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移送公安的刑事案件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06:50:10 498 人看过

在法院将相关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之后,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应该在收到案件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之内进行严谨的审查工作。

若经审查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有必要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公安机关需依法律规定予以决定是否立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

然而,如果经过调查核实确认该案件中并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即使存在犯罪事实但其显著轻微程度不足以构成刑事责任的话,公安机关有权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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