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保护不能忽视著作权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52:52 183 人看过

河南省独特的地理位置、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孕育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有调查显示,目前,河南省只有24%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较好的保护,18%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开发利用。这种状况与河南加快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目标不相适应。

地方应加强立法保护力度

6月1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已开始施行,但在法律层次,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而该办法至今仍未出台。在法规层次,我国已于1997年出台《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该条例是一种结合了技术秘密保护和著作权保护的特别保护手段,其保护客体是在我国流传已久的具有鲜明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该条例对于国内众多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可提供切实的保护。在地方法规层次,云南省和贵州省已分别颁布了《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和《贵州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还没有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许多价值极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尚未得到法律保护。政府机构和民间文化工作者要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缺乏相应的明确法律依据。笔者建议,尽快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样既可借助法律权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可将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承和发展,就不能回避文化资源产业化这一重要途径,而界定资源产权又是实现其产业化的前提。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现代知识产权制度虽存在不少矛盾,但知识产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仍具有不可忽视的制度价值。所以,我们要积极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将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动纳于其保护之下,为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序开发做好准备。同时,要针对不同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进一步研究其共性和区别,探讨运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对之进行保护、继承、创新和发展的可能性。

著作权就是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保护的最佳方式。因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中的大部分都可获得著作权或邻接权的保护。此外,历史上很多民间文学作品可能仅是通过口头来传播,并未被固定在纸张或其他介质上,但这并不构成其获得著作权保护的障碍,因为它们仍可作为口述作品获得著作权。至少在客体形式上,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的文学和艺术创作(及其表演)均可获得著作权的保护。

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既要坚持保护性开发的原则,也要反对不允许对其做任何加工和发展的不良倾向。对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而言,盲目排斥市场化开发不仅会阻碍对其合理利用,而且也会给其保护带来消极影响。在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过程中,需要注意吸引当地居民积极、广泛的参与,注意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重,注意提升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水平和层次,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具有可持续性。

