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中解除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8:09:16 184 人看过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房屋租赁合同也是如此。但是在房屋租赁纠纷中,承租人违反合同的情况屡屡发生。这个时候出租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再受到更多的侵害,则可能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呢协商解除,当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时候,双方可以协商,尽量的减少双方的损失,和平的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约定解除,一般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会约定有租赁期限、违约责任,或是合同的解除条件,当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法律规定,当达到某种条件,一方当事人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当承租人出现擅自转租租赁房屋、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等情形时,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双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

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

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

出租人的解除权主要有三种情况,包括: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三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

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二、业主要求终止合同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提前中止合同应当如何处理,首先应当判断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原因,如果是不可归责于出租人的事由,如承租人自己拖欠租金或是拒绝缴纳租金,出租人提前中止合同是具有法律依据的,承租人无法向出租人主张违约责任或是赔偿损失。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协商,尽快缴纳租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其次,可以分析该租赁合同是否具有明确的租赁期限,如果没有明确租赁期限或者租赁期限约定不明,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进行赔偿。但如果确实是出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则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向出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或是赔偿金。当然,建议出租人遇到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和承租人尽量协商解决,通常情况下可以提前一个月和承租人提出解除合同或是提出解除合同后补偿承租人一个月的租赁费用,以平衡双方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附解除条件时解除合同要哪些条件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能肯定条件在将来是否会成就。如果将将来肯定要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视该条件为期限;如果将将来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4、条件必须合法。在将不法事实作为条件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合同无效。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一、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什么?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赠与合同。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自解除条件成就时失效。二、附条件合同无效吗?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这里所说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2023-02-13
    477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条款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的维修条款应写明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该租赁物,包括对租赁物的正常保养;房屋损坏由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的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房屋的,维修责任由承租人承担。一、租房漏水发生纠纷要怎么维权租房漏水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房屋漏水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是因为承租人的原因造成漏水,出租人应该履行修缮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二、
    2023-04-06
    291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及解除后的处理问题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及解除后的处理问题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原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依()_________号仲裁书,已成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房屋的业主,并有意自用该处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与原房主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承租上述房产的租房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终止,甲方于当日退出承租房产。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来一直未能与其联系上,故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_________公证处。3、上述房租依乙方与原房主的转让协议,应全部或部
    2023-06-10
    431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公告期间否能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公告解除并到达对方则有效。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一、撤销权与解除权的区别撤销权是针对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行使,解除权是自身参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能行使。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二、违约方可以起诉
    2023-06-20
    309人看过
  • 解除租赁合同怎样收回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可以采取下列方法收回房屋:1、与承租人协商,请求承租人及时返还房屋,且房屋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2、承租人拒不返还的,出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一、租赁期满后租客跑了怎么处理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没有支付租金或者造成房屋损坏没有赔偿就离开的,出租人可以联系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其清偿债务并赔偿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租赁合同中哪些情形不算违约(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
    2023-06-23
    299人看过
  • 是否可以约定不可解除条款的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不能约定不能解除的,因为租赁合同存在法定解除的情形,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情形;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房屋租赁合同涨价怎么约定房屋租赁合同涨价应当按照房屋所在市场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的长短等情况进行约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
    2023-07-06
    85人看过
  • 解除了中介房屋租赁合同之后中介费能退
