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卖淫行为在法理上是属于组织卖淫行为的帮助犯,起帮助作用的从犯和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主犯相比都是次要、从属的地位。但是,起次要作用的从犯是具体参与实施了本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的人员,只是参与程度、对犯罪完成所起的作用、直接造成的危害等比主犯轻;而帮助犯是没有具体参与实施本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的人员,在组织卖淫犯罪中,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组织卖淫罪中的帮助犯即协助组织卖淫的人员是指没有具体参与实施上述行为而只是为他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物质上的、体力上的或者精神上帮助的行为人员,如充当爪牙、望风放哨等行为就是典型的协助组织卖淫行为。与之不同的是,组织卖淫罪共犯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是指那些遵照首要分子或其他主犯的组织、策划、指挥,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实行行为但危害相对较轻的人员,比如组织卖淫集团中实施“拉皮条”、网罗卖淫人员等行为,但次数较少、危害较轻的人员就属于从犯。
一、组织卖淫罪最低判多久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组织卖淫量刑要依据卖淫的性质、组织人数、卖淫者年龄等因素而定,而组织卖淫罪最低的处罚是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卖淫罪协助组织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及案例分析
122人看过
-
怎么对组织卖淫罪认定,如何处罚组织卖淫犯罪?
306人看过
-
什么叫协助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会判刑几年
288人看过
-
组织卖淫罪的从犯的待遇
327人看过
-
如何判处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的犯罪分子
197人看过
-
组织卖淫罪的从犯与主犯的区分具体有哪些
349人看过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按照是否直接参与犯罪,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帮助犯。... 更多>
-
应该怎样区分协助组织卖淫罪和组织卖淫罪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02大概可以从以下进行区分: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作为组织卖淫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其实质上属于组织卖淫犯罪中的从犯。共同犯罪,根据分类标准不同一般有两种分类,一种是根据犯罪分工的不同可以分为教唆犯、实行犯和帮助犯[1];另一种系根据犯罪作用的大小可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两种分类的功能目的不同,其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前者主要是为了解决共犯的定罪问题,而后者主要是解决其量刑问题。然而,两者也并非完全是对立和
-
协助组织卖淫罪与以串帮组织卖淫罪处罚法区别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5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是2个罪。《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其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
-
组织卖淫罪如何认定, 与组织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与组织卖淫的界限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8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 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犯罪集团界限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组织者与被组织者合在一起,通常组成一个相对
-
如何区分组织,贩卖卖淫,容留卖淫罪与组织犯罪,两者是怎样区别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1组织卖淫罪,是指行为人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将分散的卖淫人员纠集、控制起来,管理、安排她们进行卖淫。一般情况下,这些卖淫妇女本身带有一种自愿性。组织卖淫罪有两种客观表现形式,一种是开设固定场所组织卖淫;第二种是没有固定场所的组织他人卖淫,即组织者操纵、控制多名卖淫人员有组织地进行卖淫活动。无论哪一种形式,组织者都要有组织行为。 容留卖淫罪是仅为卖淫人员提供进行卖淫活动的处所的行为。
-
如何区分组织卖淫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组织卖淫罪与犯罪集团有何联系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一)组织卖淫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 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 (二)组织卖淫罪罪与犯罪集团的界限 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组织者与被组织者合在一起,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