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怎么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0:40:25 199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偷工减料被发现怎么办?

可以举报,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交房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复核以下条件的,才可以向购房人交付:

1、(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

三、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区别

工程发包方的责任:(1)办证责任。(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3)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4)物资保证责任。(5)经费保证责任。(6)技术保证责任。(7)施工监督责任。(8)误工赔偿责任。(9)验收结算责任。(10)发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包人挂靠其他建筑企业仍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应对无效合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承包方的责任:(1)施工准备责任。(2)物资准备责任。(3)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施工计划。(4)工程质量责任。(5)工程保管责任。(6)工程交付责任。(7)竣工验收责任。(8)工程保修责任。(9)防止损失扩大责任。(10)共同责任。共同承包单位、总分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效合同相关文章
  • 工地材料出现质量问题谁承担
    建筑施工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施工单位可以确定具体的责任人员的,可以向其进行追偿。一、施工单位责任有哪些施工单位责任如下: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验和记录,隐蔽工程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施工单位和施工质量监督机构;3、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施工单位指承担基本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具有独立组织机构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二、施工单位有什么工程质量责任(一)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在施工中,施工单位不得偷工减料,不使用不符合设计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试验或检
    2023-02-28
    455人看过
  • 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责任的包括哪些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
    2023-08-05
    311人看过
  • 建设单位应承担什么样的工程质量责任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者,从多方面承担着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义务。建设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探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对其选定的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问题负责。/2。对国家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项目,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设单位应当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负责审查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并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认真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审查;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施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记录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负责采购和供应,并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
    2023-05-07
    432人看过
  • 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由谁承担责任?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留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023-08-17
    260人看过
  • 监理不到位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规定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问题监理责任工程监理责任的范围主要应涵盖两个方面:其一必须是涉及工程本身,现场管理有别于工程管理,前者为承包商责任范围,后者为监理责任区间,凡与工程本身无关的责任事故,若追究监理企业或者监理人员的责任是没有依据的。比如临时建筑、临时用电、搭设脚手架、各种建筑材料的装卸、现场运输设备运行等,因并不构成工程本身,因而即使发生责任事故,也不应追究监理企业或者监理人员的责任。其二,必须涉及工程质量,因为业主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工程监理企业作为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其权力、责任和义务是受业主委托而派生的,任何监理企业不可能超出业主委托职责外而产生新的权力和义务。所以,监理企业不仅要对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相应责任,而且还必须对因工程质量事故引发的包括安全事故在内的其他事故承担责任。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
    2023-03-29
    107人看过
  • 对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有什么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应按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监理业务,不许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不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2)工程监理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理,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责任主要有违法责任和违约责任两个方面。如果工程监理单位故意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质量事故的,要承担法律责任。若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不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给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属违约责任,应当向建设单位赔偿。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
    2023-06-15
    96人看过
  • 工程质量监理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怎么写?
    几乎在每一个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都需要有监理方入驻施工现场,故而监理方对工程质量是村长责任的,在有些工程中,还会要求工程质量监理负责人书写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以此来保证该工程的质量,那么此类保证书该怎么写呢?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名称: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3、认真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在施工的全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对不符合
    2023-06-04
    355人看过
  • 董事处监事出现问题公司该承担什么责任
    挂名监事,公司出现问题,监事原则上不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公司为该笔债务提供担保的,则可以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一、法人的个人债务能牵扯到公司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代表个人的债务由法人代表承担,法人代表个人债务是不会牵扯到公司的,公司有独立财产权利。《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东散伙怎么样分割公司债务股东散伙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公司债务的,因为是一个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依法清算之后,才能够注销。
