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有什么性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7:28:41 372 人看过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一、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可不可以更改

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均同意修改的情况下是可以更改的,若有一方不同意,则不能更改。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齐自己的什么证件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及资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证上的照片可以带眼镜看吗?

可以的。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协议相关文章
  • 离婚协议不离婚,如何保障协议的有效性?
    离婚协议不离婚的话是无效的。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以结束婚姻关系为目的,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性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也不会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为双方办理协议离婚。因此离婚协议只有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假离婚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要,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在达成离婚后,重新办理复婚手续的行为时,假离婚时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案情简介:小张和小芳结婚已有10年,孩子也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夫妻双方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决定买一套学区房。但夫妇二人作为本地人,只能买两套房子,而且自己的名下已经够两套了,为了买学区房,两人商量好,就是假离婚。所以,2019年,二人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签订了离婚协议,协议规定,孩子由小芳抚养,小张支付抚养费;双方名下有一套住房,男方配合办理
    2023-07-02
    236人看过
  • 离婚协议的法律性质和法律规定
    1、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或者更具体说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口头合同具有什么法律效力1、口头合同具有的法律效力是:和书面合同一样,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
    2023-07-17
    463人看过
  • 离婚协议和协议书的有效性问题
    手写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协议无效的情形是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公序良俗;双方签订协议时不是出于自己真实意思表示;夫妻双方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只要夫妻在签订协议时没有上述情形,该财产分割协议都会是合法有效,并对夫妻双方依法产生法律约束力。自己签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首先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婚姻登记处登记后方可生效。如果双方只是签了协议,没有离婚的,协议书成立但是不生效。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双方是双方的真实意愿,原则上离婚协议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08-17
    385人看过
  • 征地协议的主体性质是什么?
    1、首先,农村土地征收属于行政征用的范畴,行政征用是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以行政强制的方式取得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并给予公平、合理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2、其次,协议主体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村民委员会。3、第三,协议标的是征地补偿安排。征地补偿安排的达成体现了民主协商性,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协议主要内容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等民主程序形成书面决议,但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因征地补偿而产生的纠纷不能对抗征地补偿协议。最后,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不是征地补偿协议的主体,村民与集体经济组织达成的补偿约定具有相对性,不能对抗征地单位,村民无权就征地补偿协议直接提起诉讼。签订征地协议的程序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
    2023-08-06
    391人看过
  • 什么是遗嘱性质的分家协议
    一、什么是遗嘱性质的分家协议通常来说,分家协议是指家庭成员在父母的主持下就家庭财产的分配所作出的约定。由于家庭财产通常是父母子女的共同财产,而分家协议又是将家庭财产分配给子女,所以分家协议一般含有两部分内容:一是将子女自己的财产份额分割出来,并通过分家协议进行确认;二是将父母的财产份额分配给子女。而后者又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赠与型。二是遗嘱型。其中,遗嘱型分家则是指父母在分家协议中表达去世后的财产分配意向,通常表达为“某某财产在我百年之后归某某子女”,涉及的财产在父母生前仍归父母所有,父母生前还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改变遗嘱内容,对财产进行重新分配。二、分家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分家协议书是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书的内容合法、实事求是,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法律效力,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三、分家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
    2023-06-08
    128人看过
  • 行政执行协议属于什么性质
    一、行政执行协议属于什么性质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享有行政权力。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签订的,因此,当事人中必有一方主体是行政主体。没有行政主体的参加,不能称为行政合同。行政合同必须有行政机关参加并不意味着凡有行政机关的合同都是行政合同。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施行政管理。行政主体签订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维护公共利益,而不是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如为了修建道路、桥梁、机场等公共设施,行政主体与企业签订的共同投资建设合同等。3、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享有行政优益权。与民事合同主体签订合同是为了自身利益不同,行政主体签订行政合同是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维护公共利益。因此,行政主体对行政合同的履行享有民事合同主体不享有的行政优益权。具体体现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指挥权、单方变更权和解除权。当然,行政主体只有在
    2023-06-11
    442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协议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准备。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民政局会提供简单的离婚协议书,男女之间的情况不复杂的,... 更多>

    #离婚协议
    相关咨询
    • 离婚协议中补偿条款的性质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5
      我并不认为在离婚协议中一方当事人基于自身的过错给予另一方当事人的补偿是一种赠与,因为赠与是无对价的,而这种补偿是以对方当事人同意离婚为对价的,同时是基于给付方的过错而形成的,所以此补偿与赠与无关.基于这样的认识,如果双方按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双方的协议就已效,给付一方反悔致涉讼的,不应获得支持.但如果双方虽有协议,但最终未办理离婚手续,而涉讼离婚的,此协议就不能作为审判的依据.
    • 离婚协议书能变更性质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3
      可以变更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均可以变更离婚协议。只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即可变更;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只能在具有法定情形下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 欺骗性质的离婚协议起诉后有效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4
      如果双方离婚后,一方发现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有欺骗的行为,那么其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的方式申请法院,判定双方的协议无效。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
    • 离婚协议书的性质是怎样的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9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
    • 离婚协议的基本性质包括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22
      离婚协议的性质是混合合同。因为离婚协议既包括解除婚姻关系这种具有人身性质的约定,也包括财产分割、债务分割这类财产性质的内容,所以它是一种混合性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