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关于评选知识产权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知识产权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1〕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全国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全力以赴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根据国务院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开展知识产权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在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项行动有关文件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周密、措施扎实、效果显著。
2.专项行动中重点突出,集中查处反复、群体、恶意专利侵权案件、假冒专利案件和各类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热线电话作用。
3.重视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注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创建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4.先进集体应为省级知识产权局负责执法维权与保护相关工作处室、市级知识产权局。
(二)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德才兼备,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高的业务素养。
2.在专项行动中,办案工作量较大,办案质量较高,对执法制度、队伍、条件建设,特别是执法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创新性举措,取得了突出成绩。
3.热爱本职工作,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获得群众好评。
4.从事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与保护相关工作一年以上。
二、表彰名额
全系统共表彰专项行动先进集体80个,专项行动先进个人120名。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负责推荐本区域内的专项行动先进集体不超过3个(专项行动执法办案任务量较大的省份可推荐4个)和先进个人不超过5名(专项行动执法办案任务量较大的省份可推荐6名),推荐名单应该排序。
三、推荐要求
(一)各省级知识产权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以确保推荐专项行动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参加评选。
(二)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得超过分配推荐名额,如无符合条件人员或者少于分配名额的可以不报或少报。
(三)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应于8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至我局专利管理司,同时报送电子件。
四、评选表彰
我局将组织局内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评选小组,在各省级局推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地专项行动部署情况、重点市场整治、督办案件查办和长效机制创建情况后,按照评选条件,本着严格、公正的原则,确定本系统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按照有关程序上报批准后,向全系统通报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1.知识产权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知识产权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联系人:专利管理司执法管理处王志超陈明媛
联系电话:010—6208385662086565
传真:010—62083091
电子邮件:zhifa@sipo.gov.cn
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
高龄补贴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与相关说明
472人看过
-
无业者丧葬补助费计算方法:相关规定与实施细则
53人看过
-
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273人看过
-
党政机关长期租赁车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292人看过
-
可以制定选举法实施细则吗?
158人看过
-
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规定与实施细节
453人看过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副部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 更多>
-
专利法实施细则与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4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比较多,你想了解哪方面。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两份。 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 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申请人有2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第十六条
-
可以制定选举法实施细则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1《选举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选举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为了使选举法在实施中能够更好地适应各地的不同情况,选举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法制定选举实施细则。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各地在制定选举实施细则时需要注意的是: 1、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才有权制定选举实施细则; 2、选举实施细则中的各项规定不得
-
个人购汇管理实施细则12条相关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0具备下列业务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银行,可以向外汇局申请经营居民个人售汇业务:(一)业务条件1、具有结售汇业务或外币兑换业务经营资格;2、具有三名(含三名)以上经外汇局培训合格、熟悉居民个人售汇业务的从业人员;3、具备外汇局认可的单证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内控制度。(二)技术条件1、根据“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接入原则”(见附件1),建立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网络连接。2、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
-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是哪些的呢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4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 (二)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综合平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