    租赁房屋,中介一般只收取租客的服务费,房东一般都不会收取。所以,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违约,租客和中介没有约定的话,是不会退还中介费的。但是租客可以找房东返还押金和承担中介费。一、房屋买卖中介费如何避免差价1、最好是三方见面、透明交易房屋买卖十分复杂,所以在交易前应与对方有所沟通。在交易时,最好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都见面,做到透明交易,就不会吃亏上当了。2、不见面也要看委托代理合同如果在无法见面的情况下,也应该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卖方或买方的委托合同,一般委托合同中会写明价格及中介代理权利范围,这就有利于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另外,应要求中介公司出示一系列证明,并在合约上清晰注明交易双方的详细个人资料,若发现合约上某些项目不符时,买、卖方应咨询清楚所有问题才可签下自己的姓名。3、查看相关证件辨明真假房源对于卖方来说,如果中介公司提出现金收购,一定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防止中介公司在没有办理手续之前,将
    2023-03-26
    206人看过
  • 合同中租赁房屋安全的条款有哪些?
    出租房屋的安全问题首先应在合同中写明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房屋维修责任,最后写明出租人已确认房屋设施的安全性,要求承租人对房屋及设备的使用安全自行负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出租人无关的条款。一、承租方违约后由出租方承担什么责任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承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2)对出租
    2023-02-25
    151人看过
  •  租赁房屋合同中如何规定免责条款?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租赁合同中的一些条款,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真实表达彼此意愿且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可以免除某些特定义务的租赁合同条款。但是,需要注意一些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其中包括造成对方人身损害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条款。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条款,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承租人和出租人如在真实表达彼此意愿且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则可以免除某些特定义务的租赁合同条款,前提是这些条款在双方事先约定的情形下生效。需要注意的是,造成对方人身损害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中 的 免 责 条 款 分 析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免责条款是一个重要部分,用于减轻或免除租赁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然而,这些条款并非绝对的,也存在一定风险。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免责条款。免
    2023-09-05
    339人看过
  •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及取消租赁合同有什么影响
    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会产生的后果是: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存在过错的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一、民法解除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若双方都有违约责任的,则按比例承担违约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合同交付后一方违约怎么处理在合同签订后一方违约,另一方则有权作出如下处理:(1)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当对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
    2023-04-02
    122人看过
  • 房屋租赁过程中房东擅自解除合同怎么办?
    如果出租人没有任何理由擅自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那么出租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对于出租人提出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事先告知承租人并给予合理搬离期限,并且与承租人协商提前收回租赁房屋事宜。如果对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给予赔偿。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在租房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不管是房东还是承租人,其实都是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况,自然在存在这一情况的时候,就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租人在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的情况下,可以先看一下租房合同中是否有就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如果有则可以按照约定的来进行处理,追究房东的法律责任。一、公民因噪音终止租房合
    2023-03-04
    127人看过
  • 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本(房屋租赁)
    因某些原因需要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是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由于乙方规划原因,要求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年月日。二、从年月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三、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设备、管线等自行搬出,租赁房屋退回给甲方,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合同终止:租赁合同终止协议范本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兹因甲方基于北京市大兴区____村拆迁。现乙方终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所签,标的物坐落于____
    2023-07-08
    156人看过
  • 租赁房屋漏水可以解除合同吗
    租赁的房屋漏水的,由出租人负责修缮,修缮好后不用解除合同,如果无法修缮或者不修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023-06-15
    479人看过
  • 租赁房屋提前解除合同怎么办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现在这个房屋租赁提前解除合同的,可以这么写:租房提前解约首先要租赁双方协商解决提前解约事宜,并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确认书中要明确以下内容:哪一方提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其次,不管提前解约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相关的书面文件。当协商不一致导致无法提前解约时,可以单方向对方发同相应催示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示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协商并签订了解约书,那么就可以办理租房交接手续了。一般要经过清点房屋内物品,付清相关费用,退还钥匙,搬离等程序。【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中华
    2023-02-16
    42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租房合同解除条件房屋租赁合同怎么解除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3
      房屋出租合同解除的情况有: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的;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 3、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
    • 房屋租赁解除协议公证房屋租赁解除合同协议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01
      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租赁合同房屋提前解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1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提前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
    • 租赁房屋合同如何解除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房租合同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2
      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一方丢失合同后,可以向另一方要合同然后复印,如果已经对合同备案的,可以到备案机关复印,如果双方合同都丢失并且没有备案的,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办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