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必要吗,劳动鉴定委员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0:51:04 86 人看过

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必要吗

在职工因工负伤结束治疗后,对其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1)劳动能力鉴定提供的正确结论是批准因工、因疾病和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退休、退职的科学依据。

(2)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供的正确结论也是合理调换因工受伤、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序的损害的劳动者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劳动者因工负伤,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会有三种后果:一是使劳动者可能永远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二是可能使劳动者不能再从事原本适合他的正常工作岗位或职业;三是可能使劳动者本人恢复适合他的工作岗位或职业。到底会导致哪种后果,要依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而定。

(3)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确定出职工因工致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为保障受伤害职工享受其合法的物质帮助的基本权利和劳动就业的基本权利提供了依据。

(4)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对职工是否能认定为工伤或职业病提供了政策、标准依据,也保护了受工伤的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鉴定委员会有哪些

在我国劳动能力鉴定实行属地管理,各地设立省、地、县三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委员会是非常设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工会方面的代表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和日常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文章
  • 景德镇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鉴定是根据国家鉴定标准,确定伤病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程度的技术性工作,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劳动鉴定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干涉。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6其他委托劳动能力鉴定(1)中央驻海南单位及其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省直社会团体及其从业人员,企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3)用人单位或者从业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复审申请(4)他人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等部门(一)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县、自治县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超出第八条规定范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杨浦经济
    2023-05-02
    496人看过
  • 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台《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规则》
    日前,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定印发了《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该《规则》的出台对规范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促进劳动鉴定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保证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客观、公正、真实的鉴定结论,更好地保护用人单位及职工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规则》清楚的界定了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性质和原则。劳动能力鉴定是执行国家鉴定标准的技术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劳动能力鉴定遵循公开、公正、客观、及时的原则;明确了各级劳动鉴定部门的职责、权利及监督办法;规定了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方法和工作范围。在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中,做到程序简便,标准明确,增强透明度,方便广大企业和职工就近及时办理劳动能力鉴定事务。为贯彻落实农民工平安计划,推进各类企业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该《规则》授权我市矿山、煤矿等高风险企业较多的巩义市、新密市、荥阳市等六县(市)和上街区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工伤职工的劳
    2023-04-23
    408人看过
  • 因工伤残等级必须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吗?
    [案例描述]李某系开发区实业总公司电焊工,2003年9月15日在作业时,因发生电器短路灼伤双脚,造成右小腿轻度萎缩、膝关节创伤性关节炎、功能不全、右前足缺失、左足趾末节缺失。2004年3月20日,李某自己找法医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定为五级。他据此要求企业兑现伤残待遇,公司拒绝支付费用。李某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指责企业的做法不对。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却认为企业的做法是正确的。问:为什么李某不能得到相应的工伤伤残待遇?[案例分析]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应由设区的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和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工伤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并据此享受《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由于李某并非在上述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虽然有法医鉴定机构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依法仍然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伤残待遇。[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2023-06-09
    222人看过
  • 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意见
    市级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增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透明度,保证鉴定工作的客观、公正,经研究,现就有关调整明确鉴定时间和次数、认真执行鉴定标准以及建立鉴定公示制度等事项,提出如下意见:一、调整明确劳动能力鉴定受理时间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现将工伤与职业病、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受理时间调整明确如下:工伤与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在正常工作日受理,鉴定工作一般每月第四周进行。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20日受理,一般应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10日前作出鉴定结论;第四批9月1-20日受理,一般应在11月20日前作出结论。二、认真执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
    2023-06-09
    306人看过
  • 江西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工作程序
    (一)鉴定材料准备阶段:1、职工参加劳动鉴定,首先向本单位劳动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鉴定的原因和本人病伤及医治情况,并提供与病伤情况有关的详细病历资料,主要资料包括:诊断证明书,住院、门诊病历(或病历摘要),X光或CT片及报告书,化验单等材料。2、企业劳动鉴定机构接到职工的伤病书面申请后,要审核职工提供的伤病资料是否真实、齐全。不齐的,企业要协助做好资料的搜集工作。3、企业要为资料真实、齐全的职工,认真逐项地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序鉴定审批表》。对申请提前因病退休的职工,企业要对照因病鉴定的政策标准进行审核,诊断明确的,方可填写。4、企业备齐劳动鉴定材料,上报主管单位劳资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报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可直接报同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劳动鉴定材料包括:《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序鉴定审批表》(一式四份),职工伤病书面申请(工伤与职业病职
    2023-04-22
    289人看过
  •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地址在哪儿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一、相关知识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根据工伤保险和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审查
    2023-04-05
    217人看过
  • 是否有必要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和伤残鉴定标准进行统一?
