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发布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8:11:05 394 人看过

明确贪污受贿定罪量刑标准终身监禁一经作出不得减刑假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贪污罪、受贿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等,强调依法从严惩治贪污贿赂犯罪

据了解,该司法解释通篇体现了依法从严惩治腐败的精神。一是严密刑事法网,针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对犯罪构成要件作出扩张性解释,强化法律适用的针对性,严厉追究贪污、受贿犯罪行为。二是严格刑罚适用,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确定不同职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统筹解决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标准掌握。

2015年11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代之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以及较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充分论证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案件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同时考虑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反腐败政策要求,通过司法解释对两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规定,将两罪数额较大的一般标准由1997年刑法确定的五千元调整至三万元,数额巨大的一般标准定为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一般标准定为三百万元以上。司法解释同时规定,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同时具有特定情节的,亦应追究刑事责任;数额不满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达到起点一半,同时具有特定情节的,亦应认定为严重情节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从重处罚。

在死刑适用方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死刑立即执行适用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造成损失特别重大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对于符合死刑立即执行条件但同时具有法定从宽等处罚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针对《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的规定,该司法解释明确了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同时,凡决定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判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视情而定。终身监禁一经作出应无条件执行,不得减刑、假释。

为依法从严惩治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将贿赂犯罪的财物,由货币、物品扩大为以货币结算的财产性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会员服务、旅游等。对刑法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作了扩张解释,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事先虽未接受请托,但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司法解释还对国家工作人员身边人的贪污受贿犯罪作出明确规定,并且规定将贪污、受贿赃款赃物用于公务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犯罪认定。司法解释还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同时滥用职权损害国家人民利益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一律实行数罪并罚。

司法解释进一步扩大了对腐败犯罪的经济处罚力度,对贪污贿赂犯罪规定了远重于其他犯罪的罚金刑判罚标准,并强化了赃款赃物的追缴,对贪污贿赂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一追到底,不设时限,永不清零。

