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暂停售票后如何解除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5:34:35 216 人看过

不同情形处理不同:

1、送达了《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

如果税务机关合法地遵循了行政处罚程序,制作并送达了决定书,而纳税人对该决定实体内容不服,认为自身不存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2条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8条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可以依照决定书中载明的救济途径,向上级税务行政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没有制作决定书,仅以口头作出停开发票处罚税务机关没有依法制作决定书,仅以口头告知纳税人停开发票的处罚,则这一行政处罚本身就是无效的。

税务局寄出的发票怎么查询

税务局寄出的发票查询流程如下:

1、登录进入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点击右边的查询;

2、页面弹出选项,点击发票开具情况查询;

3、选择需要查询的开票日期起止日,点击查询;

4、点击查询之后,页面就会弹出相应日期的所有发票,点击统计信息后面的点击展开;

5、点击展开之后,页面就会弹出此段时间开具发票的合计金额及及数量;

6、勾选任意一张发票;

7、进入发票查看界面。

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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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9日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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