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不少种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诸如民间说唱、民间工艺等,往往掌握在少数技艺精湛的艺人之手,大多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世代相传。因此,应提高传承人的社会地位,积极抢救濒临失传的民间绝艺、绝技、绝活,鼓励他们带徒授艺,使民间绝技后继有人。此外,还应当注意培养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者、研究者、传播者,同时要给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弘扬者以适当的政策扶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在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而这一工作需要从政府和公众两个层面着手。从政府的层面来讲,要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氛围。各级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公众尽快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使其自觉利用、依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从公众的层面讲,要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公众自发自觉的行为。目前,由于公众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义的认识尚浅,有些地方还出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无人的现象。必须使公众从思想上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能贪图一时之利而无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亡,要自觉地将其传承和发扬下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著作权不保护创作的“心”?
    在所有的智力劳动成果中,知识产权往往不保护中心圆圈内的基础规则或通用素材,即便这些基础规则或通用素材是通过大量智慧劳动所得到的。例如:专利制度以给予具体技术方案以垄断权利,而不保护通用的智力规则或者基础的科学发现;商标制度以给予具有具体显著性特征的标识以垄断权利,而不保护通用名称。这正是由于知识产权游戏规则之原始基因决定的,如果赋予这些内容以垄断保护将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宗旨背道而驰,因为它们是人类创新的基础依赖。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一种人类创设的游戏规则具有其共通性,由于以垄断保护取换创新传播之共同目的,导致它们的保护范围之共有特征是保护个性,不保护共性;保护具体,不保护抽象;保护外围,不保护核心。同样的道理,在著作权中作品想要表达的思想是人类所共有的财富,不同的作者可以通过不同的表达来表现相同的思想,而互不侵犯权利,这样才有利于促进作品创作领域的不断繁荣。而问题就在于区分思想与表达的界线通常是
    2023-04-23
    317人看过
  • 著作权法保护哪些作品,不保护哪些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如下:(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不适用的范围:(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
    2023-05-01
    481人看过
  • 中医处方不是作品不能用著作权保护
    目前,司法界有关中医处方是否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制度的争论引人关注,现有个案的处理结果尚有许多差异。请问:中医药处方宜用何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某医务工作人员提问。根据现有司法个案的处理结果来看,有的主张适用著作权制度来保护中医处方。我们认为,中医处方的保护不可能适用著作权法,而应当适用技术秘密和技术信息保护制度,理由如下:第一、中医处方不受著作权法调整。著作权法的调整范围主要是文学、艺术作品以及有限范围内的科学技术作品。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并不是在创作文学作品,虽然处方中包括一定的科学性和技术性,但其也不属著作权法列明的科学技术作品。尤其是著作权法所设定的17种权利制度事实上均无法适用于处方。例如署名权,医生在处方落款处签名时并不是在行使著作权法中的署名权,而是对其诊疗活动和医疗方案予以确认和负责的体现,故其更主要的是在履行义务。第二、对中医处方适用著作权法将会直接与专利法冲突。处方属于一种对疾病
    2023-06-08
    201人看过
  • 著作权人死了之后著作权法还保护作品著作权吗
    著作权人死了之后,著作权依然受法律保护,个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
    2023-03-24
    270人看过
  • 【著作权保护】国际著作权保护情况介绍
    国际著作权保护情况介绍国际著作权保护的情况主要体现为几个重要的国际著作权公约,特别是我国参加的国际著作权公约,以及相关的重要的国际文件。主要包括:一、几个主要的国际著作权和邻接权公约1、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自1886年缔结以来已经进行了数次修订,最新的修订是在1971年于巴黎进行的。我们下面在介绍伯尔尼公约的基本情况时以1971年所修订的巴黎文本为根据。伯尔尼公约共有38条及一个附录,其中第一条至第二十一条附录是实体规定,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八条是管理规定。公约的基本内容如下:伯尔尼公约的三项基本原则:①国民待遇原则,该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内容:a.公约成员国的国民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可以在任何公约成员国内享有该国给予其本国国民作品的同等保护;b.非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只要其作品的第一版是在公约的某个成员国首先出版的,或者在某个成员国及其他非公约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则可以在公约成员国内享受到本
    2023-06-08
    116人看过
  • 比对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在概念、归属和权利行使上存在差异。演绎行为是演绎者的创造性劳动,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影视作品属于特殊作品类型,其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现有作品所产生的作品,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权是谁?一般情况下,作者拥有其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作品产生的方式比较特别,或者属于特殊作品种类,著作权的归属则有特别规定。影视作品即属于特殊的作品种类,其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一般来说,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所有。但是,由于影视作品一般都包含演绎作品的特征,并且是由集体创作完成,包含制片者的巨额投资、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以及演员等众人的参与,作者比较难以界定。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
    2023-07-03
    203人看过
  • 著作权是什么,著作权如何保护不被侵权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著作权如何保护不被侵权,首先要进行登记与鉴权。不论是发行、投资、交易、退出,只要涉及用户的信息变更,都进行登记,入库在系统内,并在后期鉴权,确定产权所属。进行登记与鉴权后,相当于取得了著作权与知识版权的证书,有利于在后续的交易流转过程中保持数据跟进。一、著作权的受保护与不受保护对象都有哪些避免侵犯他人著作权需首先清楚了解著作权的受保护与不受保护的对象。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都属于著作权法的受保护对象。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的,包括历法、通用数表
    2023-04-03
    161人看过
  • 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谁来保护?
    一般是政府相关部门或是法院依法保护,依据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和我国参加的国家条约等。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一、著作权的行使限制是什么?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
    2023-03-31
    458人看过
  • 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形式,不保护作品的内容。
