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可以吗
划拨土地房产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时候即可赠与他人:
1、土地的使用者必须是、企业、或个人经济组织;
2、持有国用土地使用证的;
3、能证明具有地上建筑物、合产权;
4、依照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合规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当地市、县及时补交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或者转让因此所获得的金额抵扣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在城市规划区,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形成的房屋产权转让时,必须报有批准权的批准。有批准权的批准予以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划拨土地如何赠与他人
1、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土地赠与转让文书,及材料至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律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赠与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
3、报同级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较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
三、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特征
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3、转让、出租、抵押的限制性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但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领有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有合法产权证明,经当地政府批准其出让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出让金。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其情节处以相应罚款。
-
划拨土地如何赠与他人?
433人看过
-
划拨土地能否赠与他人,划拨土地赠与所需证件和资料有哪些
39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可以转让吗,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能否抵押
85人看过
-
以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作建房是不是有效的
438人看过
-
划拨土地能赠与吗
235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以划拨方式获得么?
476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国家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哪些用地使用权可以申请国家划拨?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7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明确,下列用地使用权可采取划拨方式取得: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
土地使用权划拨划拨,所谓“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30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指土地使用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免费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
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行政划拨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1取得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是经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是在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之后进行转让的,必须办理转让手续,向国土资源管理局进行转让申请,需要注意的是转让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必须进行公开交易,且双方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变更为其他什么使用权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1答: 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3.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 4.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5.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国有划拨土地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5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