    从性质上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从范围来说,劳动能力鉴定范围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伤残等级鉴定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别依据也不同。但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伤残等级鉴定可以与劳动能力鉴定同时进行。二者的申请鉴定的时间也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时间是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三级: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2、双眼矫正视力<0.05
    2023-07-06
    310人看过
  • 两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之间有什么关系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负责组织对工伤职工进行伤残程度鉴定的专门机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下列机构、单位的代表组成:(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2)人事行政部门(3)卫生行政部门(4)工会组织(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6)用人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现定,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组织上分为两个层次,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的初次鉴定申请。根据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受理用人单位或者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意见。然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的是不服初次鉴定结论而提出的再次鉴定申请。
    2023-04-26
    209人看过
  • 鉴定劳动能力的流程有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1、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同时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3、组织鉴定;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程序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在劳
    2023-08-03
    324人看过
  • 劳动鉴定委员会需要承担哪些职责?
    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是:1、落实上级劳动鉴定政策、法规和规章;2、制定同级劳动鉴定工作制度;3、对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按有关规定对本县所属单位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员工进行劳动鉴定。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1、落实上级劳动鉴定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3、准备报告所需材料,报告劳动鉴定案件;4、协助企业管理伤病残职工。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的职责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作工作报告;(2)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后,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起草业主公约和本规则修改方案,解释业主公约和本规则,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起草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5)起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与收益分配方案;(6)会同物业管理企业起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2023-07-16
    372人看过
  • 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前必须要做内固定手术吗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如果劳动者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劳动者应当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一、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的伤残赔偿流程是什么这个首先要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不能证明有劳动关系就要按人身损害赔偿程序进行赔偿。1、在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合法的,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
    2023-03-05
    85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包含哪些方面?
    所谓劳动能力鉴定在实践中通常被称为评残,是指劳动者在被确定为工伤后,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三个档次,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一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到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省、地(市)、县(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由当地劳动、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的主管人员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聘请参加鉴定的医生应当具有中级以上的医学技术职称,并且由该委员会发给其聘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
    2023-04-22
    233人看过
  • 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哪些鉴定
    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一、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对未列出的个别伤残情况,参照各门诊中相应定级原则,判断其残疾、劳动能力的级别。主要是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进行等级评定。二、手腕骨折评残标准如果情况符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的第十级中的“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就可以评上十级伤残。具体级别需要待工伤认定后,本人持有病历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分类上,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2023-02-12
    356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鉴定申请后怎么处理
    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鉴定申请后怎么处理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料不完整的,要求申请人补正。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5、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
    2023-04-21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 更多>

    #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咨询
    • 劳动者发生工伤多长时间可以要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6
      劳动者发生工伤,在治疗终结后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60天内出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工伤保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对劳动能力委员会所作的鉴定能否复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9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由劳动,卫生,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临时性常设机构,没有明确的编制,人员,经费,不是独立的行政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只是一种技术性结论,不具有行政确认的性质,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适用《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又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
    • 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审可以报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报区社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6
      不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在鉴定理由和请求,但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一般不需要提交申请书,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初次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
    • 工伤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 怎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3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出院前已经做出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期终结期满30日内向本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期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出院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30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 2
    • 2022年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如何进行组织鉴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13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