    这就意味着软件作品的构思不受保护。而软件作品与传统的文字作品不同,其实质只是一个算法,是数学的逻辑组织,是纯粹的科学原理和抽象的公式,是自然规律的直接反映,不同软件具有相同实质,软件间的区别大部分就在于“构思“。软件作品的构思不受保护,只有作品的表现形式受保护,即程序代码受保护,但若一软件作者费尽苦心独具匠心编写的程序?;构思“、“创意“被他人抄袭,他人利用另一种编程语言“翻译“其作品(由于技术进步,可能出现以说明书等文字材料为基础复制软件的事件),按现行著作权法,创作人的“脑力“无法得到保护。此种情形的发生将令创造者的开发热情大大降低,违背著作权法“鼓励创作“的初衷。一、著作权法只禁止抄袭,并不禁止两份独立创作作品的相似。对二人独立开发出来类似的软件怎样区别;怎么界定他人通过逆向工程分析法开发出的类似软件;对通过修改或改变语言形式制作的抄袭品、仿制品怎样处理,现行著作权法无所适从。善良的
    2023-04-02
    279人看过
  •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以下哪种著作权利
    著作权是著作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它是由多项权利构成的一个权利综合体。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一、著作权保护作品有哪些(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2、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3、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4、杂技艺术作品:依《著作权法实施
    2023-02-15
    416人看过
  • 卖房不能忽视优先权
    胡某和朋友在重庆市涪陵区租住了一家公司一楼的5个店面做生意,但3年后,该公司负责人想卖掉这栋楼,胡某便让该公司轻松签订了购房口头合同。但不久后,该公司负责人因不满胡某不能一次性付款,便以160万元的价格将楼房卖给了陈某,胡某只好以204.88万元的价格从陈某手中买回楼房。后来,胡某以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名义起诉该公司。根据法院一、二审判决,该公司侵犯了胡某的优先购买权,需要赔偿胡某34.88万元房款。优先购买权主要分为四种在上述案例中,胡某作为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但公司在出售房屋过程中忽视了胡某的优先购买权,故判决其赔偿差价。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房客有优先购买权。作为房屋的共有人,他们也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共有人之一要出售房屋的,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此外,共有房屋的共有人转让其份额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关于鼓励职工购买旧公房的意见》,出卖人出售的住房为旧公房的,原居民优先
    2023-05-08
    375人看过
  •  著作权法能持续受到保护吗?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作品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50年的保护期从作者死亡之年的12月31日开始计算。而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时起算,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作品的作者是公民,那么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50年的保护期从作者死亡之年的12月31日开始计算。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时起算,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著 作 权 有 保 护 期 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著作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作者终身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受法律保护。因此,著作权在作者死亡后仍然
    2023-09-09
    493人看过
  • 不能忽视的“档案权益”
    陈女士1998年从黑龙江鹤岗市调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退休时因档案材料不全,面临着退休待遇无法认定的难题。为此,她多方奔波,焦灼万分,后找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服务中心。接到求助后,就业服务中心从众多的手工记账原始档案中反复查找,终于为陈女士找到了当年调函的存根,使她顺利办理了退休手续。原始档案材料是证明职工工作经历,认定职工工龄的重要依据,而现实生活中像陈女士这样因原单位体制改革,破产或劳资人员档案管理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的档案材料缺失问题比比皆是,再加大多数职工对自己的档案不知情,不重视,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到需要查找或办理退休时已时过境迁,责任往往无处追讨,由此给职工利益造成了直接的损害。这种“后遗症”式的问题势必成为引发劳动纠纷的一个新因素,在这样的纠纷中,职工将是最大的“受伤者”。“群众利益无小事”。如何消除档案管理“后遗症”,改善职工档案权益维护的这块“短板”,关系到群众的切身
    2023-06-05
    356人看过
  • 著作权人身权能被保护多久?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没有期限。但是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其实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版权,它一般包括了权利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人身权,也就是作品的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可以依靠其著作而活着名誉和声望,并且能保护自己的作品完整性的一种权利。这项权利是作者可以终身享有的。它一般包括了作品的发表权、作品的署名权、作品的修改权,以及保护自己的作品完整的权利。它具有自己独特的性质:一是具有整体的不可转让的特性,二是不能剥夺的特性,三是权利中的个别全能能够继承下去的特性,四是终身性。而著作财产权则有所不同,它一般是指作品权利人有可以使用或者是通过授权给他人使用,并且能够在使用的过程中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它的具体
    2023-08-16
    62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影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影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无论是文字作品还是美术作品、音乐作品,一旦所有人取得了作品的著作权,那么就自动享有一定的著作权权利,同时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具体影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限制是什么,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影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如下: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
    • 版权法不保护著作权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04
      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对象如下: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 人工智能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吗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7
      作品必须是作者创作的智力成果,而不是抄袭剽窃他人的。创作,是一种脑力劳动、智力活动,能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独创性、和专利法中的创造性的要求有所不同。专利法中的创造性,要求必须具有新颖性,甚至要求必须是首创的。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独创性,只要是自己创作的,是表现自己思想观念和感情的智力成果,该作品的水平即使低于已经出现的同类作品的水平,但只要自己创作的,就应认定具有独创性。
    • 申请了著作权保护作品能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1
      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很多著作权人都不甚了解,其实,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也有所不同。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
    • 抖音视频该受著作权保护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5
      著作权分别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