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享有居住权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1:02:58 165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购买的,房屋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财产归属分为:法定归属和约定归属两种形式,即夫妻可以自行约定财产的归属。本案中,肖女士和梁某采用夫妻约定来划分财产的归属。他们的约定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虽然他们约定房屋产权归梁某所有,但同时约定肖女士对房屋拥有永久居住权,即可视为梁某在自己的物权权利上设定了限制,此限制并没有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因此,梁某对该房屋不具有完整的物权(设定限制)。肖女士依此约定拥有的合法居住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居住权”的问题,但从法理上讲,居住权为使用权一类,可以适用“用益物权”的相关规定。即产权人可以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定用益物权。至于本案涉及的居住权问题,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所赋予一方的合法权利。不过,为防止在离婚后发生纠纷,律师还是提醒各位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要尽量做到彻底分割,在离婚协议中也要明确约定各方的义务及需承担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居住权的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二、居住权如何设立

其一【居住权概念】居住权就是居住权人与产权人按照约定,占有、使用他人住宅的一种权利。通俗的说,就是允许你无偿使用别人的房子,而且受到法律保护。

其二【居住权设立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作出约定,例如,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房屋所有权归男方,但女方应对其中一间房屋享有终身居住权;另一种是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设立,例如,房屋所有人在遗嘱中设定,房产由子女继承,但应留出一间房屋由照顾其多年的保姆终身居住。

