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后能不能强制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9:41:21 123 人看过

1、财产保全后能否强制执行?是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在进入执行程序后,在诉前、诉讼中、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中自动转入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等待查封、扣押、冻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第一次登记等待查封、扣押、冻结的,自动生效。二是被告人在数日内告知强制执行没有具体期限。一般15天内验收。

申请执行后,执行局将向您送达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然后根据法院执行情况通知您。区分以下情况:

1。如果法院找到了财产,它会告诉它去拿。

2。如果法院没有找到财产,将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3。如果法院找不到财产,申请人又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将终止执行程序。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应当恢复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境外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执行结果作出书面答复;三十日内未执行完毕的,还应当向受委托人民法院发出执行情况通知书。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责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2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能对执行者家属财产强制吗
    法院执行强制措施时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得执行与案件无关的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家属的财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2024-04-20
    392人看过
  • 执行保全财产的强制措施
    1.当财产强制容易执行。2.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3.财产保全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而且,因为财产保全限制了对方对财产的处分,极大影响着被申请人的生活、生产经营,故在权衡利弊后,很多情况下,为了满足双方的利益,大多数会和解,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顺利解决了纠纷。保全财产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
    2023-07-03
    386人看过
  • 保全房产能否可以强制执行,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一、保全房产能否可以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房屋进行保全后,如果被保全人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人民法院在申请人申请后,可以强制执行保全的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办理。第一百五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其支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第一百六十八条保全裁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解除,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连续计算,执行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但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的除外。二、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2、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
    2024-02-02
    103人看过
  • 强制执行无财产能强制搜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不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是可以进行搜查的,确实无财产供执行的,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30.被执行人拒绝按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供其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搜查。31.人民法院依法搜查时,对被执行人可能存放隐匿的财物及有关证据材料的处所、箱柜等,经责令被执行人开启而拒不配合的,可以强制开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法院强制执行的内容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
    2023-06-13
    469人看过
  • 法院能强制执行担保人财产吗
    一、法院能强制执行担保人财产吗法院的判决书判决债务人还款,那么在债务人没有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财产保全担保人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三、财产保全
    2023-06-15
    348人看过
  • 被强制执行协商还款后能不能取消强制执行?
    一、被强制执行协商还款后能不能取消强制执行?1、强制执行申请被法院受理后,若是已经协商处理了纠纷,可以取消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2、申请强制执行前若是想要和对方和解,那么直接向对方表明自己有和解的意愿即可。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二、凭结算单能申请强制执行吗?1、凭结算单不一定能申请强制执行(1)工程结算单可以当欠款起诉,拖欠工程款
    2024-01-05
    133人看过
  • 保全了财产强制执行容易吗
    1.当财产强制容易执行。2.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3.财产保全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而且,因为财产保全限制了对方对财产的处分,极大影响着被申请人的生活、生产经营,故在权衡利弊后,很多情况下,为了满足双方的利益,大多数会和解,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顺利解决了纠纷。一、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诉讼财产保全条件如下: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4
    2023-02-17
    455人看过
  • 破产财产强制执行后,能否行使撤销权?
    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能够行使破产撤销权。破产法上的破产撤销权是指破产管理人或破产清算人,请求法院对破产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一定期限内所实施的有害于债权人整体利益的行为予以撤销,并将该行为产生的财产利益同归破产财产。对破产财产的具体规定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破产财产的具体规定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破产财产的具体规定,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外,最高人民法院《贯彻破产法意见》第六十条、第六十五条和《关于审理企业破产财产物或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抵押物、留置物和出质物,这些财产也应并入破产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
    2023-07-19
    65人看过
  • 被强制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能否强制执行
    一、被强制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能否强制执行被强制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能否强制执行,要具体分析:1.如果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2.如果是个人财产的话就不能够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
    2023-09-11
    241人看过
  • 不能申请强制执行怎么申请保全
    一、不能申请强制执行怎么申请保全?权利人可以向受诉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会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二、申请财产保全需准备哪些材料?1、财产保全申请书;2、需查封、扣押的财产信息;3、相当于财产保全价值的财产担保资料;4、当事人的身份证明;5、法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三、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的区别有哪些?1、申请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
    2024-01-22
    388人看过
  • 强制执行能不能恢复执行
    一、强制执行能不能恢复执行1、行政强制执行不可以进行执行和解,行政机关如果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2、《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二、探视权是可以强制执行吗?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种权利非经法院依法中止,任何人不得剥夺,所以,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2024-01-10
    282人看过
  • 民法典保全房产能否可以强制执行
    一、民法典保全房产能否可以强制执行房屋被人民法院保全后,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执行保全的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五十条对不动产执行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
    2023-04-18
    174人看过
  • 能否强制执行有争议财产
    有争议财产如果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执行的财产,例如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专属于被执行人的人身损害赔偿金等,不能强制执行;如果不属于的,则在权属明确后,仍然可以强制执行。一、法院应该如何执行担保人债务有生效判决确认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可以列为强制执行对象,法院会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划扣等措施执行其名下的财产,对拒不履行的还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如擅自违反以上限制则涉嫌刑事犯罪,则可能被提起刑事诉讼。强制执行范围仅限于个人财产,不会牵涉父母、子女等。还有,强制执行以不影响被执行人基本生活需要为底线,譬如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不得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唯一居住用房。担保人被执行后,有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向债务人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
    2023-03-25
    382人看过
  • 强制执行能申请车辆保全吗?
    一、强制执行能申请车辆保全吗?1、强制执行阶段不能申请车辆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2、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流程是:(1)申请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担保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担保财产可以为现金、房产或车辆。(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能强制执行被保全的财产吗?1、满足一定条件后,能强制执行被保
    2023-03-09
    16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有财产可以强制执行,但不能强制执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2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
    • 人在牢里能不能强制执行财产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8
      人在牢里可以强制执行犯罪分子的财产。强制执行就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 申请强制执行财产保全之后要多久才能拿到?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5
      1、申请人向保全财产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申请时要提交申请书、法院判决书等材料。 2、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符合规定的,法院会在收到申请15日内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 3、向被执行人发出强制执行的通知,法院会求债务人申报财产情况,以便法院执行,如果执行的是保全财产的,不会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情况。 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折现被保全的财产,然后将款项转交给申请人。
    • 被强制执行后,申请强制执行后,还能不能调节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 财政专项资金能不能强制执行,不能强制执行的情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0
      被执路人的唯一住房,在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法院也能够强制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的限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路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亲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寓居房屋为因提议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路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寓居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奏效后,被执路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路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