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私自发工资属于犯罪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2 21:41:50 271 人看过

一、公司股东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私自发工资属于犯罪吗

该案例并未涉及任何侵犯财产权或侵占罪的行为。

事实上,侵占罪是依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规定的一项罪行。

具体来说,此罪行意指处于非法占有目的,擅自将他人托管的物品、丢失的物品或埋葬的物品据为己有,且在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目后仍然拒绝归还给委托人。

本罪的犯罪主体通常为人,只要年满十六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此外,此罪的主观要件必须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知道自己持有他人的财物、丢失的物品或是埋葬的物品却依然采取非法手段据为己有。

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以下三类:一是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二是他人丢失的物品,需要强调的是,丢失的物品并不等同于遗失的物品,亦不等同于遗弃的物品;最后一个就是他人埋葬的物品。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二、试用期自离有工资吗

员工在试用期期间若选择自动离职,仍需领取相应的薪资待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欲终止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务必提前三日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申请。

对于申请离职日期的填写,应以落款之日为准,并延伸至落款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届时方能按照正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并获得应得的全额薪资报酬。

特此提醒,第四个工作日进行的工作交接环节,务必要有书面记录并经双方签署确认(包含但不限于物品移交详尽清单)。

如员工个人档案保留在公司内部,务必于同一日领取完整的文件档案(须有公司加盖密封条并加盖公章),而由员工本人妥善保存直至找到下一份工作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n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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