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集体土地都需要哪些手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2 18:43:58 373 人看过

一、农村承包集体土地都需要哪些手续

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承包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承包意向;

然后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

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二、农村承包土地合同到期要怎么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民法典》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哪些意思

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之间的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

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土地流转流程:

(一)提出申请。

(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

(三)流转双方信息的发布。

(四)流转双方组织洽谈。

(五)流转双方签订合同。

(六)全面审核通过后发证。

(七)资料归档。

(八)跟踪土地流转后的情况。

土地流转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有: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第十四条,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n(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n(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n(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n(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n(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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