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在客运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2:54:40 276 人看过

一、旅客在客运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

1.依客票上载明的时间、班(车)次,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

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3.享有按规定携带一名规定高度以下的儿童。

4.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

5.旅途过程中,享有在规定期间内变更乘坐运输工具、座位号的权利。

二、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主要是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旅客不得携带或行李中夹运危禁品。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

三、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如下:

1.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承运人免责;

2.旅客受第三人侵害的情况较复杂,一般承运人不能免责;

3.不可抗力原因免责。如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乱等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n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承运人在旅客运输中是否需要承担旅客伤亡的责任?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其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在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一般说来主要是保证所运输的货物按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因此,承运人应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等负责。一旦发生此种情况,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种损失必须发生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内。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一般是从货物由托运人交付承运人时起,至货物由承运人交付收货人为止。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在这段责任期间内,承运人应承担货物损失的责任。只有在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等原因造成的情况下,承运人才可以免责。旅客
    2023-07-19
    470人看过
  • 旅游包车客运合同一
    承运人责任
    乙方(包租方):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双方订立旅游包车合同如下: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厂牌类型等级)旅游客车,车号,《道路运输证》号,载客数(不含驾驶员、导游)。驾驶员姓名,移动电话,从业资格证号,驾驶员姓名,移动电话,从业资格证号,用车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从至,途经(附详行程)。二、包车价:元(不含票税),不含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过渡费、停车费,驾驶员食宿,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实际发生额由乙方现付给甲方。三、甲方声明所提供车辆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并已办理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持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四、在行使途中,因车辆故障一时无法修复,甲方应当尽快更换相应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五、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及随车人员应配合甲方驾驶员工作,行程应符合安全行车条件,不得随意变更,如临时调整需经甲方同意,确保行车安全。乙方如是旅游企业应有旅行社责任险,并为旅游者办理旅游
    2023-04-22
    339人看过
  •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旅客伤亡的处理方式
    首先应当适用《海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是每名旅客不超过46666计算单位。此外,除海商法外,还可能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相关规定,即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为每人80万元人民币。《规定》的适用范围是案件的主体、客体和法律事实具有涉外因素,在海上(含通海水域)和港口作业过程中因受害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所引起的海事赔偿案件。由于你乘坐的船舶从事的是从上海到澳大利亚的国际海上旅客运输,你又是澳大利亚籍的公民,当然的具有涉外因素,因此,对于你的人身伤害,应当适用《规定》,即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为80万人民币。根据计算得知,46666计算单位换算成人民币少于80万人民币,因此,你能够获得的人身伤害的最高赔偿额是80万元人民币。但是,根据海商法的规定,承运人除了对旅客人身伤亡享有第一
    2023-06-06
    394人看过
  • 在旅客运输中,承运人是否应当对旅客的伤亡承担责任?
    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对旅客的伤亡,承运人可以免除责任:一、旅客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旅客自己寻短见从火车上跳车自杀的,承运人就不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免责事由应当由承运人举证,即只有在承运人证明旅客伤亡是由于旅客自己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才可以免除责任。二、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伤亡。如旅客在运输途中突发重病而死亡的。在承运人承担旅客伤亡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承运人的赔偿的数额是有限制的,例如海上运输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赔偿不超过46666计算单位;民用航空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赔偿额不超过16600计算单位。
    2023-06-14
    368人看过
  • 客运合同中客票有哪些法律效果以及有效期
    客运合同中客票的法律效果是证明客运合同的唯一凭证,客票确认了客运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客票的有效期按乘车里程计算,以500千米为单位,每超过五百千米的,增加一日。各种客票的有效期至最后一日的24小时止。一、客运合同中客票有哪些法律效果客运合同中客票的法律效果是证明客运合同的唯一凭证,确认了客运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客票是表明承运人有运送其持有人义务的书面凭证,也是收到旅客乘运旅费的依据。无论哪一种运输方式,旅客均须凭有效客票才能乘车、上船或登机,除特别情形外,不能无票乘车、上船、登机。客票是旅客乘坐的票证。从法律意义上说,客票是证明客运合同的唯一凭证。客票上记载旅客所要到达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名称,旅客的座别,乘车的有效期限,旅客给付的运费及其他费用。因而,客票确认了客运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履行了票面的记载事项,也就履行了合同的基本义务。旅客必须按照客票上载明的车站(
    2023-06-04
    500人看过
  •  合同中关于客运的内容有哪些?
    客运合同中应明确载明旅客需持有效客票搭乘并遵守承运人的告知时间与班次,旅客应自行限制携带行李数量,旅客不得在行李中夹带违禁物品,承运人有提醒旅客注意安全事项的义务,承运人应确保安全运送旅客,承运人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旅客安全的责任。以下为几种改写方式:1.客运合同中应明确载明的内容包括:旅客需持有效客票搭乘并遵守承运人的告知时间与班次;旅客应自行限制携带行李数量;旅客不得在行李中夹带违禁物品;承运人有提醒旅客注意安全事项的义务;承运人应确保安全运送旅客;承运人有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旅客安全的责任。2.客运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有:旅客需持有效客票搭乘并遵守承运人的规定;旅客应自行限制携带行李数量;旅客不得在行李中夹带违禁物品;承运人有告知旅客相关事项的义务;承运人应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应在运输过程中确保旅客的安全;承运人应承担安全运送旅客的责任。3.客运合同中需要明确的内容包括
    2023-11-17
    283人看过
  • 旅客运输司机聘用合同
    甲方: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一、乙方因承包甲方______号车辆,甲方聘用乙方为该车驾驶员。二、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真实有效。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否则,甲方可依照内部规定进行处罚。四、乙方不得将车交给无证及证照不相符的人员驾驶,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乙方承担。五、合同期间,乙方因属承包经营性质,其五保一金全部由乙方自行交纳。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合同终止:1、严重违反甲方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2、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年龄已满55周岁,不能胜任驾驶员岗位的;3、乙方经甲方同意将_____号车辆的经营权进行转让时;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七、违约
    2023-06-05
    401人看过
