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违约责任归属单位是哪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0:03:10 286 人看过

房屋买卖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守约方可以对违约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其继续按约履行该合同;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或该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可以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解除该合同,违约方应当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房屋买卖违约免责事由有哪些

房屋买卖违约免责事由有:

1、不可抗力,当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时,债务人必须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将有关机关确认的文件作为有效证明提交给债权人;

2、其他法定免责事由守约方未采取适当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

违约免责条件是当事人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违约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一、房屋买卖违约责任应由谁来承担房屋买卖违约责任应由违约方来承担,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损失,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房屋买卖违约起诉要多长时间房屋买卖违约起诉要3个月到6个月的时间,主要是审理期限方面的规定,对于简易程序来说时间比较短,普通程序的时间比较长。对于房产纠纷,如果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就应按
    2023-12-05
    361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一房多卖归属权归谁
    关于存在一房多售情形下房产归属问题的判定标准,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首要考虑的因素是该房屋是否已经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若已完成此类登记程序,则此房产应归属于已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者所有;反之,若未进行登记备案,那么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判断哪方支付了全部或者相当大比例的购房款项,以此作为决定该房产所有权归属的关键参考指标。另外,合同签署顺序亦可作为辅助性依据之一。《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24-08-11
    28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可以免除?
    免责条款是合同中的一种规定,可以在双方商定的情况下免除对方责任。但并非所有的免责条款都是有效的,其中侵犯对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条款是无效的。此外,法定的免责是指在特定法律情形下,当事人违约也可以免除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双方可以商定在一方违约时如何免除对方责任的规定,这种条款被称为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并非全部有效,侵犯对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2、法定的免责法定的免责是指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即使当事人违约也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法 律 规 定 下 的 免 责 事 由免责事由是指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为或情况,因为具有某些特定条件,法律不对相关行为或情况负法律责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条款。这些免责事由的存在,可以减轻法律的制裁力度,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在某些情况下,行为或情况的发生是由于无法预见或避免的因素导致的。例如,在某些交通事故中,由于天气、路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驾驶员可能无法及
    2023-09-02
    47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是否涉及违约责任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是否涉及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不一定是涉及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守约方拒绝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起诉状内容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2.写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3.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有多项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4.事实与理由。提出诉讼请求后,就要为其请求提供充足的依据。首先是摆事实。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
    2023-10-27
    18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
    购房时,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一)支付违约金,合同债务人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二)损害赔偿,因违约行为而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所作的经济补偿;(三)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诉讼范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起诉时当事人应携身份证件、买卖合同、起诉状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备好证据资料,由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即可。《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23-07-06
    142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买卖中有什么违约责任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中有什么违约责任民法典房屋买卖中违约责任有:(一)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二)因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三)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契约是否有效《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契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的就是有效的,具体条件有: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契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
    2024-01-19
    478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买方违约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违约的,应当向卖方人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卖方也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可能损失。房屋买卖买方违约如何赔偿1、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违约,卖方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首先是以双方协商为准,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过高,高于房屋标的价钱的30%,那么买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降低,如果违约金过低,卖方也可以要求法律提高相应违约金金额。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
    2023-07-07
    468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哪个单位负责
    一、房屋拆迁是哪个单位负责1、拆迁是以市、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导,由政府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来具体实施征收拆迁补偿工作。所以,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是拆迁部门。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房屋拆迁流程是什么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
    2024-01-26
    367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二手房买卖违约赔偿: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有违约行为;有损害事实;违约的行为与损害的事实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无免责事由。2、违约责任有哪些免责事由: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民法典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3、发生了违约情形,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约定合同金额分之二十以内的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定金不予返还;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可在向法院起诉时提起此项诉讼请求,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妨碍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二、二手房买卖违约赔偿:违约赔偿: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
    2024-02-24
    300人看过
  • 民法典中规定的房屋买卖违约责任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下的房产交易行为中,若任何一方未能如约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其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第一方面为,需要向合同相对人支付约定金额的款项作为赔偿;其次,当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了相应的财产损害时,也需向对方提供经济上的合理补偿;最后,当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定违约方必须按期履行相关合同债务后,其需根据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要求实际上完成这一任务,否则将会面临强制执行措施的威胁。《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8-02
    67人看过
  •  事故责任归属:单位如何担责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此外,发生死亡事故的公司还应保护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而分管负责人则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接到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发生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安 全 生 产 谁 负 责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因此,在企业中
    2023-09-05
    246人看过
  •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划分,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划分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划分如下:1.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紧急,买受人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物后,主张出卖人负担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减少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价款已经支付,买受人主张返还减价后多出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5.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有:1.实际的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承担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受害的那方既不想废除合同,也不想接受
    2023-06-19
    121人看过
  • 房地产个人所得税责任归属于买方还是卖方
    一、房地产个人所得税责任归属于买方还是卖方房地产个人所得税责任归属于卖方。买房时个人所得税由卖家出,也就是卖方出售房子会产生个人收入所得税,需要卖方按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的税率缴纳。住宅类标准按房价的3%或1.5%或1%缴纳,每套交纳的具体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是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
    2023-11-10
    194人看过
  • 一房二租的违约责任归属问题
    “一房二租”造成的损失由房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房二租”如果给承租人造成损失,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协商不成起诉解决。店面二房东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店面二房东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支付情形如下:(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
    2023-08-14
    29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违约责任房屋买卖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关于违约责任房屋买卖,违约责任在合同里一般是约定而不是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且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这个损失守约方要举证证明,否则违约损失不会被认定。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样的,买这个房子对方违约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3
      关于违约责任,首先要看看你与对方的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有约定按照约定;其次,如果没有约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即违约了能够继续履行的继续履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你说的10%是指定金是房产交易额的10%作为合同定金,那么你毁约,这10%就那不会来。
    •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25
      一、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一方未支付房款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如果超过确定的期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出卖方不交付房屋,或者不配合过户的,对方可以要求交付房屋、配合过户,并承担违约责任。 也可以,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如
    • 房屋买卖违约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违约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房屋买卖违约该怎么办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实践中可以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者比照最相类似的房屋(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相同区域内房屋)市场交易价格,与买卖合同约定价格之差确定房屋差价损
    • 房屋交易中,哪些是属于卖方违约的责任问题,如何处理房屋买卖纠纷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1
      房屋交易中,以下六个点是属于卖方违约的责任问题: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交付迟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实际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将房屋交付使用,二是交付产权过户手续。此两种的给付迟延,只是给买受人造成某些经济损失,或遭受某些不方便,这些一般可主张违约赔偿即可获取补救,所以法律不应提供直接解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