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放学溺水学校有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0:04:10 366 人看过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学生在放学后发生溺水行为的,如果溺水的地点是在学校以外的地方,学校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相关法律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学生伤害事件的一般处理原则

第一,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学校承担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基本赔偿主体,是学校。确定了学校承担责任之后,学校应当按照人身伤害赔偿的办法,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性质,是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学校未尽职责,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或者使学生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责任,应当是造成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的赔偿,以及未成年学生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赔偿,还有第三人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时的补充赔偿。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责任,最主要的针对对象是未成年学生。只有未成年学生对自己的安全或者行为缺乏识别能力,或者没有识别能力,学校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学校因为重大过失,造成成年学生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责任。因此,可以确定的原则是:首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受到伤害或者伤害他人,学校有过失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受到伤害或者伤害他人,这种赔偿责任应当有所限制,学校有较大的过失者,才承担赔偿责任;再次,对已经成年的学生,受到伤害或者伤害他人,学校有重大过失者,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属于学生及其学生法定代理人(或者学生生活费供养者)承担的责任,由学生法定代理人承担,或者学生生活费供养者承担。学生由于自己的过错,或者属于学生法定代理人监护不周造成的人身伤害,应当由有过错的学生法定代理人承担责任,与学校无关。已经成年的学生因为自己的过失,受到人身伤害或者伤害他人,应当由自己承担责任,自己没有赔偿能力的,由其生活费供养者支付。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不能将这种责任转嫁给学校。

第四,属于第三人过错造成学生伤害或者学生伤害他人的,应当由有过错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按照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赔偿责任应当由有过错的行为人承担责任。第三人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或者学生伤害他人,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7: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伤害赔偿相关文章
  • 学生放学路上打架学校有责任吗?
    学生在放学路上打架学校没有责任。学生在校外受害的责任应由侵权者负责,学校只对学生在校内受害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一、学校是否具有侵权责任?学校在一定情形下是具有侵权责任的。《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二、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孩子在学校期间的监护人不是学校,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但决然没有监护义务。学校和家长之间不是理所应当或者顺其自然的就达成了一种委托监护的合作模式,所以,学生在学校发生的一些意外事故,要根据学校的过错程度大小来承担相
    2023-03-19
    118人看过
  • 暑假期间学生溺亡学校承担责任吗
    只有在学校里面发生了事故,学校才会承担责任,但是在出了学校后发生的任何事故,学校都不应该承担责任的,并且在放暑假之前,学校都已经进行了安全教育,在暑假期间,无论多热,最好是不要去河里游泳之类的,以免溺水。学校也已经让每位同学发一封信给家长,叮嘱家长看着孩子最好是不要去河里游泳,学校已经做好了自己该做的工作,所以在发生事故就不归学校管了。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认定1、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补充责任”一般认为只有在第三人无法找到或者当事人无履行能力时,学校才承担责任,而且只是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023-04-17
    318人看过
  • 学生在放学路上打架学校有责任吗
    没有。这种情形应该属于监护人责任,只有在学校内,如果学生打架学校没有制止或者是没有尽到看管责任的,学校才会承担责任。一、孩子在学校受伤是谁的责任孩子在学校受伤如果是由于学校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则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由于其他原因受伤的,则学校能够证明尽到管理、教育职责的,则学校没有责任,反之学校也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学校外的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则由该第三人承担责任。二、学生死亡老师负怎么样的责任学生在学校死亡的情况下不一定可以追究班主任的法律责任,甚至在学校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学校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没有给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学校要承担法律责任。三、学生在学校自杀自杀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学生在学校自杀是学校所无法控制的事情,一般来说,学校并不需要对此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该生之前已有一些反常行为,学校已经发现或本应发现
    2023-02-04
    160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对于事故与责任的认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当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此时需要根据有关当事人的行为及其损害的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确定。因为学校或者学生以及相关的的当事人自身的过错使得学生受到了伤害时候,相关的当事人根据其行为对于结果的产生的比例,承担责任。2.当产生以下伤害的事故时,学校承担的相应的责任:(1)学校所管辖的范围内以及所提供的相关器具,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有明显的不安全的因素的;(2)由于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疏漏的,或者造成了管理的混乱的,安全隐患等问题时,学校方并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3)学校提供的药品,食品等不符合法律规定标准;(4)校外活动中,没有采取安全教育,对于在可预见的安全问题并没有采取相应措施;(5)学校在明知道某些工作人员存在身体疾病没有办法胜任相应工作,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时;(6)学校违反了相关规定,组织安排不适合未成年学生活动的;(7
    2023-04-16
    222人看过
  • 有学生在学校打架学校有责任吗
    一、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校园伤害事故有如下特点:1、校园的范围主要包括幼儿园、学校未成年学生等教育机构。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的中、小学校或幼儿园,对在校未成年学生均负有教育、保护义务,是发生校园事故的主要场所。高校在校学生一般均已成年,其在校期间受到的伤害,应按一般侵权处理。2、校园事故是发生在“在校期间”的有关事故。在校组织的与教学有关的其他活动期间,如在校上课、出操、开运动会,或者在校春游、参观等,但上学
    2023-02-28
    393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打架学校有责任吗?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①、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②、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③、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责任判断:根据以上的规定,首先要认定打架的学生是哪种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判断学校有无失责,如果学校失责,那么学校要承担责任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未失责,则根据学生的身份情况认定,是无民事行为能
    2023-02-19
    72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中非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 更多>

    #人身伤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放假期间学生溺水学校有责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18
      放假期间学生溺水学校没有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 学校提前放假学生溺水身亡学校有责任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2
      学校作出了提前放假,应及时通告学生的监护人。因此,学校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学生放学溺死亡学校有责任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不在学校内发生的事,一般学校是没有过错的。
    • 学生河中溺水死亡学校有责任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5
      小学校对学生的责任不是监护责任,而是教育、管理、保护之责任,如果学生是在校内,或者由学校组织到校外活动而发生事故,学校没有尽到管理保护之义务,可能有责任。现在是学校放假,家长也知道放假,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去河边玩乐,溺水死亡,是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学校可能无责任。当然,如果对于放假,学校没有通知家长,学生也没给家长讲,家长以为学生去上学,实则是去河边玩而发生意外,则可另当别论。
    • 学生游泳溺水身亡学校有责任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2
      学校无过错,周末不属学校监护管理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