    2023-06-25
    126人看过
  • 虚报工程量监理承担什么责任
    计算的口径,方式不同,所以计算的结果也不同,有的多,有的少。也不一定是虚报。明显的伪造原始单据,恶意的大量虚增工程量,一般也没什么事,一般就是被驳回。除非成功了,拿到钱,那就要根据金额大小判断,严重的可以负刑事责任。一、交通事故锁骨骨折算几级伤残在交通事故里,一般断四肋以上,就是四根肋骨以上的骨折至八根肋骨骨折以下,属于十级伤残;还有就是八肋以上的骨折,属于九级伤残。所以交通事故锁骨骨折的伤残等级,需要根据肋骨骨折的根数来计算,还有也需要根据是否合并其他脏器的损伤,如肺脏或者是其它部位的脏器以及体表斑痕的伤口的大小等情况综合裁定,所以最终的伤残结果还是根据身体整体损伤来划分的,不可能只根据一个部分,如果仅仅是锁骨骨折的话,骨折了4根以上8根一下,就属于10级伤残。二、替别人背债是什么意思替别人背债就是别人把债务转嫁给了自己。如果是合法的转账行为不违法,如果对方利用其账号从事犯罪或其他非法活
    2023-06-22
    330人看过
  •  谁来承担安装质量问题的责任?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销售者在售出产品时需要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包括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同时,销售者还需要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且承担安装费。但是,如果产品在出厂时已经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需要赔偿消费者损失,如安装费等。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进行追偿。如果销售者售出的产品在出厂时没有质量问题,那么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应由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同时,销售者还需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安装费也应该是销售者出;但是产品在出厂的时候就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要求销售者赔偿损失,如安装费等,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进行追偿。 销 售 者 责 任 : 产 品 出 厂 有 质 量 问 题 , 销 售 者 负 责 修 理 、 更 换 或 退 货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销售
    2023-10-02
    175人看过
  • 谁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国家法律规定了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最低保护期。这一期限是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但是,等房子销售到消费者手中,上述规定的保修期限很可能已经过了大半。开发商对住户承诺的房屋住宅保修期限,大多是以自己同建筑商所定期限为基础,扣除房子验收合格到销售给住户的这段时间确定。因此,这一期限要比上面规定的房屋保修期限要短许多,有时可能住户拿到房子,一些保修期已经过了。其实,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可以同开发商商定的,这就要求我们
    2023-03-30
    369人看过
  •  怎么处理木工板出现的质量问题?
    该段内容讲述了产品缺陷责任的相关规定和消费者维护权益的方法。如果产品质量出现故障,相关经营者及生产者将需承担赔偿责任。产品缺陷责任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别人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它财产损害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消费者应根据法律途径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产品质量出现故障,相关经营者及生产者将需承担赔偿责任。产品缺陷责任: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别人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它财产损害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消费者应根据法律途径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生 产 者 与 消 费 者 维 权 之 路生产者与消费者维权之路是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在这个过程中,生产者和消费者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出现任何问题,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了解自己的权益。消费者有权知晓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质量标准、价格、售后服务等,有权拒
    2023-09-02
    318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及其承担方式的研究分析
    一、民事责任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违反工程质量法律并引起交易相对方及有关单位、个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更换重作、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工程质量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修理、更换与重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施工单位违反质量管理规定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需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因民事违法行为的性质不同,民事责任可分为违约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违反合同约定,则将产生违约的民事责任。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6条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
    2023-07-03
    219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出现工伤承担什么责任
    劳务派遣中发生工伤,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公司和员工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是真正的用人单位,工作地的用工单位和员工的关系只是劳务关系(借调关系),所以员工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一、劳务派遣女都50退休吗劳务派遣的员工是可以做到退休的。而且,劳务派遣制员工和一般普通员工退休制度一样。劳务派遣制员工到退休年龄后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协助办理退休。也可以自己到当地社保局办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二、劳务派遣可以不给员工买社保吗不可以。员工在转为派遣的,也是需要缴交社保,毕竟他们是在公司上班,公司也是有责任的,只是他们的用工在派遣公司
    2023-06-26
    45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主要是指是自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合同无效的原因常常存在于合同成立之际。因为,尽管确认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的行为的发生与合同成立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确认和撤销的行为是具有溯及力的... 更多>

    #无效合同
    相关咨询
    • 工程出现问题责任如何分担?对于工程质量问题谁应该承担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3
      工程出现问题责任如何分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款。那么,具体担责是否还有例外情况呢?请看下文
    • 工程质量问题问题应由监理单位负责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
    • 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请问工程建筑单位谁负责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4
      比如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行业标准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是责任主体。勘察、设计单位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是责任主体。施工单位除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外,还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如果因施工单位未履行合同义务和法律规定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施工
    •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施工方可否承担刑事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如果只是一般的质量问题,承担民事责任。
    • 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4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