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淆行为的认定:行为人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具有主观故意;具有特定性;具有误导性。
2、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的认定:行为的主体只能是公用企业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行为侵害的客体为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公平竞争机会和对商品的选择权。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排挤其他经营者的过错;行为人实施了强制交易行为给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造成损害。
3、政府机构的限制竞争行为的认定:该行为主体不是经营者,而是政府机关,包括政府机关所属部门;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市场上经营同类商品的经营者的公平交易权和公平竞争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4、商业贿赂的行为认定: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商业贿赂行为主观上是故意的,目的是为了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秘密的手段给付财物或其他报偿;商业贿赂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
5、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内容的不真实性;手段的欺骗性。
6、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商业秘密确实存在;客观上,行为主体侵犯了他人商业秘密;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和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经或可能给权利人带来损害后果。
7、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认定:行为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经济优势滥用;主产品和搭售品互不相干;搭售行为足以给他人造成损害。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如下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既包括违反了第二章关于禁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了该法第2条的原则规定。经营者的某些行为虽然表面上难以确认为该法明确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只要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或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也应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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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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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如何进行分类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①采用假冒或混淆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④侵犯商业秘密行为;⑤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⑥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行为。 另一类是影响市场竞争机制正常发挥作用的限制竞争行为,包括:①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②滥用行政权力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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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具体包含哪些行为?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5答: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采用假冒或者混淆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 (二)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 (三)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四)商业贿赂行为; (五)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六)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七)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八)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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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进行赔偿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6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标准主要有两种: ①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②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这两种赔偿标准是对财产损害而言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确定。被侵害的损失难以计算时,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指扣除成本和税金后的所有利润。因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合法权益时,被侵权的经营者可以同侵权人协商解决; 世界上许多国家划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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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交易反不正当竞争行为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4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