  •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说明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一、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以适合运送旅客的船舶,经海路将旅客及其行李从一港运至另一港,而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是承运人和旅客,其中旅客既是合同的当事人,同时又是运送对象;2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包括国际和沿海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二、客票的特征与意义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成立后,承运人通常要向旅客发行客票。客票是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是旅客乘船和提取行李时凭证,也是旅客向承运人索赔的重要依据。客票可以是记名的,也可以是不记名的。如果是不记名的客票,在船舶开航之前可以转让,因此还具有有价证券的性质。但在船舶开航之后,不记名的客票就不能再转让,叉变成单纯的证据文件了。三、承运人的权利与责任(一)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自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的
    2023-06-06
    270人看过
  • 旅客上车就意味着客运合同成立吗?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各方对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协议,合同即为成立。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现今社会运输工具纷繁复杂,购票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客运合同的成立时间也应区分不同情况。购票乘车客运合同的成立,可区分以下情况:1在旅客先上车后购票的情况下,旅客登上承运人的车辆为要约,承运人准许旅客上车时为承诺,客运合同自旅客登上车时成立。2在旅客向承运人指定的购票地点先行购票的方式下,旅客向承运人提出到站路线要求,并支付相应的票款即构成要约,承运人给旅客合乎要求的客票即为承诺,交付客票时客运合同成立。3在旅客向承运人预定车票,承运人实施送票服务的方式下,旅客的预定行为预约合同,承运人送票为要约,旅客签收客票为承诺,合同自旅客签收车票时成立。当然,旅客与承运人就客运合同成立的时间另有约定或另有交易习惯的的,成立时间从其约定或从其交易习惯。
    2023-06-09
    496人看过
  •  租客享有哪些权益?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实现房屋的合法使用。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二、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的住宅用房。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实现房屋的合法使用。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二、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住宅用房。三、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转租时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转租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四、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五、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 承 租 人 在 租 赁 期 间 有
    2023-09-20
    319人看过
  • 旅客未能出示客票运输合同无效吗
    一、旅客未能出示客票运输合同无效吗1、客票是旅客和放空公司运输合同订立的初步证据,旅客未能出示客票的,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客票是航空旅客运输合同订立和运输合同条件的初步证据。旅客未能出示客票、客票不符合规定或者客票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二、买机票需要什么证件1、中国国内旅客购票,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国游客,华侨,港,澳,台胞购票。须出示有效护照,回乡证,台胞证,居留证,旅行证或公安机关出示的其它有效身份证件;2、购买儿童票(两周岁-12周岁)、婴儿票(两周岁以内),应提供儿童、婴儿出生年月的有效证明。3、重病旅客购票,须持有医疗单位出具的适于乘机的证明,经航空公司同意后方可购票。4、购买航空公司规定的优惠机票,应提供相应规定的证明。
    2023-06-14
    260人看过
  • 客运合同履行地有哪些
    一、客运合同履行地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二、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是在约定或合理期间内将旅客安全的运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对旅客的人身安全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承运人在运输中应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死亡,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只有以下情况承运人才不承担责任:1、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2、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同时,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对旅客负有救助的义务,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三、民法典的客运合同成立时间有哪些规定民法典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客
    2023-05-03
    467人看过
  • 客运合同当事人应履行权利义务有哪些
    (1)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不得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超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2)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3)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4)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2.承运人的义务。(1)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2)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3)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4)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2023-06-15
    62人看过
  • 承运人在客运合同中应履行哪些法律义务
    一、承运人在客运合同中应履行哪些法律义务承运人的义务是:1.告知义务,承运人应当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2.安全运输义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3.按照约定运输的义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内按照约定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二、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旅客的权利义务:权利主要有在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的权利、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义务主要有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接受承运人对所带行李中的违禁品的检查并接受处理。《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
    2023-10-03
    21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20
      旅客的权利义务:权利主要有在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的权利、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关于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客运合同里面旅客的权利义务及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05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包括: 1、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 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3、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包括: 1、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超程乘坐或超程托运应补交票价和行李运费; 2、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 3、接受承运人对所带行李中的违禁品的检查并接受处理。
    • 旅客在运输过程中承担哪些合同义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5
      1、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客票为表示承运人有运送其持有人义务的书面凭证,是收到旅客承运费用的收据。客票并非旅客运输合同的书面形式,但它却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的惟一凭证,也是旅客乘运的惟一凭证。因此,无论采用哪一种运输方式,旅客均须凭有效客票才能承运,除特别情形外,不能无票承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
    • 客运合同关于旅客的义务和权利的条款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依据旅客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享有以下权利:一、依客票上载明的时间、班(车)次,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二、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三、享有按规定携带一名规定高度以下的儿童。四、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五、旅途过程中,享有在规定期间内变更乘坐运输工具、座位号的权利。依据合同法和相关旅客运输管理的规定,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应履行下列
    • 客运合同中旅客责任如何界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2
      客运合同中旅客有以下义务: 1、使用有效客票乘运; 2、不携带或行李中夹运违禁品; 3、按照约定限量携带行李。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