •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什么
    行政复议第三人
    行政复议第三人具体指的是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外,与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与复议程序,享有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人。第三人若是不参加行政复议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一、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异同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2、性质不同。处理机关的不同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对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手段;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对行政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诉讼救济的手段。前者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后者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3、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
    2023-03-26
    487人看过
  • 行政复议第三人的概念
    行政复议第三人
    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同属于行政复议当事人范畴,是指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外,与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与复议程序,承有复议权利与义务的人。作为的利害关系人(包括、相对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区别仅在于程序上,申请人是复议程序的发动者,被申请人是申请人复议请求的对象,而第三人则是复议程序启动后申请或被复议机关追加而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程序的,因此,第三人作为一种特定的当事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具有质的共性。二、行政复议第三人的种类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主要有下列几种:1、有独立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这主要是从复议请求角度进行区分的,有独立请求是指第三人的复议请求并非依附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而是排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复议请求的独立的复议请求。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主要是一些竞争性许可案件、公平竞争权案件。如行政许可案件中,有三位自然人A、B
    2023-02-14
    20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行政决定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由谁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1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33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方式主要有两种:[2] 1.责令限期履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履行。 2.依法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后,就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如果还有异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
    • 行政复议决定由谁执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7
      关于行政复议决定由谁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是行政复议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它是指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或者申请人拒不履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时,有关国家机关责令或者强制其履行的活动。[1]
    • 哈尔滨仁则律师处理行政复议案件需要多长时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18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复议机关应在受理后60天内作出答复,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天”,所以你的事情,如果很急请来电详谈,不急请在等待三十天或者去复议机关查询办案进度,根据你的描述,暂时只能做出此不完全解答,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仁则律师楼是哈尔滨市道外区一家五星级律师事务所,内设有六个专案组,能解决您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691号,欢迎您的到来。
    • 行政复议第三人不服复议决定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13
      行政复议法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所以行政复议第三人不服复议决定的,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在复议决定限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是由谁复议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6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