该司法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标题:两高发布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1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共十六条,主要针对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以下主要法律适用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对犯罪地认定、管辖争议、并案管辖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明确了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行政执法部门收集、调取证据的效力问题;三是对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抽样取证和委托鉴定问题作了规定;四是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根据自诉人申请依法调取证据问题;五是进一步明确了商标犯罪中同一种商品、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认定问题,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问题,犯罪未遂的认定问题等定罪量刑问题;六是进一步明确了侵犯著作权罪中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等构成要件的认定问题,并对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行为的
    2023-04-26
    480人看过
  • 最高法发布关于司法解释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司法解释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解释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解释的工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关于黑广播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一)未经批准设置无线电广播电台(以下简称“黑广播”),非法使用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频率的;(二)未经批准设置通信基站(以下简称“伪基站”),强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信息,非法使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的;(三)未经批准使用卫星无线电频率的;(四)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干扰器的;(五)其他擅自设
    2023-07-16
    297人看过
  • 两高发布规定贪污贿赂等犯罪嫌疑人逃匿可没收违法所得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针对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划出界限。贪污贿赂、电信诈骗等五类犯罪案件嫌疑人就算逃匿,也可启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五类案件适用没收程序《规定》针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罪名范围做了明确解释,确定了贪污贿赂、恐怖活动犯罪等五类犯罪案件:以占有型、挪用型贪污等犯罪为主,具体包括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贿赂类犯罪,具体包括受贿、单位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单位行贿等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具体包括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帮助恐怖活动,准备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非法持
    2023-06-11
    368人看过
  • 两高对新刑九贪污受贿罪最新解释规定贪污罪怎么处罚?
    一、两高对新刑九贪污受贿罪最新解释规定贪污罪怎么处罚?两高对新刑九贪污受贿罪最新解释规定贪污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
    2023-04-13
    132人看过
  • 最高检: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严查贪污受贿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18日印发通知,对检察机关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提出要求。《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要充分认识反腐败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站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从维护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实施《解释》。要深刻理解《刑法修正案(九)》和《解释》中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等新规定,是适应反腐败法制建设和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现实需要,必须严格执行。要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能动性,提高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的能力。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法律、
    2023-04-25
    194人看过
  •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盗窃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
    2023-05-31
    272人看过
  • 高法公布司法解释偷税罪定罪最高处七年徒刑
    新华网北京11月7日电(记者吴黎明)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偷税、抗税犯罪的认定和处罚。这件今天即开始实施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以偷税罪定罪处罚,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一、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款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二、纳税人有以下行为之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税款。对于公然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抗税行为,这件司法解释规定: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抗税行为,属于抗税情节严重,将被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这五种行为是: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抗税数额在十
    2023-04-25
    300人看过
  • 司法解释规定最高检单位行贿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3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规定关于个人行贿的规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
    2023-08-06
    101人看过
  • 最高院发布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公开、规范,对正确适用法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开始正式启动《规定》的起草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了相关各方的意见。减刑、假释制度改革也是本轮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以及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确定的重要任务之一,其主要目的是建立减刑、假释审理程序的公开制度,严格重大刑事罪犯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主要采用书面审理方式,这既不利于人民法院科学判断罪犯是否符合减刑、假释的条件,也不利于充分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对减刑、假释案件依法实行开庭审理,可以避免人民群众对减刑、假释审理工作暗箱操作的怀
    2023-04-22
    409人看过
  • 最新!最高法院发布关于 construction 工程司法解释的意见
    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最高法院公布刑九时间效力问题司法解释2015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全文见三版),就2015年11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修正前后刑法的有关问题作出相关规定,该《解释》于2015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4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解释》明确,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2023-07-16
    46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赌博罪司法解释
    犯罪未遂强奸未遂盗窃未遂中止审理主犯累犯政治权利刑事判决书缓期执行自首的认定在现代社会中仍然存在赌博的现象,国家对这种行为的惩罚力度也在渐渐加大。法院和检察院在审理和办理赌博案件时应该适用怎样的法律法规呢,相信这是很多人的疑问。下面就来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赌博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大家可以一起关注下。一、实施时间2005年4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3日起施行。二、具体的司法解释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关于赌博罪的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
    2023-04-28
    430人看过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的通知[失效]
    失效日期:2002022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几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的第一位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在坚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同时,加强预防犯罪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及广东一些基层检察院于一九八九年下半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七月,还先后设立了预防犯罪的专门工作机构。最近,高检院贪污贿赂检察厅也正式成立了预防贪污贿赂犯罪检察处,以加强对全国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的指导。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是反贪污贿赂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内容。要不断摸索新措施,总结新经验,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一、要认真贯彻十四大报告中提出的反腐败、搞廉政建设要靠教育、靠法制的精神,把预防工作作为反贪污贿赂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检察机关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措施。要当作一项专门的工作、长
    2023-06-11
    465人看过
  • 最高院发布传播淫秽物品犯罪司法解释的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第十六条  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实施本解释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对该出版单位应当以共犯论处。nbsp;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数额、数量标准的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从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四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2023-07-02
    78人看过
  • 有影响力人行贿犯罪的最高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行贿罪的规定执行。根据该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下列情形之一的:(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三)其他严重的情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根据该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7-02
    31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两高贿赂司法解释司法解释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05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或者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或者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
    • 最高人民法院贪污贿赂案罚金是多少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2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在十万元以上行贿数额二倍以下判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二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
    • 贪污贿赂解释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0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
    • 最高院行贿案件的解释,最高检检法是怎样处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7
      关于最高院和最高检察院的经济诈骗罪司法解释是 1.构成经济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
    • 两高贪污贿赂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5
      任何犯罪,若其法定量刑幅度内最高刑为五年,则其属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时效为十年。若其法定量刑幅度内最高刑为不满五年,则其追诉时效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