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过程结束的后果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41:34 266 人看过

1、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之间相互联系、协商的过程,是动态行为与静态结果的统一。合同订立的动态行为是合同双方相互协商的过程。合同订立的静态结果是合同订立过程的结束,即动态行为的结果。合同签订过程结束时有两种后果:

1。它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即合同成立,可以说是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意图的实现。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即合同未成立,可以说是订立合同的消极结果,即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未实现,即合同不成功或失败。订立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合同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所谓合同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可以是合同的未来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合同主体不同于合同主体。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真正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双方必须“依法”订立合同,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合同规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和承担的,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双方达成协议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合同的订立将失去其法律意义。双方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即合同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法律。所谓共识,是指经过协商和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意见法则。合同的成立应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的方式。如果合同不被接受,但仅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不成立。合同由合同双方协商并经合同要约人和中标人同意而形成。以上仅为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事实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有其独特的成立法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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