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二胎政策适用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18:12:00 482 人看过

单独二胎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再婚夫妻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已有一孩

1.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3.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4.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5.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6.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7.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8.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9.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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