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债权债务诉讼举证的基本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19 04:46:57 186 人看过

一、债权人承担的举证责任

1、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二、债权纠纷中债权人如何举证如下:

1、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供证据本身的合法性、客观性提出抗辩,此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

2、债务人可以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消灭的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

3、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出的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的事实并不存在。

如果债务人有上述种类的主张,债权人则可以针对上述主张继续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成立。

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65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有哪些责任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2、订(定)货单;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2023-06-14
    476人看过
  • 股权转债权制度的基本要求
    债权转股权应遵循的基本要求有:1、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2、债权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3、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一、担保贷款的责任怎么认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
    2023-03-27
    174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能否要求债务人归还债务
    一、代位权诉讼能否要求债务人归还债务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法院就会判决债务人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哪些方式1.以径行方式
    2023-11-29
    341人看过
  • 债务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债务纠纷诉讼举证注意事项
    一、债务纠纷诉讼需提交哪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身份证明;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二、债务纠纷诉讼举证时要注意哪些问题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借贷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2、借贷案件,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借款数额、交付地点、时间、借款
    2023-11-26
    444人看过
  • 债权债务案件举证证据主要有哪些
    (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应当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一、民间借贷纠纷如何防范民间借贷的纠纷如下:1、借款未出具借条纠纷。2、还款未收回、销毁借条(借据)纠纷。3、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的防范:一、要知根知底;二、要保留证据;三、要有担保人;四、要注意诉讼时效;五、要规范借款手续。二、债权人讨债途径有什么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3、如果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三、欠款不还可以起诉吗?拖欠是民事纠纷,可以起诉。如果你赢了官司,
    2023-06-21
    147人看过
  • 债权债务的法律基本特征有哪些
    一般的债务债权都具有的法律特征:债权是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根据权利的内容,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为相对权。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债权不具有排他性。债权具有平等性。一、满足什么条件的债权转让才生效符合以下条件的债权转让是有效的: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
    2023-03-05
    276人看过
  • 诉讼中债务人有什么举证责任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2、订(定)货单;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债务人逃跑怎么办可以委托律师
    2023-04-21
    143人看过
  • 债权基本证明
    特殊侵权
    1、债权证明。即证明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文件,如合同、借据、法院判决等。2、身份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3、担保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起诉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债权及债务都有哪些基本概述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呢。那么,债权以及债务的基本概述分别有哪些呢?一、债权概述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
    2023-08-12
    494人看过
  • 离婚诉讼时债务怎么举证?
    离婚时债务举证的方式:一般可以通过出具欠条、借款流水书面凭证等证据来进行举证。且夫妻个人债务包括一方婚前的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依法由个人承担。一、夫妻共同债务到底有哪些属于夫妻个人的债务有:1、一方在婚前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5、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3-06-21
    484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的要求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于债务人实施减少财产等法律行为危害其债权时,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法律赋予债权人撤销权,目的在于对债务人的债权人的一般债权提供担保。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债务人实施的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债务人实施的必须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只有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并且该行为成立于债权人的债权成立之后,才有可能产生债权人的撤销权。同时,债务人实施的必须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如赠与、出卖、债务免除、债权让与等,包括债务人为他人提供担保,因最终可能使财产减少,也会发生债权人的撤销权。2、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当债务人的行为使其一般财产少到不能清偿一般债权人的全部债权时,就处于危害债权的状态。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没有影响到其清偿能力的减弱,债权人就不能行使撤销权。债务人的行为
    2023-02-04
    217人看过
  • 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谁负有举证责任
    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原告负有举证责任。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存在哪些问题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第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
    2023-07-27
    460人看过
  • 债务纠纷案件如何举证,债务纠纷证据有哪些要求
    债务纠纷案件如何举证(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2、订(定)货单;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债务纠纷证据
    2023-02-18
    336人看过
  • 离婚诉讼债务处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离婚诉讼债务的处理原则:一、对于当事人不举债或双方均认为无债的情况:通常的处理方式便是依民事审判的“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不举债就按无共同债务处理;二、对于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债务:基本上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法院会本着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原则,判决由其承担。夫妻离婚诉讼中债务怎么处理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8-11
    397人看过
  • 债务债权中利息债权与本金债权的关系
    利息债权是以本金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并且从属于本金债权。而且以本金的定期的利息发生为目的的作为基本权的利息债权。而且对据此而发生的各个具体的与清偿期的作为分割权的利息债权区分开来。前者对本金债权具有附从性。如果本金债权不存在。那么利息债权也不存在。本金债权转移那么利息债权也要跟着转移。而后者。如果清偿期到来。本金债权由于清偿或时效被消灭。但利息债权不能当然的消灭。本金债权即使转移。其利息也不能当然的转移。同时。相对于本金债权独立的清偿及转移时。要受时效的约束。一、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是本金还是包括利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是本金包括利息,利息部分为利息债权。什么是利息债权:利息债权是指以利息的给付为目的的债权。利息是使用金钱或其它代替物(本金)的对价。以本金额与使用期间作为比率。根据一定的利率而支付的金钱及其它代替物。利息是法定果实的一种。与不可代替物的使用对价。如土地费.租金是不一样的。返还
    2023-03-25
    4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基本依据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4
      和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是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能否正确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对当事人影响最大的是诉讼时效如何起算的问题。有人认为,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给付借款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对欠条而言,一律从出具欠条之次日起计算两年。
    • 民事诉讼中起诉的债权债务要求范本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民事起诉状专业性强,建议咨询律师后,委托律师代书。起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
    • 诉求债务人虚构债务如何举证?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2
      1.首先从债权债务凭证的真实性入手,并明确债权债务凭证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对真实性有怀疑的可以申请鉴定; 2.综合交易习惯看是否有相应的转账凭证等交付记录; 3.最后根据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 如何对立债权债务关系举证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2
      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发具体信息;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 离婚诉讼时有关债权债务的处理请求怎么写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5
      离婚时债务分割的诉讼请求写明共同债务有哪些,由谁来承担偿还责任就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