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守约方可以对违约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其继续按约履行该合同;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或该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可以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解除该合同,违约方应当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房屋买卖违约免责事由有哪些
房屋买卖违约免责事由有:
1、不可抗力,当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时,债务人必须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将有关机关确认的文件作为有效证明提交给债权人;
2、其他法定免责事由守约方未采取适当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
违约免责条件是当事人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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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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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违约责任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6首先,你所说的产权证没有下来,要是二手房私下交易在没有的情况下,法律上有认定买卖合同无效的风险,所以你这个描述不详细无法下法律上的结论。其次,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中,守约(买受方)方有权利要求出卖方过户,可以通过法律来主张这个权利的。最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不过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话,对方可以主张适当减少或增加违约金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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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9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依照《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4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当事人未有约定,对于依据计算房款的面积误差超过3%部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即超过部分,买受人无需另行支付费用,不足部分,则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这样处理,是将出卖人交付面积误差超过3%的房屋视为瑕疵给付。这样规定,一方面能促使出卖人规范开发、销售楼盘,另一方面给买受人比行使解除权获得更多的优惠,通过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