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坠物的免责理由有哪些
高空坠物的免责事由包括以下三种:
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免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
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具有高空坠物的免责理由的可以免除责任。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二、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
大家注意,不要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
三、高空坠物如何取证
高空坠物取证:
1.调取周围的监控录像。
2.获取目击证人的证人证言。
3.对高空坠物的物品进行DNA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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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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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属于什么归责以及都包括哪些原则?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14高空坠物致人员伤亡事情屡见不鲜,但是有些人并不知道这些责任应该归咎于谁,那么高空坠物属于什么归责以及都包括哪些原则?相关的说法,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也就是说,这些责任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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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高空坠物免责事由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7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3、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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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具体都有什么内容呀?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8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 而连带责任,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二是有违公平原则,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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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引起的交通事故归责是什么原则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19高空坠落物侵权的责任原则是没有错误的原则。行为者损害他人的民事权益,无论行为者是否有错误,法律都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抛物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经过调查很难确定具体的侵权人,除了可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之外,可能会被侵权的建筑物使用者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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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中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121、安全生产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适用于法律中举证倒置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坠落物体砸伤,剩余的举证责任则由居住的业主证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