其三【居住权设立的法定要件】居住权是一种登记生效的权利,就好似房屋买卖必须办理产权证一样,权利人除了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同或拿到了房屋所有权人的遗嘱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登记要件,只有经过登记,居住权方能设立成功。否则,居住权是无法成立的。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刑事拘留后被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变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是办案机关认为应当拘留,具体原因还要根据案情。一、治安拘留能否取保候审治安拘留不能取保。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治安拘留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二、取保候审改为监视居住还有什么意思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
    2023-02-28
    306人看过
  • 事实婚姻享有居住权吗
    事实婚姻不一定享有居住权;因为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但是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形成了事实上的夫妻关系;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事实婚姻是否享有继承权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有权利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
    2023-08-10
    256人看过
  • 缓刑期间不离开居住地是什么意思
    缓刑期间不可以离开居住地,有事应当请假。一、缓刑期间是在市区还是外地缓刑期间是在本区还是本市,要看犯罪分子的居住地是在区还是市。被判处缓刑在考验期内,要离开居住地时应当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执行机关为当地派出所。如果居住地是在县城,那么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就不可以随便离开本县。但是如果犯罪分子的居住地是在市区,那么就不可以随便离开该市。二、在缓刑期间可以不可以去外地居住在缓刑期间能去外地居住,但要经考察机关批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三、判缓刑期间的家访是什么?缓刑期间司法所家访属于对缓刑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并不会有什么影响。被判处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则: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
    2023-03-22
    294人看过
  • 售后产权房同住人是什么意思
    一、从九四年开始房改,也就是把房屋从公有产权(或集体有产权)改为私人有产权。这种房改政策下转产的房屋简称为“售后公房”。按照上海市相关政策规定,售后公房的同住人应当满足两个条件:1、转产前在公房内有常住户口;2、实际居住在房屋内且他处无住房或他处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二、在“94方案”中对购房人所有权中的收益和处分权能进行了限制,职工家庭购房时,可共同协商确定产权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共有人必须是前款规定的购房对象,由于现在该房屋可能还是没有拿到产权证的,这样的房子分割一般法院不予处理,等到取得产权之后才能分割。三、《意见》)指出:“按‘94’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作为同住人一般对售后公房享有永久的居住权,同住人甚至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自己成为房屋的共同产权人。有售后
    2023-04-15
    147人看过
  • 现居住地是什么意思,如何确定现居住地
    一、现居住地是什么意思现居住地是现在居住的地方。1、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2、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二、如何确定现居住地1、民法上的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居住地的成立不需要满足经常居住地的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标准,但是仍需要居住到一定的合理期限,具体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断。3、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2023-06-08
    486人看过
  • 监视居住后又送到看守所是什么意思
    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变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是办案机关认为应当拘留,具体原因还要根据案情。一、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哪些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以下这些:(一)拘传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三)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四)拘留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五)
    2023-02-06
    83人看过
  • 居住证办理回执是什么意思
    居住证回执单,是一些个人或单位对另一些个人或单位作出通知等消息时,为了保证需要接受这些通知等消息的个人或单位知道这些通知或消息而让需要接受这些通知等消息的个人或单位作出答复时用的单子。一、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样领取工伤保险金只要用人单位在合同期间为员工交纳了工伤保险就可以领取,申请人以个人名义或单位名义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申请表、附带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通知书及首发治疗表等递交给社保部门,再办理好个人的银行卡,办银行卡之前要先问社保部门是哪家银行,等钱下来会通知申请人或单位去领取的。二、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勾结敌人造谣惑众,造成部队军心涣散、部队怯战、厌战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等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行为人仅一般的传播战况不真实的消息,或将他人的谎言蜚语加以传播、渲染,尚未造成动摇军心后果的,不应视为犯罪。三、车
    2023-04-02
    215人看过
  • 居住证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随迁子女指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是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南宁外地户口入学条件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报名材料到暂住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②父母双方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已办理暂住证并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证明,父母双方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房屋居住租赁证明);③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④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根据辖区内学校的生源情况,给予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二、天津外地户口上初
    2023-02-22
    56人看过
  • 丈夫是公房承租人,离婚后女方是否继续享有居住权
    丈夫是公房承租人,离婚后女方是否继续享有居住权?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讨论。其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不足5年的,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居住的公房享有法定的居住权;在离婚后,可依法院调解或判决而享有一定期限的居住权。其二,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上述《解答》中规定的八种情形下,不享有公房承租权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居住的公房享有法定居住权。在离婚后,可以依协商、法院调解或判决而享有公房承租权。一方承租的,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2023-04-26
    229人看过
  •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是什么意思
    首先,分居再长时间,夫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从法律上说,没有什么婚是可以自动离的,离婚都是要办手续的。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其次,因分居而离婚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要求双方连续两年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第二,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第三,需经法院调解,且无和好可能。所以说,“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是错误的。一、要分居多久才算,自动解除婚约首先,分居再长时间,夫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从法律上说,没有什么婚是可以自动离的,离婚都是要办手续的。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其次,因分居而离婚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要求双方连续两年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第二、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第三、需经法院调解,且无和好可能。所以说,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是错误的。二、老公三年不回家怎么样办理离婚首先,分居再长时间,夫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没
    2023-03-14
    61人看过
  • 终止功能居住证是什么意思
    一、终止功能居住证是什么意思1、居民办理居住证到期,到期后没有续办居住证将自动终止居住证相关功能;2、公司办理的居住证,如果员工离职,没有就业登记,也会终止居住证功能。二、终止功能居住证如何重新恢复功能1、居民居住证功能终止,可登录当地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居住证办理中申请居住证类型转换,24小时内可转换居住证功能。2、线下办理,个人到居住证办理房管所登记住址,然后到居委会、派出所可激活居住证,可激活半年,有社保的可以让用人单位办理。3、终止功能居住证续办时间。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十五天内申请延期。三、居住证作用有哪些1、它是代替之前的暂住证,并有许多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享受本市的一些本地居民可享受的福利,也可在一定年限后成为本市居名。2、居住证一般要同社保一起,即有居住证还要一直交纳社保费才可享受到,累计居住年限五年,子女入读公校;满七年,就可以申请本地户口的机会。3、具体还有目
    2023-06-08
    150人看过
  • 申办居住证年限是什么意思
    申办居住证的年限即指居住证的有效期限,该期限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发给证件的时间开始进行计算。我国《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一、异地身份证补办流程是什么异地身份证补办流程如下:1、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除了居住证还要有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免冠正面照片的采集;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费。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凭领证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补办身份证有两种时间节点,一种是加快的15个工作日的,这个需要填写邮寄地址;一种是不加快的最慢
    2023-06-26
    140人看过
  • “同住人”享有居住权利
    赵老先生一家人居住的房屋为拆迁安置所得,安置对象包括赵老先生和妻子、两个儿子和小儿子的女儿,共五人。2001年经全家人协商同意,将该房屋购买为产权房,产权人登记为赵老先生的名字。2002年,因家庭发生矛盾赵老先生一家人居住的房屋为拆迁安置所得,安置对象包括赵老先生和妻子、两个儿子和小儿子的女儿,共五人。2001年经全家人协商同意,将该房屋购买为产权房,产权人登记为赵老先生的名字。2002年,因家庭发生矛盾,小儿子及其女儿搬出在外租房居住。2006年5月,小儿子由于其他原因向父亲索取户口簿时发现,未经他们同意,父亲已于2005年3月擅自与哥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产权过户至哥哥名下。小儿子认为父亲和哥哥买卖该房屋的行为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父亲是在被欺骗的情况下,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名的。而大儿子认为父亲是自愿将该房屋转让给自己的,自己实际并未支付房款,仅支付了税费及过户费用;而且父亲作
    2023-04-22
    477人看过
  • 监视居住程序是什么意思,监视居住的条件
    一、监视居住程序是什么意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监视居住意见书,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局局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监视居住通知书。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监视居住通知书及时送达公安机关。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其本人在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告知其违反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宣布后应当立即将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并告知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住处、居所或者会见其他人员的,批准前应征得决定机关同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
    2023-03-16
    28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使用权中,后是否享有居住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9
      户口登记在商品房内和是否拥有居住权没有直接联系。我国《物权法》对居住权未作规定,但是,居住权也是当事人的一种基本权利。而户口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是国家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立的制度。户口与居住权并不具有必然的联系,某人对房屋是否享有居住权不能以户口登记为标准,某人户口即使未登记在该房屋内,也可以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如承租人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居住权。同理,户口登记在某房屋内,并不代表就
    • 设立居住权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07
      设立居住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通过遗嘱或者合同的方式为他人在自己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占有、使用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时,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居住权和所有权的优先给定权是什么意思?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5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哪一个优先的问题。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期间,所有权人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但不能影响居住权的正常行使。
    • 离婚后有探视权的意思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0
      离婚后探视权的规定: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在行使探视权的时候,另一方应当积极协助,如果有不好的情形,应当中止探望。
    • 离婚前一方可否享有居住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22
      离婚前一方是否有居住权,现行的法律没有具体的的规定,但从现实生活中,对方应该有居住权。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