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公有房屋能否进行转租或转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4:32:16 341 人看过

公有非居住房屋在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之后,可以转租。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上海市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协议样本

<p>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p>

<p>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p>

<p>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p>

<p>一、甲方将坐落于区/县路弄/新村____号___室________部位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p>

<p>二、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的合用部位、装修情况、附属设施及设备情况,由双方在附件中列明。</p>

<p>三、该房屋用途为_,乙方应按上述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用途。</p>

<p>四、该房屋月租金合计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p>

<p>乙方应当于每月_______日前,以_______方式将租金交付甲方。</p>

<p>五、租赁合同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p>

<p>六、甲方应当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已经将房屋交付乙方。</p>

<p>七、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除存在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应予同意。</p>

<p>八、甲方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养护,保证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乙方应当合理使用房屋,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自然损坏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报修。</p>

<p>甲方对乙方的报修,应当按规定的修理范围及时进行修理。</p>

<p>九、甲方养护、维修房屋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乙方使用房屋的影响。乙方应予自给,不得借故阻挠。</p>

<p>十、乙方装修房屋或增设附属设施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对增设的附属设施,由双方另行约定产权归属及维修责任。</p>

<p>十一、乙方需改建、扩建房屋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改建、扩建后的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房屋的维修责任、租金等由双方另行约定。</p>

<p>十二、经双方商定,甲方向/不向乙方收取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_元(大写:__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拾______元整),由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p>

<p>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当开具收据。租赁关系终止后,租赁保证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p>

<p>十三、乙方需转租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期间,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转租收益,转租收益的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p>

<p>十四、违约责任</p>

<p>(一)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应当退还乙方已付租金。</p>

<p>并支付给乙方延期交付房屋期间租金_%的违约金。</p>

<p>(二)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拖欠租金额_%的违约金。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p>

<p>(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p>

<p>(四)甲方对乙方报修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自然损坏未能及时修复,造成乙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负责赔偿。</p>

<p>(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乙方未及时修复,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p>

<p>(六)一方按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的,另一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p>

<p>十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p>

<p>十六、其他有关房屋租赁事宜及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p>

<p>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交易中心___________份。</p>

<p>甲方:________________</p>

<p>住址:________________</p>

<p>代理人:______________</p>

<p>签约日期:____________</p>

<p>乙方:_______________</p>

<p>住址:________________</p>

<p>代理人:______________</p>

<p>签约日期:____________</p>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租客能否转让居住权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承租人租赁的房屋是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的形式从事经营活动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按照原租赁合同出租房屋的,由合营者或者其他合伙人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居留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设定:首先,可以根据合同取得居留权。例如,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取得租赁房屋的居住权。二是依法直接取得居住权。未成年子女有权住在父母家里。三是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留权。房屋所有人可以立遗嘱为他人设定居住权。第四,居住权是通过取得时效程序取得的。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首先,房屋使用权应限于居住目的。二是房屋使用权属于乙方。第三,居民有权为居住目的对房屋进行维修和保养。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首先,居住权在居住期间有保管房屋的义务。第二,居住
    2023-05-08
    261人看过
  • 租客能否转让居住权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承租人租赁的房屋是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的形式从事经营活动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按照原租赁合同出租房屋的,由合营者或者其他合伙人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居留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设定:首先,可以根据合同取得居留权。例如,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取得租赁房屋的居住权。二是依法直接取得居住权。未成年子女有权住在父母家里。三是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留权。房屋所有人可以立遗嘱为他人设定居住权。第四,居住权是通过取得时效程序取得的。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首先,房屋使用权应限于居住目的。二是房屋使用权属于乙方。第三,居民有权为居住目的对房屋进行维修和保养。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首先,居住权在居住期间有保管房屋的义务。第二,居住
    2023-05-08
    464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能转让吗
    一、房屋居住权能转让吗房屋居住权不可以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居住权人的权利: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二、房屋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有: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三、房屋居住权法律特征房屋
    2023-06-15
    118人看过
  • 房屋转租、承租权转让或交换
    1房屋转租的定义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2律师要合理提示α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3转租的前提条件律师办理房屋转租业务,首先要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δ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4转租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关系律师要提示委托人,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随之解除。5转租期限的限制在转租期限上,律师要注意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除非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协商约定。6除非出租人与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房屋转租期间,承租人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7房屋转租合同的登记备
    2023-04-22
    487人看过
  • 公有住房转让如何进行
    (一)申请: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二)签订协议: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转租协议。如公有住房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由市直管公房公司收购的,市直管公房公司将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协议。(三)受理: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当事人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交《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转让方提供的资料:(1)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转让转租的具结书(需经过公证);(2)租赁证原件、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转让转租协议书原件(自签订之日起十天内有效);(4)受理当月租金发票;(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经过公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1)身
    2023-05-01
    193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转让
    房屋居住权不能转让,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能转让。一、住房永久居住权是多少年住房永久居住权时指的是居住权人死亡时结束。《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具有物权属性吗居住权具有一定的物权属性,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也是具有人身属性的人役权。居住权主要是一种使用权,所谓居住权,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3-06-28
    29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公有居住房屋能转让房屋承租权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公有居住房屋能转让承租权吗承租权是指对房屋或者物品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承租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公有居住房屋有其特殊的法律性质,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有居住房屋,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 公有居住房屋能转让承租权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04
      可以,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 房屋居住权能否转让?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03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转让。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才可以进行买卖,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房屋永久居住权不能买卖。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居住权能进行转让或者继承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2
      《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编创设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不可以进行转让或继承的。
    • 房屋居住权能转让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13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转让。 根据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居住权人的权利: 第 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 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 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