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生产者对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向谁申请复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生产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作出复检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复检结论。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
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异议的解决方法
344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异议的处理方案
476人看过
-
医疗事故出现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如何解决
183人看过
-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方法是
166人看过
-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方法是
360人看过
-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处理
400人看过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更多>
-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的解决方法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29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14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是申请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
医疗事故出现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如何解决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30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的再申请鉴定。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的,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其所在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地方医学会再次鉴定。提交再鉴定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由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2)必须是地方医学会提出的第一次鉴定不服,其不服内容可包括事实认定、法律法规适用和鉴定程序;(三)必须按照本条例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规
-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的解决是怎么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30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怎样解决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07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